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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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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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管费率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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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费率 |
0.15% |
投资组合
基金公告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标的
本基金以景顺长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金融债(含商业银行金融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次级债,债券回购,股指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