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述销售机构签署的
销售协议,自 2019 年 12 月 9 日起,本公司增加下述销售机构为鹏华国证证券龙
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认购代码:159993,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下述销售机构的各基金销售
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交易等业务。具体销售机构信息如下:
序号 销售机构名称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75 或(020) www.gf.com.cn
95575
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97 www.htsc.com.cn
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360 www.nesc.cn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95587/4008-88
4 www.csc108.com
司 8-108
关于本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网址详见上表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
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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