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联接A:2023年中期报告
来源:    2023年08月30日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2023年中期报告 202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1.2 目录§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名称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基金简称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 基金主代码 016970 交易代码 01697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1月22日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5,650,922.6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A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970 01697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 额 29,787,357.38份 95,863,565.27份 2.1.1目标基金基本情况基金名称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主代码 159892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9月29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年10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 通过对目标ETF的投资,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目标ETF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标的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间接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2.2.1目标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完全复制策略,替代性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境外市场基金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境外证券投资的基金,主要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李彬 秦一楠 联系电话 400-818-6666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service@ChinaAMC.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95599 传真 010-63136700 010-68121816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 100033 100031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谷澍 2.4境外资产托管人项目 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 英文 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中文 布朗兄弟哈里曼公司 注册地址 140 Broadway, New York, New York, U.S.A. 办公地址 140 Broadway, New York, New York, U.S.A. 邮政编码 - 2.5信息披露方式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hinaAMC.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办公地 址 2.6其他相关资料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A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1,154.05 -434,883.14 本期利润 -5,357,148.00 -12,438,391.0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411 -0.303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4.08% -31.3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9.51% -19.62%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A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C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907,671.16 -12,723,391.3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312 -0.132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5,879,686.22 83,140,173.9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688 0.8673 3.1.3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A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C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3.12% -13.27%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04% 1.61% -3.60% 1.64% 0.56% -0.03% 过去三个月 -9.49% 1.66% -9.99% 1.68% 0.50% -0.02% 过去六个月 -19.51% 1.78% -19.93% 1.79% 0.42% -0.01%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13.12% 1.83% -16.02% 1.90% 2.90% -0.07%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05% 1.61% -3.60% 1.64% 0.55% -0.03% 过去三个月 -9.55% 1.66% -9.99% 1.68% 0.44% -0.02% 过去六个月 -19.62% 1.78% -19.93% 1.79% 0.31% -0.01%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13.27% 1.83% -16.02% 1.90% 2.75% -0.07%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A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C 注:①本基金合同于2022年11月22日生效。 ②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中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青岛、武汉、沈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深圳、上海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ETF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沪港通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首家加入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的公募基金公司、首批公募FOF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养老目标基金管理人、首批个人养老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中日互通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商品期货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MOM基金管理人、首批纳入互联互通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北交所主题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公募REITs管理人,国内首家承诺“碳中和”具体目标和路径的公募基金公司,香港子公司是首批RQFII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华夏基金是境内ETF基金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在ETF基金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覆盖大盘蓝筹、宽基指数、中小创指数、主题指数、行业指数、SmartBeta策略、海外市场指数、信用债指数、商品指数等较为完整的产品线。 华夏基金以深入的投资研究为基础,尽力捕捉市场机会,为投资人谋求良好的回报。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中国基金业绩评价报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华夏基金旗下多只产品近1年同类排名领先(基金排名不作为产品未来表现的保证),其中: 主动权益产品:在养老目标风险FOF(权益资产0-30%)(A类)中,华夏保守养老一年持有混合(FOF)(A类)排名第1/59;在对冲策略绝对收益目标基金(A类)中,华夏安泰对冲策略3个月定开混合排名第1/22;在汽车主题行业偏股型基金(A类)中,华夏新能源车龙头混合发起式(A类)排名第1/11;在低碳环保行业股票型基金(A类)中,华夏节能环保股票(A类)排名第2/10;在消费行业偏股型基金(A类)中,华夏网购精选混合(A类)排名第2/66、华夏新兴消费混合(A类)排名第9/66;在QDII混合基金(A类)中,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排名第3/43;在偏债型基金(A类)中,华夏磐泰混合(LOF)(A类)排名前2%(13/619)、华夏睿磐泰盛混合排名前3%(19/619)、华夏永利一年持有混合(A类)排名前10%(61/619);在灵活配置型基金(基准股票比例30%-60%)(A类)中,华夏稳增混合排名前3%(14/440)、华夏新锦绣混合(A类)排名前4%(18/440);在标准股票型基金(A类)中,华夏智胜先锋股票(LOF)(A类)排名前4%(13/317)、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A类)排名前6%(20/317);在偏股型基金(股票上限95%)(A类)中,华夏磐利一年定开混合(A类)排名前5%(11/214)、华夏磐锐一年定开混合(A类)排名前10%(21/214);在偏股型基金(股票上下限60%-95%)(A类)中,华夏核心制造混合(A类)排名前9%(126/1403)、华夏价值精选混合排名前9%(133/1403)。 固收与固收+产品:在QDII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大中华信用债券(QDII)(A类)排名第1/24、华夏收益债券(QDII)(A类)排名第3/24;在短期纯债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30天滚动短债债券发起式(A类)排名第8/108;在长期纯债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鼎隆债券(A类)排名前6%(71/1228)、华夏鼎航债券(A类)排名前6%(76/1228)、华夏鼎英债券(A类)排名前7%(87/1228);在普通债券型基金(可投转债)(A类)中,华夏鼎禄三个月定开债券(A类)排名前9%(32/376);在普通债券型基金(二级)(A类)中,华夏恒融债券排名前8%(30/368)。 指数与量化产品:在增强规模指数股票型基金(A类)中,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A类)排名第1/132、华夏中证500指数智选增强(A类)排名第2/132;在主题指数股票ETF联接基金(A类)中,华夏中证动漫游戏ETF发起式联接(A类)排名第1/110;在信用债指数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类)排名第2/16;在QDII跨境股票ETF基金中,华夏纳斯达克100ETF(QDII)排名第2/33、华夏野村日经225ETF排名第7/33;在QDII跨境股票ETF联接基金(A类)中,华夏恒生ETF联接(A类)排名第3/10;在主题指数股票ETF基金中,华夏中证动漫游戏ETF排名第1/313、华夏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ETF排名第6/313、华夏中证大数据产业ETF排名前5%(15/313)、华夏中证文娱传媒ETF排名前6%(18/313)、华夏中证金融科技主题ETF排名前10%(30/313);在规模指数股票ETF基金中,华夏沪港通恒生ETF排名第4/136;在规模指数股票ETF联接基金(A类)中,华夏沪港通恒生ETF联接(A类)排名第4/102;在行业指数股票ETF联接基金(A类)中,华夏中证银行ETF联接(A类)排名第6/30。 在《中国证券报》第十九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评选中,华夏基金荣获“被动投资金牛基金公司”,成为业内连续7年获此殊荣的基金公司。在证券时报主办的第十八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评选活动上,华夏基金凭借卓越的投资实力以及优秀的中长期业绩回报,将两大奖项收入囊中:公司层面,华夏基金荣获“三年期海外投资明星基金公司”;产品层面,华夏沪深300ETF荣获“三年持续回报指数型明星基金奖”。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十九届“金基金”奖评选活动上,华夏基金将三大金基金奖项收入囊中:公司层面,华夏基金荣获“金基金·被动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奖”;产品层面,华夏能源革新股票荣获“金基金·投资回报基金奖”,华夏沪深300ETF荣获“金基金·指数基金三年期奖”。 在客户服务方面,2023年上半年,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提高客户使用的便利性和服务体验:(1)华夏基金直销渠道优化页面显示,升级搜索及查询功能,给客户更方便直观的使用体验;(2)华夏基金管家客户端优化“忘记密码”功能及定投模块,从客户投资需求出发,进一步提升操作体验;(3)与华润银行等代销机构合作,拓展更加丰富的客户理财渠道;(4)开展 “帮你问了ChatGPT”、“华夏基金户口本”、“指数攻防值来啦!”、“亲子财商36计”等活动,为客户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者教育和关怀服务。 4.1.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宗庭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2-11-22 - 15年 硕士。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产品经理、数量投资部研究员,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嘉实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6年11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月8日至2022年1月13日期间)、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月8日至2022年1月13日期间)、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月8日至2022年1月13日期间)、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月8日至2022年1月13日期间)、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2月12日至2022年8月22日期间)、华夏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2月9日至2022年8月22日期间)、华夏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3月9日至2022年8月22日期间)等。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的,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90次,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数,业绩基准是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标的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数旨在反映香港上市生物科技公司之整体表现, 包括在香港交易所透过上市规则第18A章上市的公司。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数以港币计价,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目标ETF(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份额从而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基金也可以通过买入标的指数成份股来跟踪标的指数。 上半年,全球主要经济体增长放缓,美欧通胀见顶回落,但仍处高位,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紧缩外溢效应突出,硅谷银行倒闭、瑞士信贷被收购等事件引发国际金融市场大幅震荡;西方继续对俄实施大规模制裁,地缘政治冲突升级并进一步影响全球经济秩序的风险犹存。国内方面,一季度经济开局良好,二季度延续恢复态势,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下,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速明显快于世界主要发达经济体,彰显出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大韧性;经济增长由去年的以投资和出口拉动为主,转为今年的以消费和投资拉动为主,消费潜力逐步释放,为推动经济恢复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7.2%。 市场方面,港股在经济修复预期下迎来回调,一月港股在对国内经济修复乐观预期中而跑赢美股;二月到三月上旬,港股美股受美联储加息预期增强、海外银行流动性危机等因素影响而回调因,且部分国内经济数据走弱,港股回调幅度更大;三月下旬到五月,港股由于内地经济数据修复较缓慢而震荡下跌;六月上旬,美国债务上限问题解决,市场预期六月美联储暂停加息,港股与美股同时上涨,而六月下旬由于美联储加息预期增强,港股美股均有所调整。汇率方面,主要受美国货币政策预期变化的影响,港币兑人民币汇率呈现升值走势。 基金投资运作方面,报告期内,本基金在做好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认真应对投资者日常申购、赎回等工作。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2023年6月30日,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A份额净值为0.868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51%,同期经估值汇率调整的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19.93%,本报告期跟踪偏离度为+0.42%;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C份额净值为0.867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62%,同期经估值汇率调整的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19.93%,本报告期跟踪偏离度为+0.31%。与业绩比较基准产生偏离的主要原因为成份股分红、日常运作费用、指数结构调整、申购赎回等产生的差异。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下半年,全球主要经济体增速预计将继续放缓,通胀水平亦将继续回落,但中枢仍会在中高位。中美经济与货币周期错位继续演进,中国经济短周期即将触底,预计稳增长政策延续发力,货币政策稳健宽松,信贷政策保持积极,助力经济企稳和市场主体信心恢复。 市场方面,美国停止加息有利于港股反弹,但我国经济复苏节奏和预期也对港股走势有决定性影响,下半年港股或为震荡向上行情,更可能出现超跌反弹行情而非缓慢爬坡式行情。汇率方面,市场认为美联储加息接近尾声,美元持续走强的动力减弱,港币或有贬值压力。 本基金将会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做好相关投资工作。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为准确、及时进行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制定了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估值委员会,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设有完善的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审阅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原则及技术,并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发表专业意见。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5 托管人报告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认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6.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报告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6.4.7.1 4,489,229.34 586,028.39 结算备付金 128,911.13 126,257.52 存出保证金 25,238.03 3,612.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104,939,178.92 27,095,325.54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103,111,239.99 25,880,256.00 债券投资 1,827,938.93 1,215,069.5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清算款 - 178,742.8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470,134.37 139,229.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5 - - 资产总计 111,052,691.79 28,129,195.64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868,244.71 - 应付赎回款 1,118,432.15 691,937.10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87.97 709.55 应付托管费 686.40 212.86 应付销售服务费 18,385.23 2,368.70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2,674.91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6 24,795.19 - 负债合计 2,032,831.65 697,903.12 净资产: 实收基金 6.4.7.7 125,650,922.65 25,417,584.29 未分配利润 6.4.7.8 -16,631,062.51 2,013,708.23 净资产合计 109,019,860.14 27,431,292.5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11,052,691.79 28,129,195.64 注:报告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A基金份额净值0.8688元,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C基金份额净值0.8673元;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基金份额总额125,650,922.65份(其中A类29,787,357.38份,C类95,863,565.27份)。 6.2 利润表会计主体: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一、营业总收入 1.利息收入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9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0 基金投资收益 6.4.7.11 债券投资收益 6.4.7.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6.4.7.14 股利收益 6.4.7.1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6.4.7.1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7 减:二、营业总支出 1.管理人报酬 2.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投资顾问费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6.4.7.18 7.税金及附加 8.其他费用 6.4.7.1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6.3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 收益(若有)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基金净值) 25,417,584.29 - 2,013,708.23 27,431,292.52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基金净值) 25,417,584.29 - 2,013,708.23 27,431,292.52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号填列) 100,233,338.36 - -18,644,770.74 81,588,567.62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 -17,795,539.04 -17,795,539.04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100,233,338.36 - -849,231.70 99,384,106.66 其中:1.基金申购 款 182,118,116.52 - -1,476,417.76 180,641,698.76 2.基金赎回 款 -81,884,778.16 - 627,186.06 -81,257,592.10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 - - -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基金净值) 125,650,922.65 - -16,631,062.51 109,019,860.1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杨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威,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威 6.4 报表附注6.4.1基金基本情况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261号文《关于准予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自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8日共募集21,741,539.01元(不含认购资金利息),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0739337_A7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于2022年11月2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1,750,367.8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828.8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布朗兄弟哈里曼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数。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及其他境内外市场投资工具。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与本基金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其他股票(含港股通标的股票)、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约、互换、期货、期权、权证等)、债券、货币市场工具。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其中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6.4.4.1会计年度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6.4.4.2记账本位币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分类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实收基金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对于曾经实施份额拆分或折算的基金,由于基金份额拆分或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或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拆分前或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或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对于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基金,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境内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红利于除息日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外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基金分红收益扣除基金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投资收益。境内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外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股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内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外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6.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针对基金合同约定费率和计算方法的费用,本基金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合同约定进行确认。 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6.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经汇率调整)达到1%以上,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6.4.4.12外币交易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与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6.4.4.13分部报告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 6.4.4.1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参考《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4、本基金作为境外投资者在各个国家和地区证券市场的投资所得的相关税负是基于其现行的税法法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从而导致本基金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和处理税收费用时,本基金需要作出相关会计估计。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税项根据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2)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3)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增值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5)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6)对基金取得的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8)对基金在境内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基金在境内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9)基金在境内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10)基金在境外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或取得的源自境外证券市场的收益,其涉及的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 (11)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7%、3%、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6.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6.4.7.1银行存款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 4,489,229.34 等于:本金 4,488,970.36 加:应计利息 258.98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1-3个月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合计 4,489,229.34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1,800,631.00 25,268.93 1,827,938.93 2,039.00 银行间市场 - - - - OTC市场 - - - - 合计 1,800,631.00 25,268.93 1,827,938.93 2,039.00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118,831,005.07 - 103,111,239.99 -15,719,765.08 其他 - - - - 合计 120,631,636.07 25,268.93 104,939,178.92 -15,717,726.08 6.4.7.3衍生金融资产/负债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无。 6.4.7.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1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无。 6.4.7.4.2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无。 6.4.7.5其他资产无。 6.4.7.6其他负债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24,795.19 合计 24,795.19 6.4.7.7实收基金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5,241,445.73 15,241,445.73 本期申购 25,578,999.37 25,578,999.3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1,033,087.72 -11,033,087.72 本期末 29,787,357.38 29,787,357.38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0,176,138.56 10,176,138.56 本期申购 156,539,117.15 156,539,117.1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70,851,690.44 -70,851,690.44 本期末 95,863,565.27 95,863,565.27 6.4.7.8未分配利润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56,964.77 1,152,604.62 1,209,569.39 本期利润 -111,154.05 -5,245,993.95 -5,357,148.0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变动数 68,125.54 171,781.91 239,907.45 其中:基金申购款 125,283.00 387,184.01 512,467.01 基金赎回款 -57,157.46 -215,402.10 -272,559.56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3,936.26 -3,921,607.42 -3,907,671.16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34,679.67 769,459.17 804,138.84 本期利润 -434,883.14 -12,003,507.90 -12,438,391.0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变动数 272,103.79 -1,361,242.94 -1,089,139.15 其中:基金申购款 508,402.48 -2,497,287.25 -1,988,884.77 基金赎回款 -236,298.69 1,136,044.31 899,745.62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28,099.68 -12,595,291.67 -12,723,391.35 6.4.7.9存款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6,579.10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997.50 其他 133.18 合计 7,709.78 6.4.7.10股票投资收益6.4.7.10.1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无。 6.4.7.10.2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无。 6.4.7.10.3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无。 6.4.7.10.4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无。 6.4.7.11基金投资收益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9,392,629.10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9,883,308.16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纳增值税额 3,664.77 减:交易费用 4,550.11 基金投资收益 -498,893.94 6.4.7.12债券投资收益6.4.7.12.1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18,387.94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 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786.00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合计 17,601.94 6.4.7.12.2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 交总额 615,420.00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成本总额 600,786.00 减:应计利息总额 15,420.00 减:交易费用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786.00 6.4.7.1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无。 6.4.7.14衍生工具收益6.4.7.14.1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无。 6.4.7.14.2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无。 6.4.7.15股利收益无。 6.4.7.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7,249,501.85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1,847.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17,251,348.85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预估增值税 - 合计 -17,249,501.85 6.4.7.17其他收入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25,798.26 合计 25,798.26 6.4.7.18 信用减值损失无。 6.4.7.19其他费用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审计费用 24,795.19 信息披露费 - 证券出借违约金 - 银行费用 3,077.54 其他 400.00 合计 28,272.73 6.4.8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6.4.8.1或有事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或有事项。 6.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6.4.9关联方关系6.4.9.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发布的公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中信证券(出资比例62.2%)、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出资比例27.8%)、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 6.4.9.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 布朗兄弟哈里曼公司 基金境外资产托管人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QDII)(“目标ETF”) 本基金是该基金的联接基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10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6.4.10.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6.4.10.1.1股票交易无。 6.4.10.1.2债券交易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1,200,229.00 100.00% 6.4.10.1.3债券回购交易无。 6.4.10.1.4基金交易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交易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113,758,270.10 100.00% 6.4.10.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无。 6.4.10.2关联方报酬6.4.10.2.1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8,288.4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0,956.21 注:①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50%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 ×0.50%/当年天数。若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为负数,则按0计算。 ③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按照代销机构所代销基金的份额保有量作为基数进行计算,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6.4.10.2.2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486.53 注:①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若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为负数,则按0计算。 注:无。 6.4.10.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无。 6.4.10.4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6.4.10.4.1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无。 6.4.10.4.2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无。 6.4.10.5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10.5.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A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C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6,028.38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 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 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6,028.38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33.59% - 6.4.10.5.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无。 6.4.10.6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活期存款 4,489,229.34 6,579.10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和基金境外资产托管人布朗兄弟哈里曼公司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4.10.7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无。 6.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6.4.10.8.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持有184,160,100份目标ETF基金份额(2022年12月31日:36,720,000份),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8.61%(2022年12月31日:4.83%)。 6.4.11利润分配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事项。 6.4.12期末(202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6.4.12.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无。 6.4.12.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无。 6.4.12.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12.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无。 6.4.12.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无。 6.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无。 6.4.13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6.4.13.1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本基金的风险管理政策是使基金投资风险可测、可控、可承担。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法律部、合规部、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多层次风险管理架构体系。风险管理团队在识别、衡量投资风险后,通过正式报告的方式,将分析结果及时传达给基金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制定风险控制决策,实现风险管理目标。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估测各种金融工具风险可能产生的损失。本基金管理人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性;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的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和日常的量化报告,参考压力测试结果,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制定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 6.4.13.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债券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或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可能性。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信用分析团队建立了内部评级体系和交易对手库,对发行人及债券投资进行内部评级,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设定授信额度,以控制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 6.4.13.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在市场或持有资产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除在“6.4.12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的情况外,本基金所投资的证券均能及时变现。 6.4.13.3.1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在日常运作中,本基金的流动性安排能够与基金合同约定的申购赎回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规律相匹配。 在资产端,本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流动性较好的目标ETF基金,基金管理人持续监测目标ETF基金的市场交易量、申赎情况及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流动性的因素,并定期开展压力测试,详细评估在不同的压力情景下资产变现情况的变化。 在负债端,基金管理人持续监测本基金投资者历史申赎、投资者类型和结构变化等数据,审慎评估不同市场环境可能带来的投资者潜在赎回需求,当市场环境或投资者结构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组合资产结构,预留充足现金头寸,保持基金资产可变现规模和期限与负债赎回规模和期限的匹配。 如遭遇极端市场情形或投资者非预期巨额赎回情形,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本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处理方式及其他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控制极端情况下的潜在流动性风险。 6.4.13.4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变化或波动所引起的资产损失的可能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监测组合敏感性指标来衡量市场风险。 6.4.13.4.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利率变动引起组合中资产特别是债券投资的市场价格变动,从而影响基金投资收益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来跟踪标的指数。因此,利率风险不是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6.4.13.4.2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6.4.13.4.3其他价格风险其他价格风险为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因素(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证券市场整体波动)发生变动时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本基金的其他价格风险与目标ETF基金相似。本基金管理人通常用敏感性指标来衡量市场价格风险。 6.4.13.4.3.1其他价格风险敞口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103,111,239.99 94.58 25,880,256.00 94.35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103,111,239.99 94.58 25,880,256.00 94.35 注:①本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科目仅包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等。 ②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4.13.4.3.2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假设 除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数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5% -4,994,119.29 -1,292,065.54 +5% 4,994,119.29 1,292,065.54 6.4.14 公允价值6.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6.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6.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第一层次 103,111,239.99 第二层次 1,827,938.93 第三层次 - 合计 104,939,178.92 6.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对于公开市场交易的证券等投资,若出现交易不活跃(包括重大事项停牌、境内证券涨跌停等导致的交易不活跃)和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本基金政策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6.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6.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6.4.15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普通股 - -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 - - 2 基金投资 103,111,239.99 92.85 3 固定收益投资 1,827,938.93 1.65 其中:债券 1,827,938.93 1.6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618,140.47 4.16 8 其他各项资产 1,495,372.40 1.35 9 合计 111,052,691.79 100.00 7.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7.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7.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7.5.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7.5.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7.5.3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7.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信用等级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至A- 1,827,938.93 1.68 注:本债券投资组合采用专业评级机构提供的债券信用评级信息,未提供评级信息的可适用内部评级。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9694 23国债01 8,000 808,877.15 0.74 2 019663 21国债15 5,000 510,072.33 0.47 3 019679 22国债14 5,000 508,989.45 0.47 4 - - - - - 5 - - - - -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7.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QDII) QDII 交易型开放式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111,239.99 94.58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 -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7.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1.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5,238.03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470,134.3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95,372.40 7.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华夏恒生香港 上市生物科技 ETF发起式联 接(QDII)A 1,647 18,085.83 11,050,810.46 37.10% 18,736,546.92 62.90% 华夏恒生香港 上市生物科技 ETF发起式联 接(QDII)C 6,081 15,764.44 11,582,994.76 12.08% 84,280,570.51 87.92% 合计 7,728 16,259.18 22,633,805.22 18.01% 103,017,117.43 81.99%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 人所有从 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A 16,095.46 0.05%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C 252,694.62 0.26% 合计 268,790.08 0.21%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 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 金 0 8.4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6,028.38 7.96% 10,000,000.00 7.96% 不少于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6,028.38 7.96% 10,000,000.00 7.96% 不少于三年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 项目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A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1月22 日)基金份额总额 15,534,276.88 6,216,090.9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5,241,445.73 10,176,138.5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5,578,999.37 156,539,117.1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1,033,087.72 70,851,690.4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787,357.38 95,863,565.27 §10 重大事件揭示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未发生影响基金管理人经营或基金运营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10.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开展基金托管业务过程中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 2 - - - - - 注: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经营行为规范。 ⅱ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ⅲ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ⅳ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ⅴ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评估并确定选用的券商。 ⅱ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证券经纪服务协议。 ③除本表列示外,本基金还选择了BNP PARIBAS、CICC、CITIC Futures International、CLSA、CREDIT SUISSE、GOLDMAN SACHS、J.P.MORGAN、JEFFERIES、MERRILL LYNCH、NOMURA、长江证券、招商证券的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交易单元,本报告期无股票交易及应付佣金。 ④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的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 ⑤此处股票交易含股票、存托凭证及信托凭证交易,佣金指基金通过单一券商进行股票、基金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1,200,229.00 100.00% - - 113,758,270.10 100.00% 10.8其他重大事件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23-01-06 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在中国香港证券市场2023年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2023-04-03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23-01-01至2023-04-03 10,006,028.38 - - 10,006,028.38 7.96%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在市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如遇投资者巨额赎回或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有可能对基金净值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可能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在特定情况下,若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持续低于正常运作水平,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 §12 备查文件目录12.1 备查文件目录1、中国证监会准予基金注册的文件; 2、《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 3、《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2.2 存放地点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12.3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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