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银华央企: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2019年01月18日
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依据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 华央企结构调整 ETF”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 银华央企结构调整 ETF 定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场内简称为“银华央企”,交易代码:159959。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银华央企结构调整 ETF 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 0.9825 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 0.983 元(四舍五入至 0.001 元) 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 10%。 目前本基金仍处于基金建仓期,基金组合持仓与指数构成存在一定的偏离, 存在基金表现和指数表现出现偏离的可能性。请投资者注意银华央企结构调整 ETF 上市后,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基金净值变化与标的指数表现不一致的风险。 为此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一、银华央企结构调整 ETF 是一只被动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投资 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 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 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 能力相适应。 二、截至目前,银华央企结构调整 ETF 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三、截至目前,银华央企结构调整 ETF 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 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8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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