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诺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长安汽车估值调整的公告
来源:    2015年04月22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长安汽车估值调整的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长安汽车(股票代码:000625)于 2015 年 3 月 9 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 [2008]38 号)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 决定自 2015 年 4 月 21 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该只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 行估值。 自长安汽车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按市场价格进行 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第三方提供,不代表农行立场,本行对其所导致的结果不承担责任。
产品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