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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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加申购\认购额 | \ | 申购费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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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低赎回份额 |  | 赎回费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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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托管费率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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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费率 | 0.6% | 
                
             
            投资组合
            
            
            基金公告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采用目标风险策略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标的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商品基金(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香港互认基金,QDII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3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中枢为20%,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10%-25%,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最近4个季度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