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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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购\认购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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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申购\认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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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率 |
0.2% |
管理费率 |
0.6% |
投资组合
基金公告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标的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券中,其经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主体评级须在AA(含AA)以上.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包括金融债券(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主体评级为AAA的信用债投资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30%;主体评级为AA+的信用债投资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0-70%;主体评级为AA的信用债投资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0-20%.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