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LOF)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3月29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基金名称 | 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 |
| 基金简称 | 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 | |
| 场内简称 | 恒生中小LOF | |
| 基金主代码 | 160922 | |
| 交易代码 | 160922 |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6年12月2日 | |
| 基金管理人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报告期末基金份 额总额 | 8,936,748.02份 |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 基金份额上市的 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上市日期 | 2016年12月12日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金简称 | 恒生中小A | 恒生中小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易代码 | 160922 | 008972 |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 | 8,059,618.30份 | 877,129.72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股票停牌、流动性不足)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或者因为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投资某只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跟踪标 |
| 的指数的目的。 | |
| 业绩比较基准 | 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
| 名称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赵冰 | 秦一楠 |
| 联系电话 | 0755-83183388 | 010-66060069 | |
| 电子邮箱 | office@dcfund.com.cn | tgxxpl@abchina.com |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85558 | 95599 | |
| 传真 | 0755-83199588 | 010-68121816 |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 |
| 邮政编码 | 518040 | 100031 | |
| 法定代表人 | 吴庆斌 | 谷澍 | |
| 项目 | 境外资产托管人 | |
|---|---|---|
| 名称 | 英文 | JPMorgan Chase & Co. |
| 中文 | 摩根大通银行 | |
|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证券时报》 |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 www.dcfund.com.cn |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
| 项目 | 名称 | 办公地址 |
|---|---|---|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
| 注册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
| 恒生中小A | 恒生中小C | 恒生中小A | 恒生中小C | 恒生中小A | 恒生中小C | |
| 本期已实 现收益 | 445,143.11 | -26,051.41 | 57,889.89 | 2,794.05 | 520,204.36 | - |
| 本期利润 | -878,481.95 | -97,298.79 | 1,075,490.99 | 6,738.05 | 2,074,429.76 | - |
|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 -0.1050 | -0.2073 | 0.0911 | 0.1006 | 0.1179 | - |
|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利润率 | -9.15% | -18.42% | 9.02% | 9.51% | 11.81% | - |
|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 | -10.60% | -10.62% | 7.67% | 13.23% | 10.72% | - |
|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
|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 | 31,341.47 | 1,516.35 | 1,527,380.18 | 8,861.21 | 626,432.05 | - |
|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 0.0039 | 0.0017 | 0.1228 | 0.1213 | 0.0429 | - |
|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 8,090,959.77 | 878,646.07 | 13,968,921.61 | 81,891.92 | 15,244,333.25 | - |
|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 1.004 | 1.002 | 1.123 | 1.121 | 1.043 | - |
| 3.1.3 累 计期末指 标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
|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 0.40% | 1.21% | 12.30% | 13.23% | 4.30% | - |
| 增长率 |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根据我公司2020年2月29日《关于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自2020年3月3日起,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份额。本报告关于C类份额的指标计算起始日为C类份额的初始申购确认日。
恒生中小A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 过去三个月 | -8.81% | 0.98% | -7.08% | 1.08% | -1.73% | -0.10% |
| 过去六个月 | -18.04% | 1.26% | -19.39% | 1.36% | 1.35% | -0.10% |
| 过去一年 | -10.60% | 1.36% | -11.08% | 1.44% | 0.48% | -0.08% |
| 过去三年 | 6.58% | 1.33% | 17.73% | 1.38% | -11.15% | -0.05% |
| 过去五年 | 0.20% | 1.24% | 19.12% | 1.28% | -18.92% | -0.04%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 0.40% | 1.23% | 13.19% | 1.27% | -12.79% | -0.04% |
恒生中小C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 过去三个月 | -8.83% | 0.97% | -7.08% | 1.08% | -1.75% | -0.11% |
| 过去六个月 | -18.07% | 1.26% | -19.39% | 1.36% | 1.32% | -0.10% |
| 过去一年 | -10.62% | 1.36% | -11.08% | 1.44% | 0.46% | -0.08%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 1.21% | 1.34% | 13.40% | 1.41% | -12.19% | -0.07% |


注: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无。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三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5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公司业务资质齐全,是全国同时具有境内、境外社保基金管理人资格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四家基金公司之一,全面涵盖公募基金、机构投资、海外投资、财富管理、养老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等业务,旗下大成国际资产管理公司具备QFII、RQFII等资格。
历经22年的发展,大成基金形成了以长期投资能力为核心竞争优势,打造了一支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丰富经验的资产管理队伍。目前已形成权益、固定收益、量化投资、商品期货、境外投资、大类资产配置等六大投资团队,全面覆盖各类投资领域。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 冉凌 浩 | 本基金基金经理 | 2016年12月2日 | - | 18年 |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商学院金融学硕士。2003年4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国信证券研究部,任研究员。2004年6月至2005年9月就职于华西证券研究部,任高级研究员。2005年9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金融工程师、境外市场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国际业务部基金经理。2011年8月26日起任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13日起任大成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日起任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基金(QDII-LOF)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2020年7月7日任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年8月10日起任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9年3月20日起任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5月18日起任大成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21年9月9日起任大成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无
无
无。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内容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研究部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部门负责投资决策,交易管理部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基金管理人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和工具,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连续4个季度的日内、3日内及5日内股票及债券交易同向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针对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及公私募兼任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的投资交易行为加强了公平交易监测与分析,包括对不同时间窗下(同日、3日、5日、10日)反向交易和同向交易价差监控的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债券交易同向交易频率较低;部分股票同向交易溢价率较大主要来源于投资策略差异、市场因素(如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高)及组合经理交易时机选择,即投资组合成交时间不一致以及成交价格的日内较大变动导致个别些组合间的成交价格差异较大,同时结合交易价差专项统计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无。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未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存在4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流动性需要或合规比例调整。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但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情形;主动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存在11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流动性需要或合规比例调整。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
2021年,总体上来看,全球经济状况要好于2020年,其根本原因是新冠疫苗得以在全球广泛接种,因此新冠病毒对经济的拖累明显减弱,使得以美国及中国为首的全球宏观经济出现了恢复性增长。2021年,全球还遭遇了Delta变异病毒疫情及Omicron变异病毒疫情,这两轮疫情虽然较为严重,但是其对经济的负面影响程度却显著小于2020年的新冠疫情,影响时间也相对较短。
在2021年上半年,中国的疫情控制较佳,宏观经济也保持稳定增长。较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使得传统行业的企业盈利止跌回升,有效的支持了传统经济行业股票的上涨。但是,四季度以来,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中国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多项宏观经济指标不及预期,这也造成了港股市场的整体性下跌。此外,市场对地产开发商的担心,拉低了香港上市的银行地产及保险股的走势,也明显拖累了港股大盘。
在2021年下半年,部分互联网龙头公司的3季度业绩低于预期,市场情绪使得港股科技行业出现了非常高的跌幅。由于科技行业是港股市场的重要行业,因此科技行业的下跌对港股整体也造成了较大影响。
从全球货币政策来看,受美联储宽松的货币政策推动,美国的通胀水平也在不断提升,而为了应对不断提高的通胀率,美联储的货币政策立场也迅速转为鹰派,这也加剧了港股市场的震荡。
截至本报告期末恒生中小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08%;截至本报告期末恒生中小C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6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08% 。
展望2022年,中国宏观经济有望从2021年4季度的调整中有所恢复,这对传统公司会起到利好的作用。从科技行业来看,对互联网及相关行业的整顿,从长期看会使得中国的互联网运作体系更加规范,是有利于互联网行业及主要公司的,2021年对互联网公司的整顿并不影响互联网行业的长期基本面的发展。
当前,港股市场已经跌至历史估值底部区间,港股存在着明显的估值优势,有望能为长线投资者带来买入机会,对于科技龙头股来说,投资机会尤为明显。当然,2022年港股市场仍然会面临国内外各种政策的不确定性,因此市场的潜在波动性仍然存在。
本基金为被动型指数基金,其投资目标就是要复制指数的收益率。本基金将坚持被动型的指数化投资理念,持续实施高效的组合管理策略、交易策略及风险控制方法,以期更好地跟踪指数,力争将跟踪误差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本报告期内,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内部监察稽核制度,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了监察稽核。内部监察稽核的重点是: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则的执行情况;基金合同的遵守情况;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资讯管制和保密工作落实情况;员工职业操守规范情况,目的是规范基金财产的运作,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及时制定了相应的公司制度,并对现有制度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确保本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的适时性、全面性和合法合规性。
同时,为保障制度的适时性,避免部分内控制度、业务规则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组织各部门对内部管理制度作了进一步梳理和完善。
(二)全面加强风险监控,不断提高基金业务风险管理水平。为督促各部门完善并落实各项内控措施,公司严格执行风险控制管理员制度,健全内控工作协调机制及监督机制,并进一步加强投资风险数量化评价能力及事前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相关业务风险。同时,公司严格执行投资报备制度,建立了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监控信息系统,将投资报备工作纳入常态。
(三)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确保监察稽核的有效性和深入性。本年度,公司继续对本基金销售、宣传等方面的材料、协议及其他法律资料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对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投资权限、基金交易、股票投资限制、股票库维护等方面进行实时监察,同时,还专门针对基金投资交易(包括公平交易、转债投资、投资权限、投资比例、流动性风险、基金重仓股等)、基金运营(基金头寸、基金结算、登记清算等)、网上交易、基金销售等进行专项监察。通过日常监察,保证了公司监察的全面性、实时性,通过专项监察,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业务中的潜在风险,加强了业务部门和人员的风险意识,从而较好地预防了风险的发生。
(四)加强了对投资管理人员通讯工具在交易时间的集中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投资管理人员的网络即时通讯记录、电话录音等进行抽查,有效的防范了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
(五)以多种方式加强合规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公司的合规守法意识。及时向全公司传达与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要求公司各部门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公司监察稽核部通过解答各业务部门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对于较为重大疑难法律事项及时咨询公司外部律师或监管部门,避免了业务发展中的盲目性,及时防范风险,维护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本基金管理人指导基金估值业务的领导小组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的制定、修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估值委员会由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总部、权益专户投资部、指数与期货投资部、大类资产配置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组成。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成员中包括五名投资组合经理。
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总部、权益专户投资部、指数与期货投资部、大类资产配置部、风险管理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交易管理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流动性状况,协助反馈其市场交易信息;基金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负责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监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并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基金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人员执行,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投资组合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收益分配。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收益分配事项。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曾出现了连续60个工作日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我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要求拟定相关应对方案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认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 审计报告标题 | 审计报告 | |
|---|---|---|
| 审计报告收件人 | 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 审计意见 |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以下简称“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基金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 | |
| 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 ||
|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 |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 | 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 |
| 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 ||
|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 张振波 | 赵钰 |
|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 |
| 审计报告日期 | 2022年3月28日 | |
会计主体: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资 产: | |||
| 银行存款 | 7.4.7.1 | 834,747.78 | 4,425,841.05 |
| 结算备付金 | - | - | |
| 存出保证金 | - | 274,706.89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4.7.2 | 8,232,679.57 | 12,734,610.93 |
| 其中:股票投资 | 8,232,679.57 | 12,734,610.93 | |
| 基金投资 | - | - | |
| 债券投资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 贵金属投资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7.4.7.3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4.7.4 |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
| 应收利息 | 7.4.7.5 | 176.74 | 314.72 |
| 应收股利 | 7,911.87 | 10,841.36 | |
| 应收申购款 | - | 6,046.75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其他资产 | 7.4.7.6 | - | - |
| 资产总计 | 9,075,515.96 | 17,452,361.70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 上年度末 |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 负 债: | |||
| 短期借款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7.4.7.3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0.01 | 2,914,582.86 | |
| 应付赎回款 | 17,157.00 | 386,653.33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7,511.03 | 8,839.33 | |
| 应付托管费 | 1,877.75 | 2,209.84 |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66.32 | 8.46 | |
| 应付交易费用 | 7.4.7.7 | 5,970.39 | 3,318.94 |
| 应交税费 | - | - | |
| 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利润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负债 | 7.4.7.8 | 73,327.62 | 85,935.41 |
| 负债合计 | 105,910.12 | 3,401,548.17 | |
|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基金 | 7.4.7.9 | 8,936,748.02 | 12,514,572.14 |
| 未分配利润 | 7.4.7.10 | 32,857.82 | 1,536,241.3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969,605.84 | 14,050,813.53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075,515.96 | 17,452,361.70 |
注: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8,936,748.02份,其中恒生中小A基金份额总额为8,059,618.30份,基金份额净值1.004元。恒生中小C基金份额总额为877,129.72份,基金份额净值1.002元。
会计主体: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一、收入 | -567,312.55 | 1,468,716.11 | |
| 1.利息收入 | 8,152.75 | 7,194.30 |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7.4.7.11 | 8,152.75 | 7,194.30 |
| 债券利息收入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 - | - |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 -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 816,922.52 | 456,925.88 |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7.4.7.12 | 597,775.34 | 158,881.99 |
| 基金投资收益 | 7.4.7.13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7.4.7.14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 | - |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7.4.7.15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7.4.7.16 | - | - |
| 股利收益 | 7.4.7.17 | 219,147.18 | 298,043.89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 7.4.7.18 | -1,394,872.44 | 1,021,545.10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11,840.25 | -27,510.13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 7.4.7.19 | 14,324.87 | 10,560.96 |
| 减:二、费用 | 408,468.19 | 386,487.07 | |
| 1.管理人报酬 | 7.4.10.2.1 | 102,042.27 | 119,704.51 |
| 2.托管费 | 7.4.10.2.2 | 25,510.56 | 29,926.06 |
| 3.销售服务费 | 7.4.10.2.3 | 524.47 | 36.41 |
| 4.交易费用 | 7.4.7.20 | 61,633.24 | 31,239.18 |
| 5.利息支出 | - |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 | - | |
| 6.税金及附加 | - | - | |
| 7.其他费用 | 7.4.7.21 | 218,757.65 | 205,580.9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 | -975,780.74 | 1,082,229.04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975,780.74 | 1,082,229.04 |
会计主体: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一、期初所有者 | 12,514,572.14 | 1,536,241.39 | 14,050,813.53 |
| 权益(基金净值) | |||
|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净利润) | - | -975,780.74 | -975,780.74 |
|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3,577,824.12 | -527,602.83 | -4,105,426.95 |
|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 7,715,922.43 | 1,221,077.40 | 8,936,999.83 |
| 2.基金赎 回款 | -11,293,746.55 | -1,748,680.23 | -13,042,426.78 |
|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 8,936,748.02 | 32,857.82 | 8,969,605.84 |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 14,617,901.20 | 626,432.05 | 15,244,333.25 |
|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净利润) | - | 1,082,229.04 | 1,082,229.04 |
|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2,103,329.06 | -172,419.70 | -2,275,748.76 |
|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 11,840,176.70 | 143,635.83 | 11,983,812.53 |
| 2.基金赎 回款 | -13,943,505.76 | -316,055.53 | -14,259,561.29 |
|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 - | - | - |
|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 12,514,572.14 | 1,536,241.39 | 14,050,813.53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谭晓冈 温智敏 刘亚林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第2047号《关于准予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注册的批复》和机构部函[2016]第1651号《关于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核准,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788,161,803.2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57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88,370,205.4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08,402.1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摩根大通银行。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6]878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8,438,415.00份基金份额(截至2016年12月5日止)于2016年12月12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发布的《关于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以及更新的《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自2020年3月3日起,本基金增设C 类基金份额,原有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其中,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也可以投资于以标的指数为跟踪标的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结构性产品等。本基金可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投资于沪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在证券交易市场挂牌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固定收益类证券(含中期票据)、银行存款、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产品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以标的指数为跟踪标的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结构性产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计划继续长期运作本基金,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2021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股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市净率法、市盈率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基金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基金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该准则,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境内外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通过港股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活期存款 | 834,747.78 | 4,425,841.05 |
| 定期存款 | - | -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 内 | - | -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 -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 - |
| 其他存款 | - | - |
| 合计 | 834,747.78 | 4,425,841.05 |
注:于本期末,活期存款中包括的外币余额为港币活期存款185,429.28元,折合人民币151,606.98元;美元活期存款33.60元,折合人民币214.22元(上年度末:活期存款中包括的外币余额为港币活期存款943,706.26元,折合人民币794,260.93元)。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
|---|---|---|---|---|
| 成本 | 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变动 | ||
| 股票 | 9,142,930.11 | 8,232,679.57 | -910,250.54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 | - | - | |
| 债 券 | 交易所市场 | - | - | - |
| 银行间市场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
| 基金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合计 | 9,142,930.11 | 8,232,679.57 | -910,250.54 | |
| 项目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变动 | ||
| 股票 | 12,249,989.03 | 12,734,610.93 | 484,621.90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 | - | - | |
| 债 券 | 交易所市场 | - | - | - |
| 银行间市场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
| 基金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合计 | 12,249,989.03 | 12,734,610.93 | 484,621.90 | |
无。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 125.11 | 311.18 |
|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 -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 -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51.63 | 3.54 |
| 应收债券利息 | - | - |
|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 -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 -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 -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 - |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 | - |
| 其他 | - | - |
| 合计 | 176.74 | 314.72 |
无。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5,970.39 | 3,318.94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 - |
| 合计 | 5,970.39 | 3,318.94 |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 - |
| 应付赎回费 | 4.87 | 263.41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 - |
| 预提费用 | 40,000.00 | 40,000.00 |
| 应付指数使用费 | 33,322.75 | 45,672.00 |
| 合计 | 73,327.62 | 85,935.41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恒生中小A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
|---|---|---|
| 基金份额(份) | 账面金额 | |
| 上年度末 | 12,441,541.43 | 12,441,541.43 |
| 本期申购 | 5,995,535.77 | 5,995,535.77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10,377,458.90 | -10,377,458.90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 -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 - |
| 本期申购 | - | -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 - |
| 本期末 | 8,059,618.30 | 8,059,618.30 |
恒生中小C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
|---|---|---|
| 基金份额(份) | 账面金额 | |
| 上年度末 | 73,030.71 | 73,030.71 |
| 本期申购 | 1,720,386.66 | 1,720,386.66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916,287.65 | -916,287.65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 -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 - |
| 本期申购 | - | -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 - |
| 本期末 | 877,129.72 | 877,129.72 |
注:1.申购含红利再投份额(如有)、转换入份额(如有);赎回含转换出份额(如有)。
2.截至本期末止,本基金于深交所上市的基金份额为1,190,175.00份(上年度末:4,099,750.00份),托管在场外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为7,746,573.02份(上年度末:8,414,822.14份)。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可选择按市价流通或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未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通过跨系统转登记可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系统之间的转换。
单位:人民币元
恒生中小A
| 项目 | 已实现部分 | 未实现部分 | 未分配利润合计 |
|---|---|---|---|
| 上年度末 | 4,379,516.52 | -2,852,136.34 | 1,527,380.18 |
| 本期利润 | 445,143.11 | -1,323,625.06 | -878,481.95 |
|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 -1,631,351.43 | 1,013,794.67 | -617,556.76 |
| 其中:基金申购款 | 2,485,119.76 | -1,486,144.85 | 998,974.91 |
| 基金赎回款 | -4,116,471.19 | 2,499,939.52 | -1,616,531.67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 | - |
| 本期末 | 3,193,308.20 | -3,161,966.73 | 31,341.47 |
恒生中小C
| 项目 | 已实现部分 | 未实现部分 | 未分配利润合计 |
|---|---|---|---|
| 上年度末 | 568,391.66 | -559,530.45 | 8,861.21 |
| 本期利润 | -26,051.41 | -71,247.38 | -97,298.79 |
|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 6,322,154.59 | -6,232,200.66 | 89,953.93 |
| 其中:基金申购款 | 13,521,072.54 | -13,298,970.05 | 222,102.49 |
| 基金赎回款 | -7,198,917.95 | 7,066,769.39 | -132,148.56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 | - |
| 本期末 | 6,864,494.84 | -6,862,978.49 | 1,516.35 |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 6,874.01 | 6,431.75 |
|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 -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 -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 1,119.35 | 733.63 |
| 其他 | 159.39 | 28.92 |
| 合计 | 8,152.75 | 7,194.30 |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 15,505,241.56 | 8,443,942.22 |
|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 额 | 14,907,466.22 | 8,285,060.23 |
|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 597,775.34 | 158,881.99 |
无。
无。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 益 | 219,147.18 | 298,043.89 |
|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 偿收入 | - | - |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 益 | - | - |
| 合计 | 219,147.18 | 298,043.89 |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94,872.44 | 1,021,545.10 |
| 股票投资 | -1,394,872.44 | 1,021,545.10 |
| 债券投资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基金投资 | - | - |
| 贵金属投资 | - | - |
| 其他 | - | - |
| 2.衍生工具 | - | - |
| 权证投资 | - | - |
| 3.其他 | - | -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 | - |
| 合计 | -1,394,872.44 | 1,021,545.10 |
合计 -1,394,872.44 1,021,545.10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基金赎回费收入 | 14,324.87 | 10,560.96 |
| 合计 | 14,324.87 | 10,560.96 |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 61,633.24 | 31,239.18 |
|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 | - |
| 合计 | 61,633.24 | 31,239.18 |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审计费用 | 40,000.00 | 40,000.00 |
| 信息披露费 | - | - |
|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 - |
| 银行划款手续费 | 10,074.96 | 2,196.25 |
| 指数使用费 | 91,344.00 | 88,539.25 |
| 上市费 | 60,000.00 | 60,000.00 |
| 其他 | 17,338.69 | 14,845.41 |
| 合计 | 218,757.65 | 205,580.91 |
注:指数使用费为支付标的指数供应商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港币25,000.00元。
无。
无。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 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
| 摩根大通银行(“摩根大通银行”) | 境外资产托管人 |
|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
|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 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国 际”) |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
| 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创新 资本”) | 基金管理人的合营企业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102,042.27 | 119,704.51 |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40,964.38 | 50,450.37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当年天数。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25,510.56 | 29,926.06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单位:人民币元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 恒生中小A | 恒生中小C | 合计 | |
| 大成基金 | - | 0.23 | 0.23 |
| 合计 | - | 0.23 | 0.23 |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 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 恒生中小A | 恒生中小C | 合计 | |
| 大成基金 | - | 2.47 | 2.47 |
| 合计 | - | 2.47 | 2.47 |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大成基金,再由大成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0.10%/ 当年天数。
无。
情况
无。
的情况
无。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 摩根大通银行 | 151,815.92 | 54.22 | 794,258.08 | - |
| 中国农业银行 | 682,931.86 | 6,819.79 | 3,631,582.97 | 6,431.75 |
注:本基金由基金托管人和境外资产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无。
无。
无。
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停牌日期 | 停牌原因 | 期末 估值单价 | 复牌日期 | 复牌 开盘单价 | 数量(股)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 估值总额 | 备注 |
|---|---|---|---|---|---|---|---|---|---|---|
| 1114 HK | BRILLIANCE CHI | 2021年3月31日 | 重大事项 | 5.97 | 未知 | 未知 | 8,000 | 43,297.70 | 47,747.84 | - |
| 2799 HK | 中国华融 | 2021年4月1日 | 重大事项 | 0.83 | 2022年1月5日 | 0.50 | 25,000 | 21,363.66 | 20,848.80 | - |
| 1333 HK | 中国忠旺 | 2021年8月30日 | 重大事项 | 1.37 | 未知 | 未知 | 4,000 | 11,341.12 | 5,494.27 | - |
| 1363 HK | 中滔环保 | 2019年4月1日 | 已退市 | 0.2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6,000 | 22,603.95 | 4,447.74 | - |
| 1219 HK | 天喔国际 | 2018年8月13日 | 已退市 | 0.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000 | 12,153.81 | 2,485.50 | - |
| 1019 HK | 康宏环球 | 2017年12月8日 | 已退市 | 0.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70,000 | 50,157.33 | 2,207.52 | - |
| 2662 HK | 美好发展 | 2019年7月19日 | 已退市 | 0.9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00 | 11,395.92 | 1,896.83 | - |
| 6863 HK | 辉山乳业 | 2017年3月27日 | 已退市 | 0.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12,000 | 538,969.89 | 1,733.31 | - |
| 1573 HK | 南方能源 | 2020年4月1日 | 已退市 | 0.5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00 | 1,599.69 | 1,111.94 | - |
| 1236 HK | 国农控股 | 2017年3月28日 | 已退市 | 0.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6,000 | 71,262.08 | 972.21 | - |
| 2103 HK | 新力控股集团 | 2021年9月20日 | 重大事项 | 0.41 | 未知 | 未知 | 2,000 | 7,739.89 | 817.60 | - |
| 1131 HK | 鸿宝资源 | 2020年7月2日 | 重大事项 | 0.07 | 未知 | 未知 | 10,000 | 5,212.46 | 678.61 | 1 |
| 0198 HK | 星美控股 | 2018年9月3日 | 已退市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800 | 27,579.69 | 7.19 | - |
| 1886 HK | 汇源果汁 | 2018年4月3日 | 已退市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000 | 23,658.22 | 0.82 | - |
注:1.鸿宝资源,股票代码1131 HK,已于2022年1月31日起退市。
2. 除上述股票外,本基金截至本期末止持有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无。
无。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益,属于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及权证投资等。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基金资产将投资于香港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以上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以由高层监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公司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专业监控(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部门互控、岗位自控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整体运营风险进行监督,监督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在管理层层面设立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定期会议讨论涉及投资风险的重大议题,形成正式决议提交投委会;在业务操作层面,监察稽核部履行合规控制职责,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重大风险点以专项稽核的方式确保公司内控制度、流程得到贯彻执行。风险管理部履行风险量化评估分析职责。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及境外次托管人摩根大通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通过有资格的经纪商进行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本期末,本基金无债券投资(上年度末:同)。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无。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审慎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监控基金组合资产持仓集中度指标、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及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并于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确保本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本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估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未超过15%。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内交易的证券,除在附注“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外(如有),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除附注“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中列示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如有)将在1个月内到期且计息外,本基金于资产负债表日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剩余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一般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一般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等。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不计息 | 合计 |
|---|---|---|---|---|---|
| 资产 | |||||
| 银行存款 | 682,931.86 | - | - | 151,815.92 | 834,747.7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8,232,679.57 | 8,232,679.57 |
| 应收利息 | - | - | - | 176.74 | 176.74 |
| 应收股利 | - | - | - | 7,911.87 | 7,911.87 |
| 资产总计 | 682,931.86 | - | - | 8,392,584.10 | 9,075,515.96 |
| 负债 | |||||
| 应付赎回款 | - | - | - | 17,157.00 | 17,157.00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 | 7,511.03 | 7,511.03 |
| 应付托管费 | - | - | - | 1,877.75 | 1,877.75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 | 0.01 | 0.01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 | 66.32 | 66.32 |
|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 | 5,970.39 | 5,970.39 |
| 其他负债 | - | - | - | 73,327.62 | 73,327.62 |
| 负债总计 | - | - | - | 105,910.12 | 105,910.12 |
| 利率敏感度缺口 | 682,931.86 | - | - | 8,286,673.98 | 8,969,605.84 |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不计息 | 合计 |
| 资产 | |||||
| 银行存款 | 3,631,582.97 | - | - | 794,258.08 | 4,425,841.05 |
| 存出保证金 | 274,706.89 | - | - | - | 274,706.8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12,734,610.93 | 12,734,610.93 |
| 应收利息 | - | - | - | 314.72 | 314.72 |
| 应收股利 | - | - | - | 10,841.36 | 10,841.36 |
| 应收申购款 | - | - | - | 6,046.75 | 6,046.75 |
| 资产总计 | 3,906,289.86 | - | - | 13,546,071.84 | 17,452,361.70 |
| 负债 | |||||
| 应付赎回款 | - | - | - | 386,653.33 | 386,653.33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 | 8,839.33 | 8,839.33 |
| 应付托管费 | - | - | - | 2,209.84 | 2,209.84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 | 2,914,582.86 | 2,914,582.86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 | 8.46 | 8.46 |
|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 | 3,318.94 | 3,318.94 |
| 其他负债 | - | - | - | 85,935.41 | 85,935.41 |
| 负债总计 | - | - | - | 3,401,548.17 | 3,401,548.17 |
| 利率敏感度缺口 | 3,906,289.86 | - | - | 10,144,523.67 | 14,050,813.53 |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于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上年度末:同),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上年度末:同)。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持有不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资产,因此存在相应的外汇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外汇头寸进行监控。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
|---|---|---|---|---|
| 美元 折合人民币元 | 港币 折合人民币元 | 其他币种 折合人民币元 | 合计 | |
| 以外币计价的 资产 | ||||
| 银行存款 | 214.22 | 151,606.98 | - | 151,821.20 |
| 交易性金融资 产 | - | 8,232,679.57 | - | 8,232,679.57 |
| 应收股利 | - | 2,661.29 | - | 2,661.29 |
| 资产合计 | 214.22 | 8,386,947.84 | - | 8,387,162.06 |
| 以外币计价的 | ||||
| 负债 | ||||
| 负债合计 | - | - | - | - |
| 资产负债表外 汇风险敞口净 额 | 214.22 | 8,386,947.84 | - | 8,387,162.06 |
| 项目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美元 折合人民币元 | 港币 折合人民币元 | 其他币种 折合人民币元 | 合计 | |
| 以外币计价的 资产 | ||||
| 银行存款 | - | 794,260.93 | - | 794,260.93 |
| 交易性金融资 产 | - | 12,734,610.93 | - | 12,734,610.93 |
| 资产合计 | - | 13,528,871.86 | - | 13,528,871.86 |
| 以外币计价的 负债 | ||||
| 应付证券清算 款 | - | 455,756.51 | - | 455,756.51 |
| 负债合计 | - | 455,756.51 | - | 455,756.51 |
| 资产负债表外 汇风险敞口净 额 | - | 13,073,115.35 | - | 13,073,115.35 |
| 假设 | 除汇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 ||
|---|---|---|---|
|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本期末(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 分析 | 所有外币相对人民币升值5% | 419,358.10 | 653,655.77 |
| 所有外币相对人民币贬值5% | -419,358.10 | -653,655.77 | |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实现基金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以标的指数为跟踪标的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结构性产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投资 | 8,232,679.57 | 91.78 | 12,734,610.93 | 90.6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基金投资 | -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贵金属投资 | - |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权证投资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合计 | 8,232,679.57 | 91.78 | 12,734,610.93 | 90.63 |
| 假设 | 除业绩比较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 ||
|---|---|---|---|
|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本期末(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 | ||
| 分析 |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 | 414,865.61 | 624,804.03 |
| 5% | |||
|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5% | -414,865.61 | -624,804.03 | |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本期末,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8,142,229.39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83,043.63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7,406.55元(上年度末:第一层次12,688,986.55元,第二层次8,374.31元,第三层次37,250.07元)。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上述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投资
2021年1月1日 37,250.07 购买 - 出售 36,291.79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6,448.27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6,448.27 2021年12月31日 7,406.55
2021年12月31日仍持有的资产计入2021年度
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从年初起算)
-210.3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投资
2020年1月1日 2,964.94 购买 - 出售 - 转入第三层次 34,539.14 转出第三层次 -0.72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253.29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53.29 2020年12月31日 37,250.07
2020年12月31日仍持有的资产计入2020年度
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从年初起算)
-123,652.2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如下:
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 不可观察输入值
与公允价
2021年12月31日 名称 范围/加权平均值
值之间的
关系
交易性金融资
产——股票投资 7,406.55 市场法 市净率 1 正相关
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 不可观察输入值
与公允
价值之
2020年1月1日 名称 范围/加权平均值
间的关
系
29,625.73 市场法 企业价值乘数、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流动性折扣 3.5、25% 正相关
7,624.34 市场法 市净率 1 正相关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上年度末: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衔接规定,以及财政部、银保监会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应当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已完成了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财务报表潜在影响的评估。鉴于本基金业务的性质,新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不会对本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基金将自2022年1月1日起追溯执行相关新规定,并采用准则允许的实务简便方法,调整期初所有者权益,2021年的比较数据将不作重述。
(3) 除公允价值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 1 | 权益投资 | 8,232,679.57 | 90.71 |
| 其中:普通股 | 8,232,679.57 | 90.71 | |
| 存托凭证 | - | - | |
| 优先股 | - | - |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 - | |
| 2 | 基金投资 |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其中:远期 | - | - | |
| 期货 | - | - | |
| 期权 | - | - | |
| 权证 |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6 | 货币市场工具 |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834,747.78 | 9.20 |
| 8 | 其他各项资产 | 8,088.61 | 0.09 |
| 9 | 合计 | 9,075,515.96 | 100.00 |
注:本基金通过深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90,722.81元,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1.0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国家(地区)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 中国香港 | 8,232,679.57 | 91.78 |
| 合计 | 8,232,679.57 | 91.78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 金融 | 811,006.47 | 9.04 |
| 通信服务 | 333,732.88 | 3.72 |
| 房地产 | 1,001,016.99 | 11.16 |
| 能源 | 241,862.43 | 2.70 |
| 公用事业 | 518,955.25 | 5.79 |
|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 1,314,679.55 | 14.66 |
| 工业 | 1,221,067.63 | 13.61 |
| 日常消费品 | 271,230.63 | 3.02 |
| 信息技术 | 530,236.49 | 5.91 |
| 医疗保健 | 1,231,676.80 | 13.73 |
| 原材料 | 666,593.36 | 7.43 |
| 合计 | 8,142,058.48 | 90.77 |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 金融 | 23,056.32 | 0.26 |
| 通信服务 | 178.10 | - |
| 房地产 | 817.60 | 0.01 |
| 能源 | 1,790.55 | 0.02 |
| 公用事业 | - | - |
|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 47,747.84 | 0.53 |
| 工业 | 4,447.74 | 0.05 |
| 日常消费品 | 4,219.63 | 0.05 |
| 信息技术 | 2,869.04 | 0.03 |
| 医疗保健 | - | - |
| 原材料 | 5,494.27 | 0.06 |
| 合计 | 90,621.09 | 1.01 |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公司名称(英文) | 公司名称(中文) | 证券代码 | 所在证券市场 | 所属国家(地区) | 数量(股)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第三方提供,不代表农行立场,本行对其所导致的结果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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