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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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购\认购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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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申购\认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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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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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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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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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率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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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率 |
0.7% |
投资组合
基金公告
投资目标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以信用债和可转债为主要投资标的,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使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标的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国内依法发行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信用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A股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所投资的信用债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非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远期交易,固定收益期货(含国债期货等),固定收益互换(含利率互换,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信用违约互换等)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待基金参与固定收益期货(含国债期货等)业务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固定收益期货(含国债期货等)的投资,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本基金参与固定收益期货(含国债期货等)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信用债和可转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