专家视点
富荣基金:理财新规出,竞待争春时
来源:和讯基金    2018年08月06日

  ——简析新监管框架下公募货币基金与银行货币类理财之异同

  撰文:富荣基金固定收益部 周彦

  7月20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作为与资管新规实施细则的配套制度,银保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理财新规”)。理财新规与资管新规充分衔接,核心原则不变,细节之处与目前“去杠杆”转为“稳杠杆”的大势相连,又略有放松,根据实际情况因时制宜地提出了过渡期内缓和压降节奏的解决办法,降低了执行难度。至此,市场翘首以盼的理财新规终于落地,银行理财与公募基金终于在统一的监管框架下站到了新一轮竞争的起跑线上。而作为现如今占据公募基金市场大半壁江山的巨无霸——公募货币基金,也终将迎来银行货币类理财产品的火星撞地球。本文就这两类产品在销售、投资、风险控制等各方面的全方位异同进行简析。

  一、从投资门槛及流动性来看,两者的便利程度不相上下。投资起点方面,根据理财新规第三十条规定,公募理财产品的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为不低于1万元,而公募货币基金的A类份额起点为1元。虽然公募货基的门槛更低,但银行货币类理财的投资起点也较原来的5万元有了明显下降,变化之间,银行货币类理财或将迎来更广泛的投资者。申赎流动性方面,在申购端,公募货币基金与银行货币类理财都是T日申购,T+1日开始计息。在赎回端,随着今年6月1日证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货币基金已有的“T+0”赎回优势受到限制,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货币基金单个自然日的“T+0赎回”提现金额不得高于1万元。而银行货币类理财则不受该意见限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拥有更高的快速赎回上限,在变现能力上较货币市场基金更具吸引力。

  二、从投资运作管理来看,公募货币基金的明文限制更为严格。公募货币基金作为过去两三年间发展最为迅速、也是最为成功的金融产品之一,在其体量快速发展到“大而不能倒”的情况下,自然也受到来自监管层越来越多的关注与规范,其投资标的、期限、信用资质等各方面受到的监管限制也是逐步升级的。反观银行货币类理财,理财新规中虽对投资范围、集中度等投资管理原则进行了一定规范,但整体而言其严格程度远不如公募货币基金,现列表格对比如下:

富荣基金:理财新规出,竞待争春时

  由上表的简单对比可知,理财新规对银行货币类理财的各类投资指标限制较为宽泛,而公募货币基金在经历过债市急跌引发的流动性风险之后,其面临的监管是全方位的。当然,商业银行内部也会从自身风险偏好出发,对其货币类理财产品制定更符合实际情况的风控指标,但其严格程度料无法与公募货币基金相比。

  三、从会计核算来看,过渡期内两者皆可采用“摊余成本法”。根据央行的补充细则第三条,在过渡期内,即2020年12月31日之前,银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的“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进行估值,与现行的公募货币基金方法一致。但过渡期结束后,则需按一般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标准进行净值化管理。虽然目前公募货币基金也有鼓励净值化转型的风向,但对绝大部分投资者而言,货币基金仍然是投资组合中基本无风险的定位,净值化之路仍然道阻且长。

  四、从投资收益来看,公募货币基金具有明显的免税优势。一方面在投资端,除去公募基金一直以来对信用品种暂免征收的20%利息税外,在“营改增”新规下,公募基金买卖债券的价差收入也免收增值税,而银行的理财产品没有豁免,需要缴纳;另一方面在收益端,机构投资者投资公募货币基金获取的投资收益可以免征所得税,而投资银行理财则无法豁免。公募货币基金的这一免税效应是其争取机构投资者的重要利器。

  综上,在统一监管框架的大资管体系下,银行货币类理财由于门槛明显降低、投资范围更为灵活、投资限制更少等优势或将对公募货币基金的基础客户形成一定分流。但公募货币基金仍然具备的免税效应这一杀手锏仍将成为其留住机构类投资者的关键。在未来的细分市场上,两者或将从个人投资和机构投资的不同需求出发立足优势,华山论剑、共享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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