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信息
|
| 首次申购\认购下限 |
\
|
认购费率 |
|
|
| 追加申购\认购额 |
\
|
申购费率 |
|
|
| 最低赎回份额 |
|
赎回费率 |
|
|
| 托管费率 |
0.2% |
|
| 管理费率 |
0.8% |
投资组合
基金公告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求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标的
本基金可投资境内,境外市场:针对境外市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法律允许的,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包括ETF);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针对境内市场,本基金的境内市场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