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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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购\认购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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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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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申购\认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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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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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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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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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率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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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率 |
0.8% |
投资组合
基金公告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运用目标风险策略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的资产配置、基金优选,力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
投资标的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QDII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但基金中基金除外),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20%,非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80%,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混合型基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0%,二是最近4个季度末,每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0%.基金经理可以在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研判,投资经验等,对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进行战术调整,但权益资产的向上,向下的战术调整幅度分别不得超过战略配置比例的5%,10%,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在10%-25%之间.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