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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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购\认购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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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申购\认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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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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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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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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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率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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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率 |
1.2% |
投资组合
基金公告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长。本基金为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基金资产均衡投资于股票和债券,并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主动的管理,从而使投资者在承受相对较小风险的情况下,尽可能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标的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7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7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75%);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25%-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