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平安鼎弘: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及名称变更的公告
2018年10月23日
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及 名称变更的公告 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成立。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 18 个月,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含)至 18 个月后对应日前一个工作日止。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 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 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投资人可在基金的 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自 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 称变更为“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基金简称及基金 代码不变,场内基金简称为“平安鼎弘”,基金代码为 167003。本基金转换为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3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前述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40%。 转换后基金的申购、赎回自 2018 年 10 月 26 日开始办理,详见本公司发布 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进行咨询或登录本 公司网站 www.fund.pingan.com 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 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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