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3月29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基金名称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
| 场内简称 | 抗通胀LOF(扩位证券简称) |
| 基金主代码 | 161815 |
| 基金运作方式 |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12月6日 |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07,791,822.11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上市日期 | 2010年12月20日 |
| 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在全球范围内精选抗通胀主题的基金,为投资者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在全球范围内精选跟踪综合商品指数的 ETF,跟踪单个或大类商品价格的ETF,业绩比较基准90%以上是商品指数的共同基金,以及主要投资于通货膨胀挂钩债券的 ETF或债券型基金的主题投资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系统,综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同时结合“自下而上”的精选抗通胀主题的基金的投资策略优化组合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还将通过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和货币市场工具有效管理资金头寸, 并适时地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和汇率避险。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基金的资产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60%,其中不低于80%投资于抗通胀主题的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抗通胀主题的基金指跟踪综合商品指数的 ETF,跟踪单个或大类商品价格的ETF,业绩比较基准90%以上是商品指数的共同基金,以及主要投资于通货膨胀挂钩债券的 ETF或债券型基金。本基金所投资的商品类基金以跟踪商品指数或商品价格为投资目标,通常情况下不采用卖空策略,也不使用资金杠杆。 |
| 业绩比较基准 | 标普高盛商品总指数收益率(S&P GSCI Commodity Total Return Index)。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投资全球抗通胀主题基金的基金中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
| 名称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杨文辉 | 李申 |
| 联系电话 | (010)58163000 | 021-60637102 | |
| 电子邮箱 | yhjj@yhfund.com.cn | lishen.zh@ccb.com |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783333,(010)85186558 | 021-60637111 | |
| 传真 | (010)58163027 | 021-60635778 |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C2办公楼15层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 |
| 邮政编码 | 100738 | 100033 | |
| 法定代表人 | 王珠林 | 田国立 | |
| 项目 | 境外投资顾问 | 境外资产托管人 | |
|---|---|---|---|
| 名称 | 英文 | - |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
| 中文 | - | 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 | 240 Greenwich St, New York, New York 10286 USA | |
| 办公地址 | - | 240 Greenwich St, New York, New York 10286 USA | |
| 邮政编码 | - | NY10286 | |
|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 |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 http://www.yhfund.com.cn |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
| 项目 | 名称 | 办公地址 |
|---|---|---|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
| 注册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 本期已实 现收益 | 4,208,356.36 | -13,449,083.32 | -928,190.84 |
| 本期利润 | 16,342,201.30 | -2,954,214.74 | 8,039,048.82 |
|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 0.1317 | -0.0174 | 0.0727 |
|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利润率 | 24.61% | -4.29% | 15.36% |
|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 | 31.14% | -12.35% | 16.47% |
|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 | -53,848,788.14 | -71,249,911.47 | -50,273,274.20 |
|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 -0.4996 | -0.5601 | -0.4996 |
|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 62,143,294.93 | 55,965,901.97 | 50,552,106.23 |
|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 0.577 | 0.440 | 0.502 |
| 3.1.3 累 计期末指 标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增长率 | -42.30% | -56.00% | -49.80%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 过去三个月 | 0.00% | 1.47% | 1.51% | 1.59% | -1.51% | -0.12% |
| 过去六个月 | 3.59% | 1.35% | 6.81% | 1.43% | -3.22% | -0.08% |
| 过去一年 | 31.14% | 1.28% | 40.35% | 1.34% | -9.21% | -0.06% |
| 过去三年 | 33.87% | 1.21% | 25.93% | 1.68% | 7.94% | -0.47% |
| 过去五年 | 20.96% | 1.01% | 14.79% | 1.45% | 6.17% | -0.44%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 -42.30% | 0.83% | -42.02% | 1.36% | -0.28% | -0.53%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0年12月6日。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三章的规定:投资于基金的资产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60%,其中不低于80%投资于抗通胀主题的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抗通胀主题的基金指跟踪综合商品指数的ETF,跟踪单个或大类商品价格的ETF,业绩比较基准90%以上是商品指数的共同基金,以及主要投资于通货膨胀挂钩债券的ETF或债券型基金。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注:本基金于过去三年均未进行利润分配。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4.1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90%,山西海鑫实业有限公司0.90%,珠海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7%,珠海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0%,珠海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2%。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159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体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农业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医疗健康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瑞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安丰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安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裕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远见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美元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银华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银华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积极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兴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银华丰华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晟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研发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盘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精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丰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同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银华品质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精选15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乐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佳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远兴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银华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影视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瑞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饶精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精选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长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鑫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虚拟现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安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久食品饮料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华智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银华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智能建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季季盈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华证ESG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顺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集成电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 李宜 璇女 士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7年12月25日 | - | 8年 | 博士学位。曾就职于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2月加入银华基金,历任量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自2017年12月25日起担任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8年3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兼任银华恒生中国企业 |
|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3月7日至2021年1月13日兼任银华文体娱乐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3月7日至2021年2月25日兼任银华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3月7日起兼任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9月29日起兼任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自2020年10月29日起兼任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起兼任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经理,自2021年1月5日起兼任银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2月4日起兼任银华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2月9日起兼任银华中证影视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3月10日起兼任银华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5月25日起兼任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12月21日兼任银华中证800汽车与零部件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10月26日起兼任银华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2年1月17日起兼任银华恒生港股通中国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 |||||
| 陈悦 先生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21年12月27日 | - | 15年 | 硕士学位。曾就职于普华永道、国泰君安(香港)证券、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公司。2010年7月加入银华基金,历任境外投资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投资经理、基金经理,现任境外投资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自2013年10月17日至2017年11月24日担任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21年12月27日起担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 |
| 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 |||||
| 马君 女士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6年1月14日 | 2021年2月25日 | 13.5年 | 硕士学位。2008年7月至2009年3月任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金融工程师。2009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2年9月4日至2020年11月30日担任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2月16日至2015年7月16日兼任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6日至2016年8月5日兼任银华中证国防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13日至2016年8月5日兼任银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月14日至2021年2月25日兼任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7年9月15日至2020年12月10日兼任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1月9日至2021年2月25日兼任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1月9日起兼任银华医疗健康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2月15日起兼任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11日至2021年8月18日兼任银华中小市值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1月22日起兼任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3月20日起兼任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5月28日起兼任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9月22日起兼任银华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9月29日起兼任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自2020年12月10日起兼任银华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3月3日起兼任银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 |
|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建立了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池管理制度和细则,投资管理制度和细则,集中交易管理办法,公平交易操作指引,异常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平交易相关的公司制度或流程指引。通过加强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完善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以及履行相关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防范投资管理业务中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日内、3日内及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2021年,全球在疫情约束下,经济活动有所复苏。新的变异病毒出现阶段性爆发态势,伴随疫苗接种率的提升,防疫措施呈现放松、反复、收紧的阶段性波动状态。随着全球供应链的紧张状态,上游资源价格的高企。国际大宗商品方面,高盛标普商品指数上涨40.4%,其中高盛标普能源指数上涨60.7%,高盛标普农产品指数上涨24.7%,高盛标普工业金属指数上涨29.6%,高盛标普贵金属指数下跌5.1%。截至年末,标普500指数上涨26.9%,纳斯达克指数上涨21.4%; MSCI新兴市场指数下跌4.6%,香港恒生国企指数下跌23.3%。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57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1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0.35%。
展望2022年,在疫情影响和“双碳”背景下,能源市场将持续处于变化过程中,原油市场供应收缩速度与原油需求退出速度的不断博弈,将成为能源转型过程中需要持续关注的因素,不排除阶段性供过于求或者供给偏紧的局面出现,未来能源价格波动或加大。美联储货币政策转向抑制通胀,市场已预计 2022 年将加息三次, 但本轮加息周期通胀压力显著高于过去几轮经济周期;经济增长与通胀并不同步,加息过猛可能将经济带入衰退;市场对美联储收紧货币政策的预期在金价此前的下跌中已经有所定价,未来不及预期的缩减节奏和经济的超预期回落都将利多黄金。本基金将坚持稳健审慎的投资风格,关注全球政治经济变化的信号,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积极挖掘资产配置的结构性投资机会,以动态配置和均衡的投资组合来应对市场变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进一步健全了监察稽核机制,根据不同基金的特点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时界定新的合规风险点,并在年初制定监察稽核工作计划及重点,以专项检查或抽查的形式对本基金的投资、研究、交易、基金会计、注册登记、营销、宣传推介等重要业务环节进行检查。
本基金管理人始终坚持以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为基础,不断查缺补漏,确保本基金的安全、合规运作,在投资研究交易环节,主要包括对研究报告合规性、股票库建立及完善情况、基金投资比例的日常监控情况、关联交易的日常维护情况以及公平交易执行情况的合规检查;在营销与销售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性和费率优惠业务等进行检查;在基金的运作保障方面,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加强对注册登记业务、基金会计业务、基金清算业务以及基金估值等业务的检查来确保本基金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上述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会通过口头改进建议、跟踪检查报告或监察提示函的形式,及时将潜在风险通报部门总监、分管领导、督察长及公司总经理,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
与此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 审计报告编号 |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329181_A16号 |
| 审计报告标题 | 审计报告 | |
|---|---|---|
| 审计报告收件人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 审计意见 | 我们审计了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 |
|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
| 强调事项 | 无。 | |
| 其他事项 | 无。 | |
| 其他信息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 |
|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 ||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 |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财务报告过程。 | |
| 证券投资基金(LOF)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 ||
|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 王珊珊 | 贺 耀 |
|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 中国 北京 | |
| 审计报告日期 | 2022年3月25日 | |
会计主体: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资 产: | |||
| 银行存款 | 7.4.7.1 | 6,463,884.60 | 6,572,519.90 |
| 结算备付金 | - | - | |
| 存出保证金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4.7.2 | 57,011,213.30 | 50,184,510.34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
| 基金投资 | 57,011,213.30 | 50,184,510.34 | |
| 债券投资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 贵金属投资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7.4.7.3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4.7.4 |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
| 应收利息 | 7.4.7.5 | 365.81 | 252.26 |
| 应收股利 | - | - | |
| 应收申购款 | 151,623.05 | 18,832.37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其他资产 | 7.4.7.6 | - | - |
| 资产总计 | 63,627,086.76 | 56,776,114.87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负 债: | |||
| 短期借款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7.4.7.3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
| 应付赎回款 | 1,218,644.81 | 580,941.96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94,858.83 | 85,963.83 | |
| 应付托管费 | 18,444.78 | 16,715.16 |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7.4.7.7 | - | - |
| 应交税费 | 22,401.74 | - | |
| 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利润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负债 | 7.4.7.8 | 129,441.67 | 126,591.95 |
| 负债合计 | 1,483,791.83 | 810,212.90 | |
|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基金 | 7.4.7.9 | 107,791,822.11 | 127,215,813.44 |
| 未分配利润 | 7.4.7.10 | -45,648,527.18 | -71,249,911.4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2,143,294.93 | 55,965,901.97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3,627,086.76 | 56,776,114.87 |
注: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577元,基金份额总额107,791,822.11份。
会计主体: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一、收入 | 18,044,126.09 | -406,933.74 | |
| 1.利息收入 | 16,491.53 | 42,430.62 |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7.4.7.11 | 16,491.53 | 42,430.62 |
| 债券利息收入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 - | - |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 -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 5,994,267.59 | -10,648,690.32 | |
| 列) |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7.4.7.12 | - | - |
| 基金投资收益 | 7.4.7.13 | 5,981,415.59 | -10,673,584.32 |
| 债券投资收益 | 7.4.7.14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 | - |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7.4.7.15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7.4.7.16 | - | - |
| 股利收益 | 7.4.7.17 | 12,852.00 | 24,894.00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 7.4.7.18 | 12,133,844.94 | 10,494,868.58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196,112.70 | -524,448.27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 7.4.7.19 | 95,634.73 | 228,905.65 |
| 减:二、费用 | 1,701,924.79 | 2,547,281.00 | |
| 1.管理人报酬 | 7.4.10.2.1 | 1,191,661.66 | 1,257,599.07 |
| 2.托管费 | 7.4.10.2.2 | 231,711.90 | 244,533.08 |
| 3.销售服务费 | - | - | |
| 4.交易费用 | 7.4.7.20 | 64,181.24 | 853,600.94 |
| 5.利息支出 | - |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 | - | |
| 6.税金及附加 | 21,533.11 | 1,460.69 | |
| 7.其他费用 | 7.4.7.21 | 192,836.88 | 190,087.2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16,342,201.30 | -2,954,214.74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16,342,201.30 | -2,954,214.74 |
会计主体: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 127,215,813.44 | -71,249,911.47 | 55,965,901.97 |
|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 - | 16,342,201.30 | 16,342,201.30 |
| 值变动数(本期 净利润) | |||
|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19,423,991.33 | 9,259,182.99 | -10,164,808.34 |
|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 117,937,797.61 | -55,485,641.32 | 62,452,156.29 |
| 2.基金赎 回款 | -137,361,788.94 | 64,744,824.31 | -72,616,964.63 |
|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 107,791,822.11 | -45,648,527.18 | 62,143,294.93 |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 100,622,993.76 | -50,070,887.53 | 50,552,106.23 |
|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净利润) | - | -2,954,214.74 | -2,954,214.74 |
|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26,592,819.68 | -18,224,809.20 | 8,368,010.48 |
|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 414,071,052.18 | -255,537,998.15 | 158,533,054.03 |
| 2.基金赎 回款 | -387,478,232.50 | 237,313,188.95 | -150,165,043.55 |
|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 | 127,215,813.44 | -71,249,911.47 | 55,965,901.97 |
| 权益(基金净值) |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立新 凌宇翔 伍军辉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73号《关于核准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6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690,933,251.8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托管人为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允许的、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基金的资产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60%,其中不低于80%投资于抗通胀主题的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抗通胀主题的基金指跟踪综合商品指数的 ETF,跟踪单个或大类商品价格的ETF,业绩比较基准90%以上是商品指数的共同基金,以及主要投资于通货膨胀挂钩债券的 ETF或债券型基金。本基金所投资的商品类基金以跟踪商品指数或商品价格为投资目标,通常情况下不采用卖空策略,也不使用资金杠杆。为了便于本基金所投资相关基金的清算和托管业务,本基金投资范围中所涉及的非场内交易的基金仅通过美国存托与清算公司(DTCC)的Fund/SERV系统或者比利时欧洲清算银行有限公司(Euroclear Bank)的Fundsettle系统购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普高盛商品总指数收益率(S&P GSCI Commodity Total Return Index)。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基金投资;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3)基金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赎回基金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5%;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其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于估值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进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的一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
无。
无。
无。
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未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活期存款 | 6,463,884.60 | 6,572,519.90 |
| 定期存款 | - | -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 内 | - | -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 -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 - |
| 其他存款 | - | - |
| 合计 | 6,463,884.60 | 6,572,519.90 |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变动 | ||
| 股票 | - | - |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 | - | - | |
| 债 券 | 交易所市场 | - | - | - |
| 银行间市场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
| 基金 | 39,849,821.27 | 57,011,213.30 | 17,161,392.03 | |
| 其他 | - | - | - | |
| 合计 | 39,849,821.27 | 57,011,213.30 | 17,161,392.03 | |
| 项目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变动 | ||
| 股票 | - | - |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 | - | - | |
| 债 券 | 交易所市场 | - | - | - |
| 银行间市场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
| 基金 | 45,156,963.25 | 50,184,510.34 | 5,027,547.09 | |
| 其他 | - | - | - | |
| 合计 | 45,156,963.25 | 50,184,510.34 | 5,027,547.09 | |
注:无。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 305.58 | 220.95 |
|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 -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 -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 | - |
| 应收债券利息 | - | - |
|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 -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 -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60.23 | 31.31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 - |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 | - |
| 其他 | - | - |
| 合计 | 365.81 | 252.26 |
注:无。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 - |
| 应付赎回费 | 4,441.67 | 1,591.95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 - |
| 预提费用 | 125,000.00 | 125,000.00 |
| 合计 | 129,441.67 | 126,591.95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
|---|---|---|
| 基金份额(份) | 账面金额 | |
| 上年度末 | 127,215,813.44 | 127,215,813.44 |
| 本期申购 | 117,937,797.61 | 117,937,797.61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137,361,788.94 | -137,361,788.94 |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 -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 - |
| 本期申购 | - | -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 - |
| 本期末 | 107,791,822.11 | 107,791,822.11 |
注:如有相应情况,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及金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已实现部分 | 未实现部分 | 未分配利润合计 |
|---|---|---|---|
| 上年度末 | -68,044,064.23 | -3,205,847.24 | -71,249,911.47 |
| 本期利润 | 4,208,356.36 | 12,133,844.94 | 16,342,201.30 |
|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 | 9,986,919.70 | -727,736.71 | 9,259,182.99 |
| 其中:基金申购款 | -62,254,281.96 | 6,768,640.64 | -55,485,641.32 |
| 基金赎回款 | 72,241,201.66 | -7,496,377.35 | 64,744,824.31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 | - |
| 本期末 | -53,848,788.17 | 8,200,260.99 | -45,648,527.18 |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 16,462.61 | 42,410.34 |
|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 -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 -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 - | - |
| 其他 | 28.92 | 20.28 |
| 合计 | 16,491.53 | 42,430.62 |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 31,441,222.69 | 102,586,615.21 |
|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 25,459,807.10 | 113,260,199.53 |
| 基金投资收益 | 5,981,415.59 | -10,673,584.32 |
注:无。
注:无。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 益 | - | - |
|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 偿收入 | - | - |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 益 | 12,852.00 | 24,894.00 |
| 合计 | 12,852.00 | 24,894.00 |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133,844.94 | 10,494,868.58 |
| 股票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基金投资 | 12,133,844.94 | 10,494,868.58 |
| 贵金属投资 | - | - |
| 其他 | - | - |
| 2.衍生工具 | - | - |
| 权证投资 | - | - |
| 3.其他 | - | -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 | - |
| 合计 | 12,133,844.94 | 10,494,868.58 |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基金赎回费收入 | 95,634.73 | 228,905.65 |
| 合计 | 95,634.73 | 228,905.65 |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 64,181.24 | 850,438.85 |
|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 | - |
| 交易基金产生的费用 | - | 3,162.09 |
| 合计 | 64,181.24 | 853,600.94 |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审计费用 | 45,000.00 | 45,000.00 |
| 信息披露费 | 80,000.00 | 80,000.00 |
|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 - |
| 银行汇划费 | 7,836.88 | 5,087.22 |
| 上市月费 | 60,000.00 | 60,000.00 |
| 合计 | 192,836.88 | 190,087.22 |
无。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 业”)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 山西海鑫实业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珠海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珠海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珠海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 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纽约梅隆 银行”) | 基金境外托管人 |
| 银华长安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
|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
| 深圳银华永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的子公司 |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1,191,661.66 | 1,257,599.07 |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391,579.50 | 352,926.59 |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8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231,711.90 | 244,533.08 |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注:无。
注:无。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 纽约梅隆银行 | 1,122,910.03 | 205.65 | 4,669,186.86 | 2,607.40 |
| 中国建设银行 | 5,340,974.57 | 16,256.96 | 1,903,333.04 | 39,802.94 |
注:无。
无。
注:无。
注:无。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及各具体业务部门组成的三道风险监控防线;在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听取审阅公司风险管理报告及相关情况,掌握公司的总体风险状况,确保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同步进行;公司总经理负责,由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组成的经营管理层,通过风险管理部,对各项业务风险状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和实施控制措施;由各部门总监负责,部门全员参与,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自身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分别在自己的授权范围内对关联部门及岗位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每只境外基金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通过有资格的经纪商及资产托管机构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监控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及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并于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使得本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证券,除在附注7.4.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外(如有),在正常市场条件下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除附注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特别是因债券投资的市场价格变动,从而影响基金投资收益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组合中债券投资部分面临的利率风险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不计息 | 合计 |
|---|---|---|---|---|---|
| 资产 | |||||
| 银行存款 | 5,340,974.57 | - | - | 1,122,910.03 | 6,463,884.6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57,011,213.30 | 57,011,213.30 |
| 应收利息 | - | - | - | 365.81 | 365.81 |
| 应收申购款 | 1,036.82 | - | - | 150,586.23 | 151,623.05 |
| 资产总计 | 5,342,011.39 | - | - | 58,285,075.37 | 63,627,086.76 |
| 负债 | |||||
| 应付赎回款 | - | - | - | 1,218,644.81 | 1,218,644.81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 | 94,858.83 | 94,858.83 |
| 应付托管费 | - | - | - | 18,444.78 | 18,444.78 |
| 应交税费 | - | - | - | 22,401.74 | 22,401.74 |
| 其他负债 | - | - | - | 129,441.67 | 129,441.67 |
| 负债总计 | - | - | - | 1,483,791.83 | 1,483,791.83 |
| 利率敏感度缺口 | 5,342,011.39 | - | - | 56,801,283.54 | 62,143,294.93 |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不计息 | 合计 |
| 资产 | |||||
| 银行存款 | 1,903,333.04 | - | - | 4,669,186.86 | 6,572,519.9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50,184,510.34 | 50,184,510.34 |
| 应收利息 | - | - | - | 252.26 | 252.26 |
| 应收申购款 | - | - | - | 18,832.37 | 18,832.37 |
| 资产总计 | 1,903,333.04 | - | - | 54,872,781.83 | 56,776,114.87 |
| 负债 | |||||
| 应付赎回款 | - | - | - | 580,941.96 | 580,941.96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 | 85,963.83 | 85,963.83 |
| 应付托管费 | - | - | - | 16,715.16 | 16,715.16 |
| 其他负债 | - | - | - | 126,591.95 | 126,591.95 |
| 负债总计 | - | - | - | 810,212.90 | 810,212.90 |
| 利率敏感度缺口 | 1,903,333.04 | - | - | 54,062,568.93 | 55,965,901.97 |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债券投资或持有的债券投资占比并不重大,因而市场利率的变动对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持有以非记账本位币人民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因此存在相应的外汇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外汇头寸进行监控。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
|---|---|---|---|---|
| 美元 折合人民币元 | 港币 折合人民币元 | 其他币种 折合人民币元 | 合计 | |
| 以外币计价的 资产 | ||||
| 银行存款 | 4,311,058.35 | - | - | 4,311,058.35 |
| 交易性金融资 产 | 56,094,533.26 | 916,680.04 | - | 57,011,213.30 |
| 应收利息 | 6.38 | - | - | 6.38 |
| 资产合计 | 60,405,597.99 | 916,680.04 | - | 61,322,278.03 |
| 以外币计价的 负债 | ||||
| 负债合计 | - | - | - | - |
| 资产负债表外 汇风险敞口净 额 | 60,405,597.99 | 916,680.04 | - | 61,322,278.03 |
| 项目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美元 折合人民币元 | 港币 折合人民币元 | 其他币种 折合人民币元 | 合计 | |
| 以外币计价的 资产 | ||||
| 银行存款 | 4,670,429.92 | - | - | 4,670,429.92 |
| 交易性金融资 产 | 48,634,078.16 | 1,550,432.18 | - | 50,184,510.34 |
| 应收利息 | 0.39 | - | - | 0.39 |
| 资产合计 | 53,304,508.47 | 1,550,432.18 | - | 54,854,940.65 |
| 以外币计价的 负债 | ||||
| 负债合计 | - | - | - | - |
| 资产负债表外 汇风险敞口净 额 | 53,304,508.47 | 1,550,432.18 | - | 54,854,940.65 |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以外币计价的负债。
| 假设 | 假设本基金的单一外币汇率变化5%, 其他变量不变 | ||
| 此项影响并未考虑管理层为减低汇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 | |||
|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本期末(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 分析 | 港币5% | 45,834.00 | 77,521.61 |
| 港币-5% | -45,834.00 | -77,521.61 | |
| 美元5% | 3,020,279.90 | 2,665,225.42 | |
| 美元-5% | -3,020,279.90 | -2,665,225.42 | |
注:上表为外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的影响。
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为市场价格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所面临的最大市场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市场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基金的资产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60%,其中不低于80%投资于抗通胀主题的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面临的整体其他价格风险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基金投资 | 57,011,213.30 | 91.74 | 50,184,510.34 | 89.6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 -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贵金属投资 | - |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权证投资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合计 | 57,011,213.30 | 91.74 | 50,184,510.34 | 89.67 |
| 假设 |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动5%,且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 根据期末时点基金净资产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Beta系数计算资产变动幅度; | 根据期末时点基金净资产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Beta系数计算资产变动幅度; |
| 根据期末时点基金净资产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Beta系数计算资产变动幅度; | |||
| Beta系数是根据本报告期所有交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准指数数据回归得出,反映了基金和基准的相关性。 | |||
|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本期末(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 分析 | -5% | -2,810,956.28 | -1,663,832.25 |
| 5% | 2,810,956.28 | 1,663,832.25 | |
注:上表为市场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证券投资价格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的影响。
本基金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57,011,213.3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上年度末:第一层次人民币50,184,510.34元,第二层次人民币0.00元,第三层次人民币0.00元)。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转换(上年度:无)。
无。
无。
本财务报表已于2022年3月25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 1 | 权益投资 | - | - |
| 其中:普通股 | - | - | |
| 存托凭证 | - | - | |
| 优先股 | - | - |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 - | |
| 2 | 基金投资 | 57,011,213.30 | 89.60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其中:远期 | - | - | |
| 期货 | - | - | |
| 期权 | - | - | |
| 权证 |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6 | 货币市场工具 |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6,463,884.60 | 10.16 |
| 8 | 其他各项资产 | 151,988.86 | 0.24 |
| 9 | 合计 | 63,627,086.76 | 100.00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权益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权益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权益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类型 | 运作方式 | 管理人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 1 | ISHARES S&P GSCI COMMODITY I | 商品型 | 开放式 | Black Rock Fund Advisors | 12,032,431.44 | 19.36 |
| 2 | POWERSHARES DB COMMODITY IND | 商品型 | 开放式 | Invesco PowerShares Capital Mgmt LLC | 11,937,082.84 | 19.21 |
| 3 | UNITED STATES BRENT OIL FUND | 商品型 | 开放式 | United States Commodity Funds | 10,718,597.31 | 17.25 |
| 4 | POWERSHARES DB OIL FUND | 商品型 | 开放式 | Invesco PowerShares Capital | 6,444,748.83 | 10.37 |
| Mgmt LLC | ||||||
| 5 | POWERSHARES DB AGRICULTURE F | 商品型 | 开放式 | Invesco PowerShares Capital Mgmt LLC | 5,326,419.17 | 8.57 |
| 6 | UNITED STATES OIL FUND LP | 商品型 | 开放式 | United States Commodity Funds | 3,223,222.38 | 5.19 |
| 7 | POWERSHARES DB BASE METALS F | 商品型 | 开放式 | Invesco PowerShares Capital Mgmt LLC | 3,207,461.65 | 5.16 |
| 8 | SPDR GOLD TRUST ETF | 商品型 | 开放式 | 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mpany | 3,204,569.64 | 5.16 |
| 9 | ISHARES FTSE A50 CHINA INDEX | 股票型 | 开放式 | Black Rock Fund Advisors | 916,680.04 | 1.48 |
注:本基金所投资的上述基金以及上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均不是、亦不得被视为本基金的发起人、分销商或发行者。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因此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
| 1 | 存出保证金 |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365.81 |
| 5 | 应收申购款 | 151,623.05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151,988.86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份额单位:份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 6,828 | 15,786.73 | 100.00 | 0.00 | 107,791,722.11 | 100.00 |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份额(份) |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
|---|---|---|---|
| 1 | 王晓宇 | 6399734.00 | 24.88 |
| 2 | 潘少萍 | 607400.00 | 2.36 |
| 3 | 邵常红 | 577294.00 | 2.24 |
| 4 | 何彩英 | 420000.00 | 1.63 |
| 5 | 孙健 | 411600.00 | 1.60 |
| 6 | 张美华 | 390000.00 | 1.52 |
| 7 | 常海霞 | 315000.00 | 1.22 |
| 8 | 魏爱斌 | 300100.00 | 1.17 |
| 9 | 朱飚 | 271100.00 | 1.05 |
| 10 | 尹明哲 | 251084.00 | 0.98 |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名称及持有人份额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9,972.17 | 0.01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单位:份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2月6日) 基金份额总额 | 690,933,251.87 |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127,215,813.44 |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117,937,797.61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137,361,788.94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 以“-”填列)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07,791,822.11 |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本报告期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共计人民币45,000元。目前该审计机构已连续为本基金提供11年的审计服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 CICF | - | - | - | 9,469.19 | 14.99% | - |
| CLSAE | - | - | - | 25,247.77 | 39.98% | - |
| 里昂证券 | - | - | - | 22,665.61 | 35.89% | - |
| 中金公司 | - | - | - | 3325.57 | 5.27% | - |
| 中银国际 | - | - | - | 822.69 | 1.30% | - |
| 其他 | - | - | - | 1625.8 | 2.57% | -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批准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3、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应支付上述券商的佣金是由基金交易产生的。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基金交易 | ||||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基金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 CICF | - | - | - | - | - | - | 5,251,584.59 | 13.51% |
| CLSAE | - | - | - | - | - | - | 15,334,435.16 | 39.44% |
| 里昂证 券 | - | - | - | - | - | - | 11,911,351.22 | 30.63% |
| 中金公 司 | - | - | - | - | - | - | 4,858,587.39 | 12.50% |
| 中银国 际 | - | - | - | - | - | - | 548,463.58 | 1.41% |
| 其他 | - | - | - | - | - | - | 978,101.94 | 2.52% |
| 序号 | 公告事项 | 法定披露方式 | 法定披露日期 |
|---|---|---|---|
| 1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如有)业务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三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1-15 |
| 2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 四大证券报 | 2021-1-20 |
| 3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2020年第4季度报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1-20 |
| 4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四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1-29 |
| 5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1-29 |
| 6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1-29 |
| 7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2021年1月修订)》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1-29 |
| 8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2021年1月修订)》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1-29 |
| 9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监会 | 2021-2-27 |
| 金经理离任的公告》 |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
| 10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3-1 |
| 11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3-1 |
| 12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 四大证券报 | 2021-3-29 |
| 13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2020年年度报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3-29 |
| 14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四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3-30 |
| 15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1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 四大证券报 | 2021-4-21 |
| 16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第1季度报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4-21 |
| 17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四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5-17 |
| 18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5-17 |
| 19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如有)业务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三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5-27 |
| 20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如有)业务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四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6-28 |
| 21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如有)业务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三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7-2 |
| 22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3号)》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7-16 |
| 23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 2021-7-16 |
| (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
| 24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四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7-16 |
| 25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1年第2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 四大证券报 | 2021-7-19 |
| 26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第2季度报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7-19 |
| 27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银华旗下部分基金在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四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7-23 |
| 28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合并期间基金业务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四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8-9 |
| 29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深交所基金新增扩位简称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四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8-21 |
| 30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 四大证券报 | 2021-8-28 |
| 31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中期报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8-28 |
| 32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如有)业务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三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9-3 |
| 33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如有)业务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三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9-15 |
| 34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四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10-12 |
| 35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旗下部分基金于2021年10月13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作无效处理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四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10-13 |
| 36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1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 四大证券报 | 2021-10-26 |
| 37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第3季度报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10-26 |
| 38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四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11-8 |
| 39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如有)业务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三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11-22 |
| 40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四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12-1 |
| 41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12-6 |
| 42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四大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12-22 |
| 43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增聘基金经理的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12-29 |
| 44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4号)》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12-30 |
| 45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2021-12-30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单一投资者的情况。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本基金自2021年1月29日起增加侧袋机制,并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8月21日发布《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深交所基金新增扩位简称的公告》,本基金自2021年8月23日起新增扩位证券简称。本基金的扩位证券简称为“抗通胀LOF”。
13.1.1 中国证监会核准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设立的文件
13.1.2《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13.1.3《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13.1.4《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13.1.5《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13.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13.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13.1.8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