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国泰地产:关于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2018年06月29日
关于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 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 的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 0.2500 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 2018 年 6 月 28 日,本基金房地产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2425 元,达到基金 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 2018 年 6 月 29 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 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8 年 6 月 29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国泰地产份额(场内简称:国泰地产,交易代码:160218)、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A 份额(场内简称:房地产 A,交易代码:150117) 和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份额(场内简称:房地产 B,交易代码: 150118)。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1、折算不改变国泰房地产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国泰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调整; 2、折算不改变房地产 A 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房地产 A 份额净值折算调整 为 1.000 元、份额数量折算调整,相应折算增加国泰房地产份额; 3、折算不改变房地产 B 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国泰房地产 B 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调整; 4、房地产 A 份额与房地产 B 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保持 1:1 的比例不变。 按照上述折算方法,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视为未改变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1、房地产 B 份额持有人 NAV B 1.000 后 NUM B NAV B 前 前 NUM B 后 1.000 其中: NUM B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房地产 B 份额的份额数 前 NUM B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房地产 B 份额的份额数 后 NAV B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房地产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前 NAV B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房地产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后 折算后房地产 B 份额的份额数的计算结果中,不足 1 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 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 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 毕。 2、房地产 A 份额持有人 NAV A 1.000 后 NUM A NUM B 后 后 折算后房地产 A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国泰房地产份额的份额数为: NUM A NAV A NUM A 1.000 前 前 后 1.000 其中: NUM A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房地产 A 份额的份额数 后 NUM B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房地产 B 份额的份额数 后 NAV A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房地产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前 NAV A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房地产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后 不定期折算后房地产 A 份额的份额数及不定期折算后房地产 A 份额新增的国泰房地产 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计算结果中,不足 1 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 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 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3、国泰房地产份额持有人 NAV 后 1.000 折算后国泰房地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国泰房地产份额的份额数为: NAV 前 NUM 前 1.000 其中: NAV 后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国泰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泰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UM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泰房地产份额的份额数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8 年 6 月 29 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 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房地产 A 和房地产 B 将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小时,并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上午 10:30 复牌。当日晚间,基 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8 年 7 月 2 日),本基金暂停 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房地产 A、房地产 B 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8 年 7 月 3 日),基金管理人 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 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 年 7 月 3 日房地产 A、房地产 B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8 年 7 月 2 日的房地产 A、房地产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2018 年 7 月 3 日当日房地产 A、房地产 B 份额 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房地产 A、房地产 B 将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小时,并 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上午 10:30 复牌,2018 年 7 月 2 日全天暂停交易。 2、本基金房地产 A 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房地产 A 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房 地产 A 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房地产 A 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国泰地产 份额,因此原房地产 A 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国泰地产份额 为跟踪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房地产 A 份额持有人预期 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本基金房地产 B 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 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相应地,房地产 B 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 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4、由于房地产 A 份额、房地产 B 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 算后,房地产 A 份额、房地产 B 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 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原房地产 A 份额、房地产 B 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 场内国泰地产份额分拆为房地产 A 份额、房地产 B 份额。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房地产 A 份额、房地产 B 份额、国泰地产份 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不足 1 份的零碎份,按各 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 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 份额分配完毕。持有极小数量房地产 A 份额、房地产 B 份额、国泰地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 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7、房地产 B 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与折算条件 0.2500 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8、投资者若 希望了解基 金份额折算 业务详情 ,请拨打本 公司客户 服务电话 400-888-8688,021-31089000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gtfund.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 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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