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易基中小:关于分级运作期届满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2019年09月21日
关于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 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七年内(含七 年)为分级运作期。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分级运作期届满,易方达中 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118,以下简称“本基金”)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名称变更为“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 称“易方达中小板指数(LOF)”)。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到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19 年 9 月 19 日。在到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易基中小板 A 类份额(基金简 称“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 A”,基金代码:150106,场内简称“中小 A”) 和易基中小板 B 类份额(基金简称“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 B”,基金 代码:150107,场内简称“中小 B”)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 为面值为 1.0000 元的场内易方达中小板指数(LOF)份额,易基中小 板份额(基金简称“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场内简称“易基中小”) 则按基 金份额净值折 算为面值为 1.0000 元的易 方达中小板指数 (LOF)份额。 一、份额折算结果 场外易基中小板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场内易基中小板份额、易基中小板 A 类份额和易基中小板 B 类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 位为 1 份),不足 1 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基金份额登记机 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份额折算比例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9 位,份额折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基 折算后 金份额净 基金份 折算前的基 值(或基金 折算前基金份 折算后的基 折算后基金份 折算比例 额净值 金份额 份额参考 额数(单位:份) 金份额 额数(单位:份) (单位: 净值)(单 元) 位:元) 场内易方达 易基中小板 1.0700 219,597,300.00 1.070000000 中小板指数 1.0000 234,969,111.00 A 类份额 (LOF)份额 场内易方达 易基中小板 0.7290 219,597,301.00 0.728907750 中小板指数 1.0000 160,066,174.00 B 类份额 (LOF)份额 场内易方达 场内易基中 0.8995 89,089,198.00 0.899453875 中小板指数 1.0000 80,131,624.00 小板份额 (LOF)份额 场外易方达 场外易基中 0.8995 154,922,930.90 0.899453875 中小板指数 1.0000 139,346,030.52 小板份额 (LOF)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对易基中小板份额、易基中 小板 A 类份额及易基中小板 B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 进行了计算,并由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 交份额变更登记申请。投资者自 2019 年 9 月 23 日起(含该日)可查 询经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重要提示 (一)《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已 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生效,《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同日失效。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 已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起变更为“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简称变更为“易方达中小板指数(LOF)”,基金代码 为 161118,场内简称为“易基中小”。 (二)场外易基中小板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场内易基中小板份额、易基中小板 A 类份额和易基中 小板 B 类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由此 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原持有极少数量易基中小板份额、易基中 小板 A 类份额数或易基中小板 B 类份额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 易方达中小板指数(LOF)份额的可能性。 (三)根据《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 书》的约定,易基中小板(LOF)份额的场外、场内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0-6 1.50% 7-364 0.50% 365-729 0.25% 730 及以上 0.00% 2、场内赎回费率 场内赎回费率为 7 日内(不含 7 日)1.50%,7 日及以上 0.50%。 根据有关业务规则,易基中小板份额折算为易基中小板(LOF) 份额后,易基中小板份额的持有期计入持有易基中小板(LOF)份额 的持有期限,而易基中小板A类份额和易基中小板B类份额折算为场 内易基中小板(LOF)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折算后的场内易基 中小板(LOF)份额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 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 系统记录为准。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 较高的赎回费。 赎回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7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7天以上(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等 其他相关手续费。 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投资者持有的折算后场外易基中小板 (LOF)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将继承其原场外易基中小板份额的收益 分配方式,投资者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易基中小板(LOF)份额的收益 分配方式只能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请投资者务必及时查询、核对持有 的折算后场外易基中小板(LOF)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具体收益分 配方式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四)易基中小板 A 类份额和易基中小板 B 类份额折算为场内 易基中小板(LOF)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 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对于无法办理场内赎回的投资 者,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 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五)根据相关公告,自 2019 年 9 月 23 日起,易方达中小板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将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 转换和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等相关业务。 (六)在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之前, 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 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 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 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 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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