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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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购\认购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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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申购\认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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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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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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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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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率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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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率 |
1.2% |
投资组合
基金公告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自下而上的专业化研究分析,精选电子信息产业中的优质企业,分享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的科技创新的成长红利。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标的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8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电子信息产业”主题相关的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