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3月28日公告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重要提示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证监基金字[2004]79号文批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8月11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债券基金和混合基金,低于成长型股票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规定的免责条款和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如本基金未披露2023年1季报,则本次更新暂无相关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数据),主要人员情况截止日为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3月27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次更新事项:调整基金经理。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目录一、绪言.......................................................................................................................................1二、释义.......................................................................................................................................1三、基金管理人...........................................................................................................................4四、基金托管人.........................................................................................................................12五、相关服务机构.....................................................................................................................14六、基金的募集.........................................................................................................................80七、基金合同的生效.................................................................................................................80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80九、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等业务.......................................................................106十、基金的投资.......................................................................................................................106十一、基金的业绩...................................................................................................................116十二、基金的财产...................................................................................................................118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119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122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23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25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126十八、风险揭示.......................................................................................................................130十九、基金的终止与清算.......................................................................................................134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36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45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52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54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54二十五、备查文件...................................................................................................................154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一、绪言《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二、释义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基金合同当事人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本《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指《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托管协议:指《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其不时作出的更新。发售公告:指2004年6月30日的《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证券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人: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机构: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机构。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持有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后,基金管理人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期限。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T+n日: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行为。元:指人民币元。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其他投资等的价值总和。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资产估值:销售服务费:流动性受限资产:摆动定价机制: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4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三、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设立日期:1998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张佑君联系人:邱曦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传真:010-6313670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8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持股单位持股占总股本比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2.2%MACKENZIEFINANCIALCORPORATION27.8%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10%合计100%(二)主要人员情况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张佑君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董事长;兼任中信集团、中信股份及中信有限总经理助理,中信金控副董事长。曾任中信证券交易部总经理、襄理、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董事,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总经理,中信建投总经理、董事长,中信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证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中信证券国际、中信里昂(即CLSAB.V.及其子公司)董事长,中信里昂证券、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金石投资董事长,中信证券投资董事长等。JLukeGregoireGould先生:董事,学士。现任迈凯希金融公司(MackenzieFinancialCorporation)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曾任IGMFinancialInc.的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MackenzieInvestments的首席财务官、InvestorsGroup的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等。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5李星先生:董事,硕士。现任春华资本集团执行董事,负责春华在金融服务行业的投资。曾任职于高盛集团北京投资银行部、春华资本集团分析师、投资经理等。史本良先生:董事,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委员、财富管理委员会主任、财富管理党委书记。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B角、总监、联席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公司副财务总监、公司财务总监等。李春波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曾任中信证券研究部首席分析师,中信证券股票销售交易部B角(主持工作),中信证券研究部行政负责人,中信证券股票销售交易部行政负责人等。李一梅女士:董事、总经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任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基金营销部总经理、数据中心行政负责人(兼),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支晓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处长、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北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等。刘霞辉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战略研究会经济战略专业委员会主任、山东大学经济社会研究院特聘兼职教授及广西南宁政府咨询专家。曾任职于国家人社部政策法规司综合处。殷少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高级法官,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副区长,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等。侯薇薇女士:监事长,学士。现任鲍尔太平有限公司(PowerPacificCorporationLtd)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兼任加拿大鲍尔集团旗下PowerPacificInvestmentManagement董事、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加中贸易理事会国际董事会成员。曾任嘉实国际资产管理公司(HGI)的全球管理委员会成员、首席业务发展官和中国战略负责人等。西志颖女士:监事,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行政负责人。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统计主管、总账核算跨级主管、B角、B角(主持工作)等。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6唐士超先生:监事,博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B角。曾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从事风险分析、风险计量、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工作。宁晨新先生:监事,博士,高级编辑。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执行总经理、行政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证券报社记者、编辑、办公室主任、副总编辑,中国政法大学讲师等。陈倩女士:监事,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执行总经理、行政负责人。曾任中国投资银行业务经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市场推广部副总经理等。朱威先生:监事,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作部执行总经理、行政负责人。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作部B角等。刘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计划资金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信息电脑部信息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党办主任、养老金业务总监,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阳琨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门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门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等。郑煜女士:副总经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基金经理等。曾任华夏证券高级分析师,大成基金高级分析师、投资经理,原中信基金股权投资部总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纪委书记等。孙彬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投资经理等。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张德根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职于北京新财经杂志社、长城证券,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研究发展部行政负责人(兼)等。李彬女士:督察长,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法律部行政负责人。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助理,法律监察部副总经理、联席负责人,合规部行政负责人等。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7孙立强先生:财务负责人,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行政负责人、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职于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作部B角、财务部B角等。桂勇先生:首席信息官,学士。兼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科技部行政负责人。曾任职于深圳市长城光纤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行政负责人等。2、本基金基金经理屠环宇先生,硕士。2015年7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研究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3月23日起任职)、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2月22日起任职)、华夏互联网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7月20日起任职)、华夏时代前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8月24日起任职)、华夏先进制造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11月16日起任职)、华夏科技前沿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8月22日起任职)、华夏创新研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8月23日起任职)、华夏数字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3月25日起任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3月26日起任职)、华夏科技龙头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3月26日起任职)。历任基金经理:2004年8月11日至2006年5月24日期间,蒋征先生任基金经理;2005年12月31日至2012年5月4日期间,王亚伟先生任基金经理;2012年5月4日至2013年6月28日期间,巩怀志先生任基金经理;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9月23日期间,程海泳先生任基金经理;2013年9月23日至2015年2月27日期间,孙彬先生任基金经理;2014年7月18日至2015年10月15日期间,任竞辉先生任基金经理;2015年2月27日至2017年5月2日期间,佟巍先生任基金经理;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5月2日期间,阳琨先生任基金经理;2017年5月2日至2024年3月26日期间,陈伟彦先生任基金经理。3、本公司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阳琨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成员:李一梅女士,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郑煜女士,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8孙彬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经理。朱熠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经理,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周克平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执行总经理,基金经理。孙轶佳女士,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投资部执行总经理,基金经理、投资经理。郑泽鸿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执行总经理,基金经理。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1、依法办理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投资者申购之基金份额或赎回款项。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12、编制基金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917、编制本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及其他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完整记录15年以上。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四)基金管理人承诺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理念、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4、本基金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1)承销证券。(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0(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5、基金经理承诺(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利益。(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基金管理人根据全面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防火墙原则和成本收益原则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由一系列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业务处理、控制程序组成,具体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等要素。公司已经通过了ISAE3402(《鉴证业务国际准则第3402号》)认证,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的报告。1、控制环境良好的控制环境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有效的监督管理、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有力的控制文化。(1)公司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有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公司管理层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2)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既互相合作,又互相核对和制衡,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3)公司坚持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重视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并进行持续教育。2、风险评估公司各层面和各业务部门在确定各自的目标后,对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于不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决定是否承担该风险或减少相关业务;对于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分析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来控制风险程度。风险评估还包括各业务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新出现的风险进行再评估并完善相应的制度,以及新业务设计过程中评估相关风险并制定风险控制制度。3、控制活动公司对投资、会计、技术系统和人力资源等主要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在业务管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1理制度上,做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科学、合理和标准化,并要求完整的记录、保存和严格的检查、复核;在岗位责任制度上,内部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相互检查、相互制约。(1)投资控制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资产配置和重大投资决策等;基金经理小组负责在投资决策委员会资产配置基础上进行组合构建,基金经理领导基金经理小组在基金合同和投资决策权限范围内进行日常投资运作;交易管理部负责所有交易的集中执行。①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管理决策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严格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②投资授权控制。建立明确的投资决策授权制度,防止越权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配置比例;基金经理小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负责确定与实施投资策略、建立和调整投资组合并下达投资指令,对于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交易管理部依据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授权的小组成员的指令负责交易执行。③警示性控制。按照法规或公司规定设置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的预警线,交易系统在投资比例达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数值时自动预警。④禁止性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基金禁止投资受限制的证券并禁止从事受限制的行为。交易系统通过预先的设定,对上述禁止进行自动提示和限制。⑤多重监控和反馈。交易管理部对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风险管理部进行事中的监控;监察稽核部门进行事后的监控。在监控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反馈并督促调整。(2)会计控制制度①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和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②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人相关业务的相互核查监督制度。③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制度。④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3)技术系统控制制度为保证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与网络安全管理、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处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完善的制度。(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2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5)监察制度公司设立了监察部门,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和监察工作。监察制度包括违规行为的调查程序和处理制度,以及对员工行为的监察。(6)反洗钱制度公司设立了反洗钱工作小组作为反洗钱工作的专门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合规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设立了反洗钱岗位,配备反洗钱负责人员。除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外,公司还制定了《反洗钱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依法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4、信息沟通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信息及时送交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目前公司业务均已做到了办公自动化,不同的人员根据其业务性质及层级具有不同的权限。5、内部监控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稽核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四、基金托管人(一)基本情况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3法定代表人:葛海蛟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传真:(010)66594942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1075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1018只,QDII基金57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REITs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SAS70”、“AAF01/06”“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20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五、相关服务机构(一)销售机构1、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法定代表人:张佑君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传真:010-63136700联系人:张德根网址:www.ChinaAMC.com2、代销机构:(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法定代表人:陈四清传真:010-66107914联系人:王佺网址:www.icbc.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88(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法定代表人:谷澍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5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网址:www.ab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95599(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法定代表人:葛海蛟电话:010-66596688传真:010-66593777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网址:www.boc.cn客户服务电话:95566(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田国立传真:010-66275654联系人:王嘉朔网址:www.ccb.com客户服务电话:95533(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法定代表人:任德奇电话:021-58781234传真:021-58408483联系人:高天网址:www.bankcomm.com客户服务电话:95559(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6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缪建民电话:0755-83198888传真:0755-83195109联系人:季平伟网址:www.cmb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95555(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法定代表人:朱鹤新电话:010-66637271传真:010-65550827联系人:王晓琳网址:www.citic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95558(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法定代表人:郑杨电话:021-61618888传真:021-63602431联系人:高天、汤嘉惠网址:www.spdb.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28(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法定代表人:吕家进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7电话:0591-87839338传真:021-62159217联系人:孙琪虹网址:www.cib.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61(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法定代表人:李晓鹏电话:010-63636153传真:010-63639709联系人:朱红网址:www.ceb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95595(1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法定代表人:高迎欣传真:010-57092611联系人:董云巍网址:www.cmbc.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68(1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法定代表人:张金良传真:010-68858117联系人:李雪萍网址:www.psbc.com客户服务电话:95580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8(1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法定代表人:闫冰竹电话:010-66223587传真:010-66226045联系人:谢小华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26(1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法定代表人:李民吉电话:010-85238670传真:010-85238680联系人:李慧网址:www.hxb.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77(15)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法定代表人:金煜电话:021-68475888传真:021-68476111联系人:王笑网址:http://www.bosc.cn/客户服务电话:95594(16)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9法定代表人:杨明生电话:020-38321207、15011838290传真:020-87310955联系人:韩鹏网址:www.cgbchina.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1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法定代表人:谢永林电话:0755-82088888传真:0755-25841098联系人:赵扬网址:bank.pingan.com客户服务电话:95511-3(1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法定代表人:陆华裕电话:0574-89068340传真:0574-87050024联系人:胡技勋网址:www.nbcb.cn客户服务电话:95574(19)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层法定代表人:胡平西电话:021-38523692传真:021-50105124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联系人:施传荣网址:www.srcb.com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20)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法定代表人:王金山电话:010-89198762传真:010-89198678联系人:鲁娟网址:www.bjrcb.com客户服务电话:96198(2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法定代表人:郭少泉电话:0532-85709749传真:0532-85709839联系人:赵蓓蓓网址:www.qdccb.com客户服务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22)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办公地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法定代表人:李宏鸣电话:0551-62667635传真:0551-62667684联系人:叶卓伟网址:www.hsbank.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88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1(2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368号法定代表人:张荣森(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电话:0571-88261822传真:0571-87659188联系人:沈崟杰网址:www.cz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95527(24)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法定代表人:卢国锋电话:0769-22865177传真:0769-23156406联系人:朱杰霞网址:www.dongguanbank.cn客户服务电话:0769-956033(2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吴太普电话:0571-85108195传真:0571-85106576联系人:陈振峰网址:www.hzbank.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08(26)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办公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2法定代表人:林复电话:025-84544021传真:025-84544129联系人:翁俊网址:www.njcb.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302(27)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临沂市沂蒙路336号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蒙路336号法定代表人:王傢玉电话:0539-7877780传真:0539-8051127联系人:吕芳芳网址:www.lsb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400-699-6588(28)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316号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316号法定代表人:陈宏强电话:0577-88997296联系人:蔡鹏网址:www.wzbank.cn客户服务电话:0577-96699(29)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武汉商业银行大厦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武汉商业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陈新民电话:027-82656924传真:027-82656099联系人:张晓欢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3网址:http://www.hkb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30)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中华路26号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法定代表人:夏平电话:025-58588167传真:025-58588164联系人:田春慧网址:www.jsbchina.cn客户服务电话:95319(3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法定代表人:李伏安电话:022-58316666传真:-联系人:潘鹏程网址:www.cbhb.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41(32)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法定代表人:农惠臣电话:0991-8824667传真:0991-8824667联系人:何佳网址:www.uccb.com.cn客户服务电话:0991-96518(33)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4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法定代表人:叶文君电话:0535-6699660传真:0535-6699884联系人:王淑华网址:www.yantaibank.net客户服务电话:400-831-1777(34)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法定代表人:陈占维电话:0411-82356627传真:0411-82356590联系人:李格格网址:www.bankofdl.com客户服务电话:400-664-0099(35)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法定代表人:林军电话:023-63367470传真:023-63367205联系人:张鹏网址:www.cqc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96899(36)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法定代表人:王耀球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5电话:0769-22866254、15625596450传真:0769-22866282联系人:刘托福网址:www.drc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37)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法定代表人:乔志强电话:0311-88627522传真:0311-88627027联系人:王栋网址:www.heb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400-612-9999(38)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法定代表人:姚真勇电话:0757-22382524传真:0757-22388777联系人:杨素苗网址:http://www.sde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0757-22223388(39)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法定代表人:魏礼亚电话:0512-63969209传真:0512-63969209联系人:葛晓亮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6网址:http://www.szrcb.com客户服务电话:956111(40)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号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号法定代表人:郭军电话:029-88992881传真:029-88992475联系人:白智网址:www.xac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400-869-6779(41)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法定代表人:陆向阳电话:0519-80585939传真:0519-89995170联系人:蒋娇网址:www.jnbank.com.cn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42)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法定代表人:朱玉国电话:0731-89736250传真:0731-89736250联系人:于立娜网址:www.bankofchangsha.com客户服务电话:0731-96511(4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7住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吴世群电话:0592-5310251传真:0592-5373973联系人:孙瑜网址:www.xmccb.com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888(44)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1817号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1817号法定代表人:唐国兴电话:0431-84999627传真:0431-84992649联系人:孙琦网址:www.jlbank.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666(4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法定代表人:王兰凤电话:0512-69868373联系人:吴骏网址:www.suzhou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96067(46)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22楼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22楼法定代表人:廖宜建电话:021-38882834、021-38881449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8传真:021-23208558联系人:宾蔚风、周海平网址:www.hsbc.com.cn客户服务电话:800-820-8828、400-820-8828、021-38888828(47)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34楼、36楼及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27楼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34楼、36楼及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27楼法定代表人:李慧敏电话:021-38658644传真:021-68828880联系人:叶馨雯网址:www.hangseng.com.cn客户服务电话:800-830-8008、400-830-8008(48)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开平路88号瀛通绿地大厦21楼法定代表人:陈颖电话:021-63890139传真:-联系人:张昊网址:www.hfbank.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395(49)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泰路266号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泰路266号法定代表人:傅子能电话:0595-22551071传真:0595-22578871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9联系人:董培姗网址:www.qzcc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12(50)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68号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68号法定代表人:魏学坤电话:13500466262传真:0416-3220186联系人:杨玉网址:www.jinzhou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400-66-96178(51)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210号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210号法定代表人:黄卫忠电话:0731-89828182传真:0731-89828806联系人:闾娇蓉网址:www.hunan-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0731-96599(52)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09号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09号法定代表人:刘仲生电话:0532-66957228传真:0532-85933730联系人:李洪姣网址:www.qrcb.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11-96668(全国)、96668(青岛)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30(53)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法定代表人:顾敏电话:0755-89462603传真:0755-86700688联系人:张驰网址:http://www.we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400-999-8800(54)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2号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低碳中心A座法定代表人:李光林电话:0871-65236624传真:0871-65236614联系人:马杰网址:www.ynht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0877-96522(55)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法定代表人:郭浩电话:0371-61910219传真:0371-85519869联系人:田力源网址:www.zybank.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186(56)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31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法定代表人:许建平电话:18919995597、18298955880传真:0931-4600528联系人:张娇娇、杜珊珊网址:www.lz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799(57)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九江市长虹大道619号办公地址:九江市长虹大道619号法定代表人:刘羡庭电话:18679157032传真:/联系人:程科夫网址:www.jjccb.com客户服务电话:95316(58)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永昌路9号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永昌路9号法定代表人:杨明尚电话:0851-88606545传真:无联系人:张敏婕网址:www.bgz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96655(全省)4000696655(全国)(59)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8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6-11层法定代表人:李如东电话:010-50925699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32传真:010-86496277联系人:陈冰网址:www.ai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100(6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缪建民电话:0755-83198888传真:0755-83195109联系人:邓炯鹏网址:https://fi.cmbchina.com/home客户服务电话:95555(61)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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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夏吉慧网址:www.ctsec.com客户服务电话:95336(187)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429号31-32层法定代表人:李抱电话:13917125376传真:021-68776977-8427联系人:随飞网址:https://www.yongxingsec.com/客户服务电话:400-916-0666(188)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与后海滨路交汇处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18-25层)法定代表人:郑宇电话:0755-23375492、0755-23375626传真:0755-82545500联系人:戴佳璐、李芳芳网址:www.wkzq.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71(18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法定代表人:俞洋电话:021-54967656传真:021-54967032联系人:虞佳彦网址:www.cfsc.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190)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法定代表人:高涛电话:0755-88320851传真:0755-82026942联系人:胡芷境网址:www.china-invs.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19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法定代表人:李永湖电话:0755-82943755传真:0755-82960582联系人:罗艺琳网址:www.zszq.com客户服务电话:95329(19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72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弄东方企业园24号法定代表人:戴彦电话:021-36533016传真:021-36533017联系人:王伟光网址:http://www.18.cn客户服务电话:95357(193)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1号4楼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法定代表人:张智河电话:010-83991719传真:010-66412537联系人:叶密林网址:https://www.grzq.com客户服务电话:95385(194)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金控中心21、22、23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法定代表人:严亦斌电话:0755-83331195联系人:彭莲网址:http://www.ykzq.com客户服务电话:95564(19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法定代表人:赵洪波电话:0451-87765732传真:0451-82337279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73联系人:姜志伟网址:www.jhzq.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6007(196)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道青年路278号中海中心32F-34F法定代表人:邓晖电话:15601681367传真:010-57672020联系人:徐璐网址:www.huayuanstock.com客户服务电话:95305(19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法定代表人:冉云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传真:028-86690126联系人:刘婧漪、贾鹏网址:www.gjzq.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310(198)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法定代表人:陈林电话:021-50122128传真:021-50122398联系人:徐方亮网址:www.cnhbstock.com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74(199)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层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深田路46号深田国际大厦19-20楼法定代表人:王勇电话:0592-2079259传真:0592-2079602联系人:邱震网址:www.gwgsc.com客户服务电话:400-0099-886(200)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法定代表人:祝健电话:021-32229888传真:021-68728703联系人:庄丽珍网址:www.ajzq.com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201)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法定代表人:郝京春电话:0755-83007014传真:0755-83007168联系人:刘思源网址:http://www.ydsc.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0-188-688(202)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2幢1层A2112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75法定代表人:张海文电话:010-85556048传真:010-85556088联系人:孙燕波网址:www.crsec.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390(20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35号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36层法定代表人:翟建强电话:0311-66008561传真:0311-66006334联系人:李卓颖网址:www.s10000.com客户服务电话:95363(河北省内)、0311-95363(河北省外)(20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法定代表人:余磊电话:027-87618882传真:027-87618863联系人:翟璟网址:www.tfzq.com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205)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法定代表人:李安有电话:024-23280842传真:024-23280844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76联系人:孙丹华网址:www.iztzq.com客户服务电话:(024)95346(206)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0层西厅法定代表人:甘卫斌电话:0755-82830333传真:0755-25170093联系人:张雷网址:http://www.vanho.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882(207)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9-11层)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7号法定代表人:郭成林电话:010-67017788-8914传真:010-67017788联系人:史蕾网址:www.cnpsec.com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5(208)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法定代表人:吴玉明电话:028-86199278传真:028-86199382联系人:郝俊杰网址:www.hxzq.cn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77(209)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法定代表人:李长伟电话:010-88321717、18500505235传真:010-88321763联系人:唐昌田网址:www.tpyzq.com客户服务电话:95397(210)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法定代表人:李刚电话:029-88447611传真:029-88447611联系人:曹欣网址:www.kysec.cn客户服务电话:95325、400-860-8866(211)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8号楼15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7层法定代表人:吕春卫电话:010-86499838传真:010-86499401联系人:王龙网址:http://www.lczq.com客户服务电话:956006(212)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8层806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78法定代表人:路昊电话:021-68595698传真:021-68595766联系人:茆勇强网址:www.huaruisales.com客户服务电话:952303(213)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法定代表人:马永谙电话:13752528013传真:021-50701053联系人:卢亚博网址:http://www.xyinsure.com:7100/kfit_xybx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214)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法定代表人:李科电话:010-85632771传真:010-85632773联系人:王超网址:http://fund.sinosig.com/客户服务电话:95510(21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法定代表人:王滨电话:010-63631536传真:010-66222276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79联系人:柳亚卿网址:www.e-chinalife.com客户服务电话:95519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情况变化,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者减少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销售机构信息。(二)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法定代表人:张佑君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传真:010-63136700联系人:朱威(三)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509单元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509单元法定代表人:朱小辉联系电话:010-57763999传真:010-57763599联系人:李晗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四)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联系电话:010-58153000传真:010-85188298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80联系人:蒋燕华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王海彦六、基金的募集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法规以及《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于2004年10月15日修改为《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6月8日证监基金字[2004]79号文批准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本基金自2004年7月6日到2004年8月5日进行发售。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共募集1,927,966,142.50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21,340户。七、基金合同的生效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2004年8月11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一)基金投资者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二)申购与赎回的场所1、直销机构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的投资理财中心以及电子交易平台。(1)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81电话:010-88087226传真:010-88066028(2)北京西三环投资理财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一层107-108A(100089)电话:010-82523198传真:010-82523196(3)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国锦103(100102)电话:010-64709882传真:010-64702330(4)上海分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803室(200120)电话:021-50820661传真:021-50820867(5)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福田区福中三路与鹏程一路交汇处西南广电金融中心40A(518000)电话:0755-82033033传真:0755-82031949(6)南京分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0层AD2区(210005)电话:025-84733916传真:025-84733928(7)杭州分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万象城2幢2701室-01(310020)电话:0571-89716606传真:0571-89716610(8)广州分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5305房(510623)电话:020-38460001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82传真:020-38067182(9)成都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栋1单元14层1406-1407号(610000)电话:028-65730073传真:028-86725412(10)电子交易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hinaAMC.com。2、代销机构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中“(一)销售机构”的相关描述。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三)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或其他条件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销售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展需要,为本基金增设新的份额类别。新的份额类别可设置不同的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其他条件,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规则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公告。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83(四)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本基金在开放日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与赎回等基金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约定。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本基金已于2004年9月15日起开始办理A类、B类基金份额日常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等业务。本基金自2021年6月15日起开始办理C类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五)申购与赎回的原则1、“未知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2、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4、本基金份额分为多个类别,适用不同的申购费或销售服务费,投资者在申购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最迟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六)申购与赎回的程序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投资者应在T+2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其办理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打印确认单。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不成功的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84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划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应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及本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处理。(七)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1、投资者办理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各类基金份额每次最低申购金额均为10.00元(含前端申购费)。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2、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各类基金份额每次赎回申请均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各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每次最低赎回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4、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八)申购费与赎回费1、申购费(1)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2)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需交纳前端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率100万以下1.5%100万以上(含100万)—500万1.2%500万以上(含500万)1.0%(3)投资者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需交纳后端申购费,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持有期后端申购费率1年以内1.8%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85满1年不满2年1.5%满2年不满3年1.2%满3年不满4年1.0%满4年不满8年0.5%满8年以后0(4)本基金申购费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不列入基金财产。(5)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2、赎回费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A类、B类、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1)A、B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持有期限赎回费率7天以内1.5%7天以上(含7天)0.5%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7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赎回时份额持有满7天以上(含7天)收取的赎回费,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持有期限赎回费率7天以内1.5%7天以上(含7天)-30天以内0.5%30天以上(含30天)0收取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等进行适当费率优惠。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86(九)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1、申购份额的计算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交纳前端申购费,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净申购金额及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资者申购B类基金份额时交纳后端申购费,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如果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申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例:假定T日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00元、100万元和500万元,如果该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申购1申购2申购3申购金额(元,A)1,000.001,000,000.005,000,000.00适用前端申购费率(B)1.5%1.2%1.0%净申购金额(C=A/(1+B))985.22988,142.294,950,495.05前端申购费(D=A-C)14.7811,857.7149,504.95申购份额(E=C/1.200)821.02823,451.914,125,412.54如果该投资者申购B类基金份额,各笔申购获得的B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申购1申购2申购3申购金额(元,A)1,000.001,000,000.005,000,000.00申购份额(E=A/1.200)833.33833,333.334,166,666.67例:假定T日的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投资者申购金额为1,000.00元,则申购获得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申购份额=1,000.00/1.250=800.00份2、赎回金额的计算(1)投资者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87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2)投资者赎回B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如果投资者赎回其认购的B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额×基金份额面值×后端认购费率/(1+后端认购费率)(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后端认购费用其中,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如果投资者赎回其申购的B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1+后端申购费率)(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3)投资者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例: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持有期10天,该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赎回总金额=10,000.00×1.250=12,500.00元赎回费用=12,500.00×0.5%=62.50元赎回金额=12,500.00-62.50=12,437.50元例:假定某投资者在设立募集期内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份,赎回当日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025、1.080和1.14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赎回费用、后端认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赎回1赎回2赎回3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88赎回份额(A)10,00010,00010,000基金份额面值(B)1.0001.0001.000赎回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C)1.0251.0801.140赎回总金额(D=A×C)10,250.0010,800.0011,400.00赎回费用(E=D×0.5%)51.2554.0057.00适用后端认购费率(F)1.2%0.9%0.7%后端认购费(G=A×B×F/(1+F))118.5889.2069.51赎回金额(H=D-E-G)10,080.1710,656.8011,273.49例:假定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当日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该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份,赎回当日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30、1.300和1.36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赎回1赎回2赎回3赎回份额(A)10,00010,00010,000申购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B)1.2001.2001.200赎回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C)1.2301.3001.360赎回总金额(D=A×C)12,30013,00013,600赎回费率(I)0.5%0.5%0.5%赎回费用(E=D×I)61.5065.0068.00适用后端申购费率(F)1.80%1.50%1.20%后端申购费(G=A×B×F/(1+F))212.18177.34142.29赎回金额(H=D-E-G)12,026.3212,757.6613,389.71例: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C类基金份额100份,持有期限30天,该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其获得的净赎回金额计算如下:净赎回金额=100.00×1.250=125.00元3、T日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十)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益的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十一)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891、巨额赎回的认定单个开放日基金的赎回总额-申购总额+转换转出总额超出上-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3)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于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4)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情形下,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全部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全部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具体分为两种情况:①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其他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为了保护其他赎回投资人的利益,对于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按正常程序进行。对于单个投资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在剩余支付能力范围内对其按比例确认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确认的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的,则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90撤销。②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仅支付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也有困难时,则所有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包括单个投资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和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都按照上述“(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一并办理。(十二)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1)不可抗力。(2)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3)基金管理人认为市场缺乏合适的投资机会,继续接受申购可能对已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损害。(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其他申购。(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的技术保障或人员支持等不充分。(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8)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形。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1)不可抗力。(2)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3)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5)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形。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兑付;如暂时不能足额兑付,应当按单个账户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并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91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3、发生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4、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5、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予公告。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将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十三)基金份额的转换1、基金转换的原则(1)投资者只可在同时销售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4)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后,T+1日可获得确认。(5)除另有规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笔转出申请遵循转出基金有关赎回份额的限制,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6)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可根据投资者事先的选择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92和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予以顺延或撤销基金转换。(7)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申请。(5)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的。(6)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申购或赎回的情形。(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3、基金转换费用(1)基金转换费:无。(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除收取赎回费外,还需收取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转换金额指扣除赎回费与后端申购费(若有)后的余额。(3)转入基金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根据适用的转换情形收取,详细如下:①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比例费率。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93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一。②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二。③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三。④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四。⑤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五。⑥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固定费用。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最低为0。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94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六。⑦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七。⑧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八。⑨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九。⑩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费用收取方式: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一。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95?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二。?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三。?从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四。?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五。?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六。?对于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情况的补充说明对于货币型基金,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96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基金转换的有关业务规则。4、业务举例例一: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1)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200转出总金额(C=A*B)1,200.00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5%转出基金费用(E=C*D)6.00转换金额(F=C-E)1,194.00转入时收取申购费率(G)2.0%-1.5%=0.5%净转入金额(H=F/(1+G))1,188.06转入基金费用(I=F-H)5.94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J)1.300转入基金份额(K=H/J)913.89(2)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200转出总金额(C=A*B)1,200.00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5%转出基金费用(E=C*D)6.00转换金额(F=C-E)1,194.00转入时收取申购费率(G)0.00%净转入金额(H=F/(1+G))1,194.00转入基金费用(I=F-H)0.00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J)1.300转入基金份额(K=H/J)918.46例二: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1)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97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200转出总金额(C=A*B)12,000,000.00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5%转出基金费用(E=C*D)60,000.00转换金额(F=C-E)11,940,000.00转入基金费用(G)1,000.00净转入金额(H=F-G)11,939,000.00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I)1.300转入基金份额(J=H/I)9,183,846.15(2)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200转出总金额(C=A*B)12,000,000.00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5%转出基金费用(E=C*D)60,000.00转换金额(F=C-E)11,940,000.00转入基金费用(G)0.00净转入金额(H=F-G)11,940,000.00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I)1.300转入基金份额(J=H/I)9,184,615.38例三: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金适用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200转出总金额(C=A*B)1,200.00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5%转出基金费用(E=C*D)6.00转换金额(F=C-E)1,194.00转入基金费用(G)0.00净转入金额(H=F-G)1,194.00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I)1.500转入基金份额(J=H/I)796.00若投资者在2011年1月1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在1年之内,适用后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98端申购费率为1.2%,此时赎回乙基金不收取赎回费,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赎回份额(K)796.00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L)1.300赎回总金额(M=K*L)1,034.80赎回费用(N)0.00适用后端申购费率(O)1.2%后端申购费(P=K*I*O/(1+O))14.16赎回金额(Q=M-N-P)1,020.64例四: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300转出总金额(C=A*B)1,300.00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5%转出基金费用(E=C*D)6.50转换金额(F=C-E)1,293.50转入基金费用(G)0.00净转入金额(H=F-G)1,293.50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I)1.500转入基金份额(J=H/I)862.33例五: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赎回费率为0.5%。(1)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200转出总金额(C=A*B)12,000,000.00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5%转出基金费用(E=C*D)60,000.00转换金额(F=C-E)11,940,000.00转入时收取申购费率(G)1.5%-1.2%=0.3%净转入金额(H=F/(1+G))11,904,287.14转入基金费用(I=F-H)35,712.86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99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J)1.300转入基金份额(K=H/J)9,157,143.95(2)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0%,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200转出总金额(C=A*B)12,000,000.00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5%转出基金费用(E=C*D)60,000.00转换金额(F=C-E)11,940,000.00转入时收取申购费率(G)0.00%净转入金额(H=F/(1+G))11,940,000.00转入基金费用(I=F-H)0.00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J)1.300转入基金份额(K=H/J)9,184,615.38例六: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5%。(1)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500元,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200转出总金额(C=A*B)12,000,000.00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5%转出基金费用(E=C*D)60,000.00转换金额(F=C-E)11,940,000.00转入基金费用(G)1,000-500=500.00净转入金额(H=F-G)11,939,500.00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I)1.300转入基金份额(J=H/I)9,184,230.77(2)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500元,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200转出总金额(C=A*B)12,000,000.00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00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5%转出基金费用(E=C*D)60,000.00转换金额(F=C-E)11,940,000.00转入基金费用(G)0.00净转入金额(H=F-G)11,940,000.00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I)1.300转入基金份额(J=H/I)9,184,615.38例七: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0,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金适用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200转出总金额(C=A*B)12,000,000.00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5%转出基金费用(E=C*D)60,000.00转换金额(F=C-E)11,940,000.00转入基金费用(G)0.00净转入金额(H=F-G)11,940,000.00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I)1.500转入基金份额(J=H/I)7,960,000.00若投资者在2011年1月1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在1年之内,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2%,此时赎回乙基金不收取赎回费,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赎回份额(K)7,960,000.00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L)1.300赎回总金额(M=K*L)10,348,000.00赎回费用(N)0.00适用后端申购费率(O)1.2%后端申购费(P=K*I*O/(1+O))141,581.03赎回金额(Q=M-N-P)10,206,418.97例八: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0,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300转出总金额(C=A*B)13,000,000.00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0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5%转出基金费用(E=C*D)65,000.00转换金额(F=C-E)12,935,000.00转入基金费用(G)0.00净转入金额(H=F-G)12,935,000.00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I)1.500转入基金份额(J=H/I)8,623,333.33例九: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份持有期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8%,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申购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1)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200转出总金额(C=A*B)1,200.00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5%赎回费(E=C*D)6.00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F)1.100适用后端申购费率(G)1.8%后端申购费(H=A×F×G/(1+G))19.45转出基金费用(I=E+H)25.45转换金额(J=C-I)1,174.55转入时收取申购费率(K)2.0%-1.5%=0.5%净转入金额(L=J/(1+K))1,168.71转入基金费用(M=J-L)5.84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N)1.300转入基金份额(O=L/N)899.01(2)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200转出总金额(C=A*B)1,200.00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5%赎回费(E=C*D)6.00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F)1.100适用后端申购费率(G)1.8%后端申购费(H=A×F×G/(1+G))19.45转出基金费用(I=E+H)25.45转换金额(J=C-I)1,174.55转入时收取申购费率(K)0.00%净转入金额(L=J/(1+K))1,174.55转入基金费用(M=J-L)0.00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02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N)1.300转入基金份额(O=L/N)903.50例十: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持有期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8%,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申购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1)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200转出总金额(C=A*B)12,000,000.00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5%赎回费(E=C*D)60,000.00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F)1.100适用后端申购费率(G)1.8%后端申购费(H=A×F×G/(1+G))194,499.02转出基金费用(I=E+H)254,499.02转换金额(J=C-I)11,745,500.98转入基金费用(K)1,000.00净转入金额(L=J-K)11,744,500.98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M)1.300转入基金份额(N=L/M)9,034,231.52(2)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200转出总金额(C=A*B)12,000,000.00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5%赎回费(E=C*D)60,000.00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F)1.100适用后端申购费率(G)1.8%后端申购费(H=A×F×G/(1+G))194,499.02转出基金费用(I=E+H)254,499.02转换金额(J=C-I)11,745,500.98转入基金费用(K)0.00净转入金额(L=J-K)11,745,500.98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M)1.300转入基金份额(N=L/M)9,035,000.75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03例十一: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期为3年的后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0%,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申购当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适用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300转出总金额(C=A*B)1,300.00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5%赎回费(E=C*D)6.50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F)1.100适用后端申购费率(G)1.0%后端申购费(H=A×F×G/(1+G))10.89转出基金费用(I=E+H)17.39转换金额(J=C-I)1,282.61转入基金费用(K)0.00净转入金额(L=J-K)1,282.61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M)1.500转入基金份额(N=L/M)855.07若投资者在2012年9月15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为2年半,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2%,且乙基金赎回费率为0.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赎回份额(O)855.07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P)1.300赎回总金额(Q=O*P)1,111.59赎回费率(R)0.5%赎回费(S=Q*R)5.56适用后端申购费率(T)1.2%后端申购费(U=O*M*T/(1+T))15.21赎回金额(V=Q-S-U)1,090.82例十二: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持有期为3年的后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申购当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赎回费率为0.5%,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0%。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04转出份额(A)1,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200转出总金额(C=A*B)1,200.00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5%赎回费(E=C*D)6.00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F)1.100适用后端申购费率(G)1.0%后端申购费(H=A×F×G/(1+G))10.89转出基金费用(I=E+H)16.89转换金额(J=C-I)1,183.11转入基金费用(K)0.00净转入金额(L=J-K)1,183.11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M)1.500转入基金份额(N=L/M)788.74例十三: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持有期为146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份,转入前端收费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300元。甲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为0.3%,此时转出不收取赎回费。乙基金适用申购费率为2.0%。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200转出总金额(C=A*B)1,200.00转出基金费用(D)0.00转换金额(E=C-D)1,200.00销售服务费率(F)0.3%转入基金申购费率(G)2.0%收取的申购费率(H=G-F*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1.88%净转入金额(I=E/(1+H))1,177.86转入基金费用(J=E-I)22.14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K)1.300转入基金份额(L=I/K)906.05例十四: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持有期为10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0,000份,转入前端收费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300元。甲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为0.3%,此时转出不收取赎回费。乙基金适用固定申购费1,000.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200转出总金额(C=A*B)12,000,000.00转出基金费用(D)0.00转换金额(E=C-D)12,000,000.00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05销售服务费率(F)0.3%转入基金申购费用(G)1,000.00转入基金费用(H=G-E*F*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13.70净转入金额(I=E-H)11,999,986.30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J)1.300转入基金份额(K=I/J)9,230,758.69例十五: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60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此时转出甲基金不收取赎回费。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200转出总金额(C=A*B)1,200.00转出基金费用(D)0.00转换金额(E=C-D)1,200.00转入基金费用(F)0.00净转入金额(G=E-F)1,200.00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H)1.500转入基金份额(I=G/H)800.00若投资者在2013年9月15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为3年半,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0%,且乙基金赎回费率为0.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赎回份额(J)800.00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K)1.300赎回总金额(L=J*K)1,040.00赎回费率(M)0.5%赎回费(N=L*M)5.20适用后端申购费率(O)1.0%后端申购费(P=J*H*O/(1+O))11.88赎回金额(Q=L-N-P)1,022.92例十六: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1%。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项目费用计算转出份额(A)1,000.00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B)1.300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06转出总金额(C=A*B)1,300.00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0.1%转出基金费用(E=C*D)1.30转换金额(F=C-E)1,298.70转入基金费用(F)0.00净转入金额(G=E-F)1,298.70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H)1.500转入基金份额(I=G/H)865.80九、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等业务(一)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以及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申请。其中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其他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2个月内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交易账户间的转托管手续,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具体办理方法参照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三)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按照有关规定来决定是否冻结。(四)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条件下,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并制订公布相应的业务规则。十、基金的投资(一)投资目标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二)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07(三)投资风格本基金属于大盘股票基金,基金股票资产的80%以上投资于大型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其中,大型上市公司是指总市值不低于15亿元。基金因所持有股票价格的变化而导致大盘股投资比例低于上述规定的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最长不超过6个月。未来,随股票市场发展和个股市值差异的变化,基金管理人可在保持大盘风格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大盘股定义标准,并及时公告。(四)投资理念精选在各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大型上市公司,通过对其股票的投资,分享公司持续高增长所带来的盈利,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1、大型上市公司可充分分享我国经济高增长的果实,实现公司业绩的持续高增长。与国外大型公司相比,我国多数大型上市公司仍处于稳定增长甚至快速增长的阶段,他们将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获得较高的发展速度。而且,我国大型上市公司主要分布于国民经济的支柱型行业,多数公司为国家控股,易于取得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扶持,从而优先获得资源,领先发展。此外,大型上市公司通常有较长的运作经验,在市场份额、资源占有、管理团队等方面已累积了一定的优势,在面对对外开放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时,这些优势使得大型公司在未来运作中取得成功的可能性更高。因此,大型公司业绩增长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更高。2、投资于优质大盘股,可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实现高收益。大型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较小,财务状况较为稳健;公司运作规范、信息透明,有利于投资分析;大盘股价不易被操纵,股价波动较小。整体而言,投资于大盘股的风险可控。随着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所占比重的逐步提高,其价值投资理念对市场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机构投资者出于流动性和安全性考虑,偏好优质大盘股。因此,在资金面的支持下,优质大盘股的股价将充分反映其业绩的增长而增长,而且下行风险有限。另外,在实际投资操作中,基金将执行严格的估值程序,坚持在合理价格买入价值被相对低估的个股,在个股价值被市场过分高估时卖出,从而在保持较低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较高收益。(五)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根据细致的财务分析和深入的上市公司调研,精选出业绩增长前景良好且被市场相对低估的个股进行集中投资。考虑到我国股票市场的波动性,基金还将在资产配置层面辅以风险管理策略,即根据对宏观经济、政策形势和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监控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上的配置比例,以避免市场系统性风险,保证基金所承担的风险水平合理。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08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股票资产比例范围为40%~95%。为了满足投资者的赎回要求,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等短期金融工具的资产比例不低于5%。根据股票、债券等资产类别的配置计划,为提高投资效率或避险,基金可投资于权证,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0%~3%。本基金其余资产可投资于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债券投资比例有相关规定的,则从其规定。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2、个股精选策略(1)构建备选股票池本基金备选股票池主要包括大盘股,对大盘股的投资将占基金股票资产的80%以上。除此之外,基金还可以部分投资于其他具有高成长潜力的股票,这部分股票由研究员提交投资建议报告,经基金经理小组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后确定。(2)进行财务指标分析主要分析公司的成本收入、现金流、资产负债结构等指标,并与同行业内的其他公司进行对比,从中挑选出指标值较优或可能存在问题的公司,以此确定实地调研的优先顺序和关注重点。(3)进行上市公司调研实地调研重点考察公司的财务报表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并对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内部管理和外部经营环境进行全面考察,从而形成对公司经营风险和业绩成长性的评估。(4)评估个股价值并进行排序根据实地调研的考察结果,对上市公司的公开财务数据进行风险调整和成长性调整,并计算调整后的P/E、P/B、P/S、P/C、ROE、PEG等指标。由于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在不断发生变化,基金将实时跟踪上市公司风险因素和成长性因素的变动,对上述几个指标进行动态调整。然后,基金将根据一段时间内整个证券市场的风险特征以及不同公司的行业特征,对上述估值指标设置不同的权重,并根据综合考察后的个股估值情况进行排序。(5)确定投资组合本基金采取相对集中的投资策略,基金股票组合的持股个数一般不超过100只(新股申购不计算在内)。在上述排序过程之后,排名前100位的个股将进入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其中排名越靠前的个股投资比重越高。在未来基金规模扩大或是上市公司数量大幅扩张,导致持股个数限制严重影响基金的投资操作和收益能力时,本基金可在不改变集中持股策略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组合持股个数,并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09及时公告。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3、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主要目标是在保持基金流动性的基础上,提高基金收益水平,并分散股票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债)。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本基金债券投资重点关注的对象:(1)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2)在信用质量和剩余期限类似的条件下,到期收益率较高的债券;(3)风险水平合理、有较好下行保护的债券;(4)在同等条件下信用质量较好的债券。此外,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新股申购、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增加收益。基金管理人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标相一致的前提下,可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为取得与承担风险相称的收益,投资于权证。(六)投资程序研究、决策、组合构建、交易、评估、组合调整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1、研究:本基金股票投资研究依托公司整体的研究平台,同时整合了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公司研究员按行业分工,负责对备选股票池内属于本行业的个股进行跟踪研究。在财务指标分析、实地调研和价值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员对所研究的股票提交投资报告,供基金经理小组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参考。此外,公司有专门的宏观经济研究员,负责分析消费、投资、进出口、就业、利率、汇率以及政府政策等因素,为资产配置决策提供支持。公司还设有固定收益部,专门负责债券投资研究。2、资产配置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判断一段时间内证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决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等资产类别间的分配比例范围。基金经理小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内,决定基金的具体资产配置。3、组合构建:基金经理小组根据研究员提交的投资报告,结合自身的研究判断,决定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买卖时机,其中重大单项投资决定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对于拟投资的个股,基金经理小组将采取长期关注、择机介入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对于买入的股票,基金的持有周期一般较长,长期持有的操作策略可有效降低基金的交易费用和变现成本,从而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4、交易执行: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基金资产配置、大盘股投资比例等。5、风险与绩效评估:风险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10关报告。风险报告使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小组能够随时了解组合承担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小组可以据以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6、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小组将跟踪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其中,当所持有个股的估值指标相对排名下降时,基金经理小组将据以调整股票投资组合。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七)投资组合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以下规定:1、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10、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应为BBB或以上;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11、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11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1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17、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8、《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的投资事项。19、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投资组合超出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达到规定标准;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组合不符合4、5、7、9项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八)禁止行为本基金不得进行如下行为(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1、投资于其他基金。2、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3、将基金财产用于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4、从事证券信用交易。5、从事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6、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7、从事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九)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富时中国A200指数。未来,如所用基准指数不再符合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投资策略,或有更合适的大盘股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确定采用其他基准指数并及时公告。另外,本基金将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债券投资比例的相关规定。为此,基金采用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12富时中国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并根据基金的资产配置范围,将整体业绩比较基准设定为“富时中国A200指数×80%+富时中国国债指数×20%”。未来,在更合适的债券指数推出、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投资比例限制的相关规定等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确定采用其他债券指数或变更整体业绩比较基准的构成并公告。(十)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债券基金和混合基金,低于成长型股票基金。(十一)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1、不谋求对所投资企业的控股或者进行直接管理。2、所有参与行为均应在合法合规和维护基金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并谋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2023年第1季度报告: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3,837,156,708.0591.65其中:股票3,837,156,708.0591.652固定收益投资225,613,346.535.39其中:债券225,613,346.535.39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21,243,419.722.907其他各项资产2,617,203.650.068合计4,186,630,677.95100.00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13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74,338,773.391.80C制造业2,865,029,017.4169.39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61,603.200.01E建筑业345,577,017.128.37F批发和零售业29,071,544.300.70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7,488,164.001.63H住宿和餐饮业259,954,625.976.30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514,782.240.06J金融业65,100,000.001.58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0,449.850.00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3,469.590.00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73,528.540.00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27,513,732.443.09S综合--合计3,837,156,708.0592.94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0754锦江酒店4,132,167259,954,625.976.302600309万华化学2,186,012209,594,830.565.083300487蓝晓科技2,197,676209,020,964.365.064300285国瓷材料7,164,164203,032,407.764.925000729燕京啤酒13,499,917189,133,837.174.586603916苏博特11,547,240188,335,484.404.567002179中航光电3,436,000185,818,880.004.508601668中国建筑32,000,000185,600,000.004.509600690海尔智家8,170,448185,305,760.644.4910601966玲珑轮胎9,479,441185,228,277.144.49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14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220,730,257.535.35其中:政策性金融债220,730,257.535.354企业债券--5企业短期融资券--6中期票据--7可转债(可交换债)4,883,089.000.128同业存单--9其他--10合计225,613,346.535.46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22021622国开161,900,000190,655,890.414.62223040123农发01300,00030,074,367.120.733123179立高转债34,9554,883,089.000.124-----5-----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15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5.11.3其他资产构成序号名称金额(元)1存出保证金670,993.882应收证券清算款581,340.44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5应收申购款1,364,869.33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2,617,203.65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16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十一、基金的业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一)华夏大盘精选混合A/B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2004年8月11日至2004年12月31日0.30%0.48%-8.47%1.32%8.77%-0.84%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0.20%0.89%-5.33%1.03%5.13%-0.14%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154.49%1.38%92.14%1.11%62.35%0.27%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226.24%1.95%106.61%1.83%119.63%0.12%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34.88%2.08%-56.18%2.40%21.30%-0.32%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116.19%1.71%68.20%1.63%47.99%0.08%2010年1月124.24%1.36%-9.90%1.24%34.14%0.12%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17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17.10%1.29%-18.65%1.03%1.55%0.26%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5.89%1.22%8.56%1.00%-2.67%0.22%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14.92%1.16%-7.30%1.12%22.22%0.04%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6.07%1.14%40.07%1.00%-34.00%0.14%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8.17%2.56%3.95%1.98%24.22%0.58%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11.30%1.67%-9.12%1.07%-2.18%0.60%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34.96%0.80%20.59%0.52%14.37%0.28%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19.58%1.41%-18.90%1.09%-0.68%0.32%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44.82%1.22%30.34%0.98%14.48%0.24%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44.71%1.48%21.46%1.12%23.25%0.36%2021年1月14.70%1.18%-2.97%0.96%7.67%0.22%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1.35%1.39%-16.65%1.03%-4.70%0.36%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37%0.89%2.67%0.65%-0.30%0.24%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23年3月31日)3,290.94%1.48%224.44%1.30%3,066.50%0.18%(二)华夏大盘精选混合C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2.46%1.06%-4.80%0.85%7.26%0.2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2.05%1.39%-16.65%1.03%-5.40%0.36%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9%0.89%2.67%0.65%-0.58%0.24%自新增份额类别以来至今(2023年3月31日)-18.47%1.24%-18.53%0.93%0.06%0.31%注:本基金自2021年6月15日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十二、基金的财产(一)基金财产的构成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19本基金基金资产总值包括基金所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其他投资等的价值总和。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二)基金财产的账户本基金需按有关规定开立基金专用银行存款账户以及证券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有的资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独立。(三)基金财产的保管及处分1、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本基金财产。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本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4、非因本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本基金财产强制执行。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一)估值日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开放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开放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二)估值对象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三)估值方法1、股票估值方法(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①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或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②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③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20股票的市价估值。④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3)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1)-(2)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按本项第(1)-(2)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4)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2、债券估值方法(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应收利息(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3)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成本或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4)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5)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6)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7)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1)-(6)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按本项第(1)-(6)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8)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3、权证估值方法(1)基金持有的权证,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2)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1)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21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按本项第(1)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3)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4、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5、其他资产的估值方法其他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约定进行估值。6、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第1、2、3、4、5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款第1、2、3、4、5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8、国家有相关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四)估值程序基金的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用于公开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与程序进行复核;如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则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五)暂停估值的情形及处理1、基金投资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停市时。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六)估值错误的确认与处理1、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计价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22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3、因基金份额净值错误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仅限于因差错而导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直接损失。基金管理人在赔偿基金投资者后,有权向有关责任方追偿。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保留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4、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七)特殊情形的处理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股票估值方法的第(3)项、债券估值方法的第(7)项或权证估值方法的第(2)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2、由于证券交易市场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一)基金收益的构成基金收益包括:1、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2、买卖证券价差。3、银行存款利息。4、其他收入。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二)基金净收益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三)收益分配原则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233、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6、本基金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收益分配方案基金收益分配方案须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净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指定媒介。(六)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1、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则可从分红现金中提取一定的数额或者一定的比例用于支付注册登记作业手续费,如收取该项费用,具体提取标准和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规定。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应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种类(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3)销售服务费。(4)证券交易费用。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24(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7)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费用。2、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1.2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2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3)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25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经登记机构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4)本条第(一)条第1款第(4)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合同等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1、本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的“(八)申购费与赎回费”与“(九)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中的相关规定。2、本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的“(十三)基金份额的转换”中的相关规定。(三)基金税收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一)基金会计政策1、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3、会计核算制度按国家有关的会计核算制度执行。4、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5、本基金会计责任人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也可以委托基金托管人或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基金会计,但该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同时从事本基金的审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26计业务。(二)基金审计1、本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基金进行年度相关审计工作。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后可以更换。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日内公告。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文字;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27(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1、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和基金销售机构网站上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的要求,自中国证监会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3、基金净值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4、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5、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含资产组合季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28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临时报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7)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8)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29(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12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10)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11)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12)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13)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4)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15)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16)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17)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18)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19)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20)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21)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22)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7、澄清公告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8、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9、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予以公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30告。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本基金只需选择一家报刊。为强化投资者保护,提升信息披露服务质量,基金管理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规定之日起,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向投资者及时提供对其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10年。(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八)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十八、风险揭示(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1、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本基金财产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31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而产生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从而产生风险。(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同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基金投资于股票和债券,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基金投资收益变化。(5)购买力风险本基金投资的目的是使基金资产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2、信用风险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财产损失。3、流动性风险指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巨额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在本基金发生流动性风险时,基金管理人可以综合利用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以减少或应对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巨额赎回申请被延期办理、赎回申请被暂停接受、赎回款项被延缓支付、被收取短期赎回费、基金估值被暂停、基金采用摆动定价等风险。投资者应该了解自身的流动性偏好,并评估是否与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匹配。(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和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详细了解本基金的申购以及赎回安排。(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本基金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32(含存托凭证)、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拟投资的资产类别具有较好的流动性,但是在特殊市场环境下本基金仍有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历史经验和现实条件,制定出现金持有量的上下限计划,在该限制范围内进行现金比例调控或现金与证券的转化。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会进行标的的分散化投资并结合对各类标的资产的预期流动性合理进行资产配置,以防范流动性风险。(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当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以下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①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②暂停接受赎回申请;③延缓支付赎回款项;④摆动定价;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的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在此情形下,投资人的全部或部分赎回申请可能将被延期办理,同时投资人完成基金赎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同。②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和“(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形及程序。在此情形下,投资人的部分或全部赎回申请可能被拒绝,同时投资人完成基金赎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同。③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和“(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详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33细了解本基金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程序。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接收赎回款项的时间将可能比一般正常情形下有所延迟。④收取短期赎回费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⑤暂停基金估值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中的“(六)暂停公告净值和暂停基金估值的情形”,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估值的情形及程序。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没有可供参考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申购赎回申请或被暂停。⑥摆动定价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当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时,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将会根据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而进行调整,使得市场的冲击成本能够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⑦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4、管理风险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可能因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等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对基金收益水平存在影响。5、存托凭证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6、操作或技术风险指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34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根据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相关业务规则,中登公司和交易所对交易参与人的证券交易资金进行前端额度控制,由于执行、调整、暂停该控制,或该控制出现异常等,可能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人的利益受到影响。7、合规性风险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投资违反法规及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8、其他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托管行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持有人利益受损。(二)声明1、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投资于本基金,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本基金的销售外,本基金还通过本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所列代销机构代理销售,但是,基金并不是代销机构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代销机构担保或者背书,代销机构并不能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全。十九、基金的终止与清算(一)基金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终止:1、存续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1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宣布本基金终止。2、基金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3、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4、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本基金的管理人,而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机构承接其权利及义务。5、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本基金的托管人,而无其他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35适当的基金托管机构承接其权利及义务。6、由于投资方向变更引起的基金合并、撤销。7、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基金终止,应当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进行清算。(二)基金的清算1、基金清算小组(1)自基金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清算小组,基金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在基金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资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2)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3)基金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2、清算程序(1)基金终止后,由基金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2)基金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3)对基金财产进行评估和变现。(4)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5)公布基金清算公告。(6)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3、清算费用清算费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4、基金剩余资产的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清算费用后如有余额,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5、基金清算的公告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清算小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清算结果由基金清算小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公告。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366、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基金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以下内容摘自《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1、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2、决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3、获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收入。4、代表基金对所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5、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他证券所产生的权利。6、代表基金参与基金与第三人的诉讼。7、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8、销售基金份额,获取认购费、申购费。9、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基金促销活动,在一定时期内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者进行费用优惠,减免收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归属基金管理人或由其支配使用的各项费用。10、选择和更换销售代理人,并对其销售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11、选择和更换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并对其注册登记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12、基金合同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决定拒绝或暂停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暂停受理基金份额的赎回。13、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14、在更换基金托管人时,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15、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1、遵守基金合同。2、自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37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或委托其他合格机构代为办理。5、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或委托其他合格机构代为办理。6、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7、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资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相互独立,保证不同基金在资产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8、除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委托其他人运作基金资产。9、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进行的监督。10、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11、严格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向他人泄露。13、按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14、依据《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5、负责基金注册登记。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办理或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16、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和分红款项。17、保管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15年以上。18、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20、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3821、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不对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责任。22、确保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2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24、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1、依法持有并保管基金资产。2、获取基金托管费。3、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4、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5、在更换基金管理人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6、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1、遵守基金合同。2、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保管基金资产。3、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4、除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委托其他人托管基金资产。5、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7、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8、按规定设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39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10、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12、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13、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14、在基金定期报告内出具基金托管人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15、按有关规定,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记录等15年以上。16、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17、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和赎回款项。18、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并通知基金管理人。20、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21、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23、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1、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3、取得基金收益。4、获取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公开资料。5、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赎回基金份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取得有效申请的款项。6、取得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407、知悉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信息披露内容。8、提请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履行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应尽的义务。9、因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的过错导致利益受到损害,有权要求赔偿。10、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1、遵守基金合同及相关业务规则。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承担规定的费用。3、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5、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一)召开事由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修改基金合同,但本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2、更换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3、提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4、提前终止基金合同。5、与其他基金合并。6、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7、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以下情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2、在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41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二)召集方式1、在正常情况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3、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三)通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30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至少应载明以下内容: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3、确定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利登记日。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采取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构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42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四)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2、通讯方式开会。通讯方式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1)大会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2)大会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或/和基金管理人(分别或共同地称为“监督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3)大会召集人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4)所有出具有效书面意见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5)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6)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现场开会或通讯方式开会的条件,则对同一议题可履行再次开会的程序,再次开会日期的提前通知期限为至少10天,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利登记日不应发生变化。(五)议事内容与程序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43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修改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及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2、议事程序(1)现场开会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款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的,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托管人召集的,大会主持人为基金托管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召集的,大会主持人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选举的代表。如果大会主持人未能按前述规定确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50%以上(不含50%)多数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2)通讯方式开会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由召集人至少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天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构及监督人的监督下形成决议。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形成的决议有效。(六)表决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1)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不含50%)多数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作出。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等重大事项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有充分相反证据证明,否则其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44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意见模糊或相互矛盾的视为无效表决。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七)计票1、现场开会(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3)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果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2、通讯方式开会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监督人派出的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构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大会召集人可自行授权三名监督员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构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八)生效与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公告公证书全文、公证机关及公证员姓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九)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45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二十九、争议处理本基金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能解决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根据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十一、基金合同的修改与终止(二)基金合同的终止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终止:(1)存续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1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宣布本基金终止。(2)基金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3)因重大违法行为,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4)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本基金的管理人,而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机构承接其权利及义务。(5)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本基金的托管人,而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权利及义务。(6)由于投资方向变更引起的基金合并、撤销。(7)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2、基金合同的终止。本基金终止后,须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对基金进行清算。中国证监会对清算结果批准并予以公告后本基金合同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以下内容摘自《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46“一、托管协议当事人(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法定代表人:杨明辉成立时间:1998年4月9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6号文注册资本:2.38亿元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存续期间:100年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法定代表人:葛海蛟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期限:持续经营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47根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基金托管人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投资组合的比例做如下监督:1)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2)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并承担由于不一致所导致的风险或损失。5)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2、如基金托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本托管协议,基金托管人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有权利并有义务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本托管协议赋予、给予、规定的基金托管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以保护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就更换基金管理人事宜召集基金持有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48人大会、代表基金对因基金管理人的过错造成的基金资产的损失向基金管理人索赔。(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监督、核查根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就基金托管人是否及时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是否将基金资产和自有资产分账管理、是否擅自动用基金资产、是否按时将分配给基金持有人的收益划入分红派息账户等事项,对基金托管人进行监督和核查。1、基金管理人定期对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资产进行核查。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擅自挪用基金资产、因基金托管人的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灭失、减损、或处于危险状态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要求基金托管人予以纠正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基金管理人有义务要求基金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损失。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的行为违反《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3、如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托管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本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有权利并有义务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本托管协议赋予、给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以保护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就更换基金托管人事宜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代表基金对因基金托管人的过错造成的基金资产的损失向基金托管人索赔。(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对方依照本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监督、核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监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监督方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四、基金资产保管(一)基金资产保管的原则1、本基金所有资产的保管责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将遵守《信托法》、《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为基金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处理基金事务。基金托管人保证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的持有并保管基金资产。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492、基金托管人应当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监控制度,对负责基金资产托管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进行事先控制和事后监督,防范和减少风险。3、基金托管人应当购置并保持对于基金资产的托管所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包括硬件和软件),并对设备和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和更换,以保持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4、除依据《信托法》、《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基金托管人违反此义务,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所得利益归于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资产转为其固有财产,不得将固有资产与基金资产进行交易,或将不同基金资产进行相互交易;违背此款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基金资产的原状、承担赔偿责任。5、基金托管人必须将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严格分开,将本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他基金资产严格分开;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设立独立的账户,建立独立的账簿,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具有实质的独立性。6、除依据《信托法》、《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7、基金托管人应安全、完整地保管基金资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二)基金合同生效时募集资金的验证基金设立募集期间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设立募集期满,由基金发起人聘请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2名以上(含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本基金的银行账户。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3、本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银行账户进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50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4、基金银行账户的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四)基金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1、基金托管人应当代表本基金,以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证券账户。2、本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转让本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资金账户,用于办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在内的全部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4、基金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可以根据当时市场的通行做法办理,而不限于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5、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的,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五)债券托管(乙类)账户的开设和管理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债券托管(乙类)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债券和资金的清算。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向银行监管部门进行报备。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协议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协议副本由基金管理人保存。(六)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银行的保管库,但要与非本基金的其他实物证券分开保管;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51(七)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八、资产净值估算和会计核算(二)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2、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契约》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在盖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传真后马上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在盖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对基金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有权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十、基金持有人名册的保管基金持有人名册,包括基金设立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持有人名册、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持有人名册、基金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持有人名册、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持有人名册,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保管之。为基金托管人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契约规定的职责之目的,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应当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十八、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提交仲裁的争议之外,各方当事人仍应履行本协议的其他规定。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契约》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二十、托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52(一)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契约》的规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的新协议,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二)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1、基金或《基金契约》终止。2、本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3、本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4、发生《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提供。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一)资料发送1、基金交易对账单基金管理人根据持有人账户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发送对账单,但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公司未详实填写或更新客户资料(含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邮寄地址、邮政编码等)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送出的除外。2、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指随基金交易对账单不定期发送的基金资讯材料,如基金新产品或新服务的相关材料、客户服务问答等。(二)电子交易持有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储蓄卡、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民生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借记卡、广发银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华夏银行借记卡、光大银行借记卡、北京银行借记卡等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以及在华夏基金投资理财中心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在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本公司移动客户端,与本公司达成电子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办理基金账户开立、基金申购、赎回、转换、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53(三)电子邮件及短信服务投资者在申请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时如预留准确的电子邮箱地址、手机号码,将不定期通过邮件、短信形式获得市场资讯、产品信息、公司动态等服务提示。(四)呼叫中心1、自动语音服务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自动语音服务,客户可通过电话查询最新热点问题、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账户余额等信息。2、人工电话服务提供每周7天的人工服务。周一至周五的人工电话服务时间为8:30~21:00,周六至周日的人工电话服务时间为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客户服务传真:010-63136700(五)在线服务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微官网等渠道获得在线服务。1、查询服务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基金账户查询”,查询基金账户情况、更改个人信息。2、自助服务在线客服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自助服务,投资者可通过在线客服查询最新热点问题、业务规则、基金份额净值等信息。3、人工服务周一至周五的在线客服人工服务时间为8:30~21:00,周六至周日的在线客服人工服务时间为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4、资讯服务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各类信息,包括基金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热点问题等。公司网址:www.ChinaAMC.com电子信箱:service@ChinaAMC.com(六)客户投诉和建议处理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呼叫中心人工电话、在线客服、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代销机构的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154服务电话对该代销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一)2024年3月28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二十五、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目录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2、《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3、《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4、法律意见书。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二)存放地点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三)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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