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龙头券商:关于增加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2019年12月0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述销售机构签署的 销售协议,自 2019 年 12 月 9 日起,本公司增加下述销售机构为鹏华国证证券龙 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认购代码:159993,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下述销售机构的各基金销售 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交易等业务。具体销售机构信息如下: 序号 销售机构名称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75 或(020) www.gf.com.cn 95575 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97 www.htsc.com.cn 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360 www.nesc.cn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95587/4008-88 4 www.csc108.com 司 8-108 关于本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网址详见上表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 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9 日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第三方提供,不代表农行立场,本行对其所导致的结果不承担责任。
产品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