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信息
|
首次申购\认购下限 |
\
|
认购费率 |
|
|
追加申购\认购额 |
\
|
申购费率 |
|
|
最低赎回份额 |
|
赎回费率 |
|
|
托管费率 |
0.2% |
|
管理费率 |
1.2% |
投资组合
基金公告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行业深度研究分析,重点投资于医药健康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股票,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标的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医药健康主题证券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