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及
名称变更的公告
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成立。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 18 个月,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含)至 18 个月后对应日前一个工作日止。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
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
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投资人可在基金的
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自 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
称变更为“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基金简称及基金
代码不变,场内基金简称为“平安鼎弘”,基金代码为 167003。本基金转换为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3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前述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40%。
转换后基金的申购、赎回自 2018 年 10 月 26 日开始办理,详见本公司发布
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进行咨询或登录本
公司网站 www.fund.pingan.com 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
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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