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东方恒瑞短债A:关于增加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为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来源:    2023年03月17日

关于增加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为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

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财富”)、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财富”)、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基金”)协商一致,自2023年3月20日起,新增嘉实财富、华夏财富、海银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及业务范围

销售机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开通业务
嘉实财富管 理有限公司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12403(A类)012404(C类)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14699(A类)014700(C类)
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16318(A类)016319(C类)
上海华夏财 富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12403(A类)012404(C类)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14699(A类)014700(C类)
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16318(A类)016319(C类)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15765(A类)015766(C类)
东方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016204(A类)016205(C类)
东方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016323(A类)016324(C类)
海银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060(C类)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163(C类)
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545
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3837(A类)003838(C类)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9456(C类)
东方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9465(A类)009466(C类)
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9590(C类)
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9937(A类)009938(C类)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10565(A类)010566(B类)010567(C类)
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12403(A类)012404(C类)
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17811(C类)
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009976(B类)
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002243(A类)开户、申购、赎回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备注:

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日历月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自2020年8月3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自2022年2月1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

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3.自2022年8月1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4.自2019年2月25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2243)的单笔金额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申购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5.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harvestwm.cn

3.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4.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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