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
“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
规定,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
在 2019 年 3 月 14 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运作周年的结束日。本基
金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本基金的第一个运作周年自 2014 年 3 月 13 日起至
2015 年 3 月 12 日止,第二个运作周年自 2015 年 3 月 13 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14
日止,第三个运作周年自 2016 年 3 月 15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14 日止,第四个运
作周年自 2017 年 3 月 15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14 日止,第五个运作周年自 2018
年 3 月 15 日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止,即 2019 年 3 月 14 日为本基金第五个运作
周年的结束日。本次份额折算为本基金的定期折算,基准日为 2019 年 3 月 14
日。
二、 份额折算对象
本基金份额折算对象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证券 A 份额、申万
证券份额(包括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申万证券份额”,基金代码 163113)、申万菱信中证申
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证券 A 份额”,
交易代码 150171)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
进取类份额(以下简称“证券 B 份额”,交易代码 150172)。
三、 份额折算方式
证券 A 份额和证券 B 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证券 A 份额的基准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 2 份
申万证券份额将按一份证券 A 份额获得基准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每个运作周年,将证券 A 份额上一个运作周年结束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超出本金 1.0000 元部分,折算为场内申万证券份额分配给证券 A 份额持有人。
申万证券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申万证券份额将按一份证券 A 份额获得新增
申万证券份额的分配。
持有场外申万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
申万证券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申万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
式获得新增场内申万证券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证券 A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和申万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证券 A 份额
NUM ( A)后 =NUM ( A) 前
NAV 后 NAV 前-0.5 (NAV(A)前-1.0000)
证券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申万证券份额的份额数=
NUM ( A)前 ( NAV ( A)前 1.0000)
NAV 后
其中:
NUM ( A)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数;
NUM ( A)后 :定期份额折算后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数;
NAV ( A)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折算基准
日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AV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即折算基准日申万
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后 :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证券 A 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申万证券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
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证券 B 份额
每次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证券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基金份额数。
(3)申万证券份额
NAV 后 NAV 前-0.5 (NAV(A)前-1.0000)
原申万证券份额持有人新增的申万证券份额的份额数=
( NAV ( A)前 1.0000)
0.5 NUM 前
NAV 后
定期份额折算后原申万证 券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申万证券份额的份额数
前
= NUM + 原申万证券份额持有人新增的申万证券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NAV 后 :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即折算基准日申万
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 A)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折算基准
日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UM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证券份额的份额数。
申万证券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申万证券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
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者可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
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四、 份额折算期间的业务办理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9 年 3 月 14 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
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
管)、配对转换业务;证券 A 和证券 B 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
日申万证券基金份额净值和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
证券 B 在整个定期份额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二)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9 年 3 月 15 日),本基金
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
对转换业务,证券 A 暂停交易,证券 B 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
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9 年 3 月 18 日),基金管
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
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场内跨系统转托
管至场外)、配对转换业务,证券 A 恢复交易,证券 B 正常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
实施细则》,2019 年 3 月 18 日证券 A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9 年 3 月
15 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由于证券 A 折算前可能存在
折溢价交易情形,证券 A 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基准收益后与 2019 年 3 月 18 日
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9 年 3 月 18 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
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一)由于证券 A 份额期末约定应得收益折算成场内申万证券份额的份额
数和申万证券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获得的新增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
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故持有较少证券 A 份额数或场内申万证券份
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申万证券份额的可能性。
(二)本基金证券 A 份额期末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申万证券份额分
配给证券 A 份额的持有人,而申万证券份额为跟踪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的基
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证券 A 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
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本基金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具体事项以本公告规定的事项为准。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swsmu.com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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