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转债优先:关于周期性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9年12月09日
关于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性份额折算的风险提 示公告 根据《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 相关条款约定,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 2019 年 12 月 16 日(即本次周期性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周期性份额折算、分拆业务。本次周期性折 算、分拆业务的对象包括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包括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场内简称“转债分级”,基金代码 161719)、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场内简称“转债优先”,基金代码 150188)、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场内简称“转债进取”,基金代码 150189)。 本次周期性折算、分拆具体的业务规则请详见《基金合同》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针对本次周期性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招商转债 A 份额、招商转债 B 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周期性份额折 算后,招商转债 A 份额、招商转债 B 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 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招商转债 B 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周期性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 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 3.33 倍杠杆水平,相应地,招商转债 B 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 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本次周期性折算不改变招商转债 B 持有人的资产净 值,其持有的招商转债 B 的份额将折算成净值为 1.000 元的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在基金份 额折算后,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将按照 7:3 的比例分拆成招商转债 A 份额、招商转债 B 份额。 三、招商转债 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周期性份额折算后招商 转债 A 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 转债 A 份额变为持有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后,场内招 商可转债份额将按照 7:3 的比例分拆成招商转债 A 份额、招商转债 B 份额。因此招商转债 A 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四、本次周期性折算不改变招商可转债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招商可转债份 额持有人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折算会相应变更其招商可转债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后, 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将按照 7:3 的比例分拆成招商转债 A 份额、招商转债 B 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 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转债 A 份额、招商转债 B 份额和场内招商可转债 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 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招商转债 A 份额与招商转债 B 份额的上市交易 和招商可转债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周期性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招商可转债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 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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