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指基:关于在代销机构调整场内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恢复代销机构场外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暂停代销机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在代销机构调整场内
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恢复代销机构场外大额申
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暂停代销机构跨系统
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 年 03 月 0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银行分级(场内简称:银行指基)
基金主代码 160631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调整大额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03 月 06 日
调整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 年 03 月 06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行指基 银行 A 银行 B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代码 160631 150227 150228
该分级基金是否调整场内大额申购(定期定 是 否 否
额投资)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00 — —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00 — —
暂停场内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 为保证本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
说明 份额持有人利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所有代销机构
自 2019 年 03 月 06 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场内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
由人民币 10 万元调整为 1000 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场内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元(不含 1000 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
绝该笔申请。
(2)为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19 年 03 月 06 日起(含当日)
恢复办理本基金代销机构 10 万元以上的场外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19 年 03 月 06 日(含当日)起暂停通过代销机构申
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本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
(4)在暂停场内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场内)、系统内转托管、
跨系统转托管(场内转场外)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如恢复办理相关业务,本公司届
时将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5)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或 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
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03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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