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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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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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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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管费率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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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费率 |
0.3% |
投资组合
基金公告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国有企业债为主要投资对象,合理控制信用风险,在追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进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标的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股票增发,也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国有企业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所界定的国有企业债是指由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包括这类企业所发行的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