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长信医疗:关于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8年03月24日
临时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 53 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并报监管备案,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基金 管理人”)决定对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53 只基金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进行修订,并对部分基金赎回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 本次修改所涉基金见下表,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长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 53 只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各基金基金合同内 容摘要部分、托管协议涉及的内容将一并修改。 本次法律文件的修改系因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且基金管理人 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序号 基金名称 1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 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 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长信美国标准普尔 1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1 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3 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4 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5 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临时公告 16 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 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8 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9 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 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 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 长信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 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4 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5 长信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6 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7 长信富民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8 长信富海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9 长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0 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1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2 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3 长信富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4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5 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6 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7 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8 长信富泰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9 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 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 长信先利半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2 长信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3 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4 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5 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6 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7 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8 长信国防军工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9 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0 长信稳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1 长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52 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 53 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部分基金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 临时公告 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 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部分基金或份额类别的赎回费率或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将相应调整。 1、基金管理人将下述基金或份额类别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不含)对应的 赎回费率调整为 1.5%,并将上述对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序号 基金/份额类别名称 1 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E 类 6 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8 长信美国标准普尔 1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9 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C 类 10 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C 类 12 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C 类 13 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C 类 14 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C 类 15 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 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17 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18 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19 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20 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1 长信富民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C 类 22 长信富海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C 类 23 长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4 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C 类 25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6 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C 类 27 长信富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C 类 28 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美元份额 29 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0 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1 长信富泰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C 类 32 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C 类 33 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临时公告 34 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5 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6 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C 类 37 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8 长信稳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9 长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举例: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调整 调整前: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2 年 0.5% 2 年<N≤3 年 0.25% N﹥3 年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 他手续费后的余额为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 调整后: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 天 1.5% 7 天≤N≤2 年 0.5% 2 年<N≤3 年 0.25% N﹥3 年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 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赎回费扣除注册登记 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为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 2、转换业务涉及的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等事项按上述规则进行调整。 三、上述基金合同的修改及部分基金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等事宜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 我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 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临时公告 客户服务专线 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址:www.cxfund.com.cn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 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 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附: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 53 只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3 月 24 日 1.《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释 义 无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一、前 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基金法》、《运作办法》、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 《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露办法》、《流动性风险规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 《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 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 其它有关规定。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分级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无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 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但在满足相关流动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但为确保基金平稳工作,避免诱发系统性 6 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 风险,本基金可对以下情形征收强制赎回费用: 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 (1)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 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 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 (2)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的,且投资 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 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 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 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本基金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 形除外。 金总份额的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 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 外。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一个工作日内的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扣除申购申请 若一个工作日内的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扣除申购申请总数的余额)超过前一 总数的余额)超过前一日该基金总份数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 日该基金总份数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为公平对待不同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如本基金单个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 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额 10%的,基金管理人可对其采取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或者延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 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 无 “(1)全额赎回”或“(2)部分顺延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3、为公平对待不同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0%的,基金管理人可对其采取延期办理 7 部分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和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和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者的申购申请: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无 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2、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投资者 2、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的赎回申请: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无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十五、基金的投资 (八)投资限制 (八)投资限制 6、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2、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5%; 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7、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3、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集中度,对上述第 1、2 项投资组合实施如下调整: 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投资组 合计不得低于 10%; 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 8、本基金持有的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 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 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超过 30%; 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 …… 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第 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8 6 和 11 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 8、本基金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国债、中央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5%;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 过 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 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 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第 1、8、11、15 和 16 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九)投资禁止 (九)投资禁止及特殊交易行为 无 3、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 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重 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十七、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9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种类、披露时间和披露形式 (二)信息披露的种类、披露时间和披露形式 2、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2、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 …… (3)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 (3)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 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 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体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 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3、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3、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无 (28)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9)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时; 10 2.《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释 义 无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 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 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一、前言 (一)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基金法》、《运作办法》、《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 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风险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定。 五、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五)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无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 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赎回的费用 3、赎回的费用 11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其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余 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相关手续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赎回费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 75%用于支付 注册登记费和相关手续费。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无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 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十)拒绝或暂停支付赎回款的情形 (十)拒绝或暂停支付赎回款的情形 1、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 1、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 ……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无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 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十一)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十一)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顺延赎回:…… (2)部分顺延赎回:……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 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顺延 12 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六、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1、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2、基金托管人 2、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十一、基金的投资 (八)投资限制 (八)投资限制 无 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或投资组合处于调整过程中,造成本 除上述第 4、5 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或投资组合处于调整过程中,造成本基金在某一时间无 基金在某一时间无法达到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管理人 法达到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积极调整本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上述 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积极调整本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上 比例限制。 述比例限制。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13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 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2、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2、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采用电子文本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分别报中国证监 ……采用电子文本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 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构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无 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 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 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3、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4 3.《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 范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释义 无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五部分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 15 参见招募说明书; 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3、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 3、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 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为赎 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 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赎回费扣除注册 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为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无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发生上述(1)到(4)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种中 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 措施。 发生上述(1)到(4)、(7)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种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无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 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十一、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一、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6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 “(2)部分顺延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 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浦项商务广场 16 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 130 号 3、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邮政编码:200002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成立时间:2003 年 4 月 28 日 成立时间:2003 年 5 月 9 日 实收资本:1 亿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金运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注册资本:39.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216.18 亿元人民币 1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八、投资限制 八、投资限制 无 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5、因基金规模、市场变化、有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调整等原因导致投资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组合超出上述规定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到上述标准; 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8、因基金规模、市场变化、有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调整等原因导致投资组 合超出上述规定的要求,除上述第 4、5 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 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 十、建仓期及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十、建仓期及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本基金的建仓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本基金的建仓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基金合同的约定。除上述第 4、5 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18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无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 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 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事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9 4.《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长信增 规范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 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 “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 “《流动性风险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 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长信增 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 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释义 无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五部分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20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4、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4、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基金份额赎回 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5%。 金额的5%。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 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发生上述(1)到(4)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 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1)到(4)、(7)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 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无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 措施;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1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 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顺延赎回”的约定方式与 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浦项商务广场 16 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 130 号 3-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邮政编码:200002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成立时间:2003 年 4 月 28 日 成立时间:2003年5月9日 实收资本:1 亿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经叔平 法定代表人:洪崎 注册资本:2,586,721,300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四、资产配置 四、资产配置 22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类资产的比例范围是60%—95%;投资于债券类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类资产的比例范围是60%—95%;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范 资产的比例范围是0%—35%;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范围是5%— 围是0%—35%;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范围是5%—40%(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本基金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投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遵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遵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十二、投资限制 十二、投资限制 (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府债券; 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 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模变动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 资; (1)-(3)项以及(5)-(8)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 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 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1)-(3)项以及(6)、(7)、(10)、(11)项规定 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23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无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4 5.《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或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 量或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的上限,具体规 总数的比例的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明书。 25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 承担,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 入基金财产;其余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手续费。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无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顺延赎回:…… (2)部分顺延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 26 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 部分顺延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简况 1、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 130 号 3、4 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 130 号 3、4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邮政编码:200002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一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 1.65 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简况 1、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15 日 成立时间:1979 年 2 月 2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注册资金: 361 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发【1979】056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十二、基金的投资 (三)投资策略 (三)投资策略 27 1、资产配置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1)资产配置比例 (1)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30-80%;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 30-80 % ; 固 定 收 益 类 资 产 的 投 资 比 例 为 基 金 资 产 的 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15-6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 15-6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投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资产净值的 5%;投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遵从法 遵从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八)投资限制 (八)投资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 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 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 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除上述第(5)、(8)、(9)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 定的前提下,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非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动等非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1)-(3)项以及(5)-(8)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 28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 无 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7、临时报告 7、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9 6.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法规。 二、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或持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或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 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 30 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 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 5、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 回费总额的 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 的手续费。 此之外,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无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顺延赎回:…… (2)部分顺延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 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 31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 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 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 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顺延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 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十二、基金的投资 (三)投资范围 (三)投资范围 …… ……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 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以企业为主体发行的债券资产 短期融资券等以企业为主体发行的债券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债券资产的 20%;投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债券资产的 2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 资于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 (九)投资限制 (九)投资限制 (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的政府债券; 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 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32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的约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非本基金管理 规模变动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1)-(3)项以及(5) 的,除上述第(5)、(14)、(15)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12)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无 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 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 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7、临时报告 7、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33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34 7.《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35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25%应归基金财产,其 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 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 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发生上述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体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 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36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 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 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九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人民币 十二、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现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现金、债券资产以 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 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5%-40%,现金 范围是基金资产的5%-4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优势产业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优势产业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投 产的80%。投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的比例遵 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的比例遵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 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有关规定。 (七)投资限制 (七)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37 (6)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60%-95%,投 (6)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现金、债券 资于现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 资产以 及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证 券品 种的 比例 范围 是基 金资 产的 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5%-4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5%-40%;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优势产业的资产不低于 (7)本基金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及到期 股票资产的80%;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8)本基金投资优势产业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 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7)、 (13)、(16)、(17)项以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 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38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无 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7、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39 8.《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 (一)订立《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 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无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40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详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 见招募说明书。 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详见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 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7、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针对 A 类基金份额: 7、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不低于所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基金财产;针对 C 类基金份额:对于持 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有期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 针对 A 类基金份额:对于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将 期不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不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 不低于所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基金财产;针对 C 类基金份额:对于持 付市场推广费、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有期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 期不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不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 付市场推广费、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接受全额赎回” 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 41 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全部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 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4)项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的措施。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全部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 —(4)、(7)、(8)项情形时……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者 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十二、基金的投资 42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60%-95%,权证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60%-95%,权证 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 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 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5%-40%,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 产净值的 5%。本基金利用数量化模型进行股票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 的 80%。 利用数量化模型进行股票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 (八)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八)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5)本基金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5)本基金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 产净值的 5%;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九)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九)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43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基 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除上述第(八)条第 2 款第(5)、(7)、(12)、 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14)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二)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无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 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 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 7、临时报告 7、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大事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44 9.《长信美国标准普尔 1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长信美国标准普尔 1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订立长信美国标准普尔 1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 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 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释义 无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无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45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 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的 25%应当归入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收取 的赎回费用的 25%应当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20% 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 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 有权根据前段“(1)接受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请: …… …… (8)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申购款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项将退回投 资者账户 ,由此 产生的利 息等损 失由投资 者自行承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担……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46 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无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 措施;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3]63 号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 号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肖钢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十四、基金的投资 (三)投资范围 (三)投资范围 ……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对标普 100 等权重指数的成份股的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对标普 100 等权重指数的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为基金 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80%-95%;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到期日在 资产净值的 80%-9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现 一年以内的 美国或中 国短期 政府债券 的比例 为基金资 产净值的 金等价物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美国或中国短期政府债券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5%-20%;主动投资部分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投资于在美国证 5%-20%;主动投资部分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投资于在美国证券市场公开发行 券市场公开发行或挂牌交易的权益类品种、固定收益类品种、金融 或挂牌交易的权益类品种、固定收益类品种、金融衍生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47 衍生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工具。 (五)投资和组合管理策略 (五)投资和组合管理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体现了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的基本投资策略:在最小化跟踪误差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体现了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的基本投资策略:在 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出标的指数回报。基金资产净值 80%-95%的部分将投资于标普 最小化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出标的指数回报。基金资产净 100 等权重指数成份股;基金资产净值 0%-15%的增强型部分将主要投资于在美国证 值 80%-95%的部分将投资于标普 100 等权重指数成份股;基金资产净 券市场公开发行或挂牌交易的权益类品种、固定收益类品种、金融衍生品以及有关 值 0%-15%的增强型部分将主要投资于在美国证券市场公开发行或挂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牌交易的权益类品种、固定收益类品种、金融衍生品以及有关法律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现金等价物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美国或中国短期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现金、现金等 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5%-20%。资产配置比例主要取决于基金管 价物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美国或中国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 理人对宏观经济、估值水平、技术因素等的分析和判断以及对本基金现金流的预计 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5%-20%。资产配置比例主要取决于基金管理人 和管理,主要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对宏观经济、估值水平、技术因素等的分析和判断以及对本基金现 …… 金流的预计和管理,主要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九)投资限制 (九)投资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 ……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但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部分不受此限制;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但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部分不受此限制。 (1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48 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十七、基金资产的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定期报告 (五)定期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六)临时报告与公告 (六)临时报告与公告 无 28、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49 10.《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 言 (一)订立《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一)订立《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 “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 义 无 12、《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7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届满进行基金转换后的申购与赎回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届满进行基金转换后的申购与赎回 50 5、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5、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或持有的 量或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 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 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6、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用 (3)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用 ……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 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 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 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 扣除用于 总额的 25%。 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 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 25%。 8、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8、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6)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至投资者。发生上述(1)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到(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 (7)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1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至投资者。发生上述(1)到(5)、(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 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9、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9、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的措施; 10、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0、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 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 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 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 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顺延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 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简况 1、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52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简况 1、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注册资本:410 亿元 注册资本:810.31 亿元 十六、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 产的 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持 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 (七)投资限制 (七)投资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 1、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非固定收 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持有现金或者到 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2、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53 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八)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八)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 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合同的约定。除上述第(七)条第 2、12、15、16 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使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易日内调整完毕。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 日内调整完毕。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日起开始。 十八、基金资产的估值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7、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7、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54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8、临时报告 8、临时报告 无 (3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55 11.《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一)订立《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依据和原则 2、……《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2、……《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 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二、释义 无 12、《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 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或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 基金份额数量或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 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 56 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基金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基金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 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 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基金财产;除此之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 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他必要的手续费。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无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发生上述 1-4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 告…… 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 1-4、6、7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 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 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顺延赎回:…… (2)部分顺延赎回:…… 57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 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顺 延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简况 1、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简况 1、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十二、基金的投资 (三)投资范围 (三)投资范围 ……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 的 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现金、 资产支持证券、现金、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 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 产的 5%-40%,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 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0%-3%。本基金对于受益于内需增长且具有较好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 58 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本基金对于 产的 80%。 受益于内需增长且具有较好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投资 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 (九)投资限制 (九)投资限制 6、本基金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 6、本基金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1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 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 6、9、11、12 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 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 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内调整完毕。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59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 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无 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 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 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7、临时报告 7、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60 12.《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 (一)订立《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 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无 12、《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 (八)基金份额类别 61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 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和赎回费用的基金份 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无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 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基金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基金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 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回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 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 6、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种。本基 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金的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C类基金份 6、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种。本基金的A类基 额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发生上述1-4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62 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1-4、6、7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的措施。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 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顺延赎回” 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简况 1、基金管理人简况 63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简况 1、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注册资本:348,501.3762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142489.478700万元人民币 十二、基金的投资 (三)投资范围 (三)投资范围 ……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产的80%,其中对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其中对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80%;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5%。 (九)投资限制 (九)投资限制 1、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可转债 1、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可转债(含可分 (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 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对权益类资产的 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 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基金管理人应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64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 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不在限制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的投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 基金管理人应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 同的有关约定。除上述第2、10、13、14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 比例不在限制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7、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7、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65 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无 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8、临时报告 8、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66 13.《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 言 (一)订立《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一)订立《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 “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 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 义 无 12、《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7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67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进行基金转换后的申购与赎回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进行基金转换后的申购与赎回 5、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5、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或持有 量或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6、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用 (3)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用 ……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 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 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 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 扣除 总额的 25%。 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 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8、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8、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6)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的,申购款项本金将全额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到(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当根据 有关 规定 在指 定媒 体和 基金 管理 人网站 上刊 登暂 停申 购公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告。…… (7)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68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的,申购款项本金将全额退还投资 者。发生上述(1)到(5)、(8)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9、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9、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 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10、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0、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 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 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顺延赎回”的约 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十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简况 1、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69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简况 1、基金托管人简况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6.53 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6.18 亿元 十六、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的 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持有 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七)投资限制 (七)投资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 1、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非固定 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 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2、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70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八)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八)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 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金合同的约定。除上述第(七)条第 2、12、16、17 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比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例不符合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致使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调整完毕。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 交易日内调整完毕。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开始。 效之日起开始。 十八、基金资产的估值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7、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7、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 71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8、临时报告 8、临时报告 无 (3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72 14.《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他有关法律法规。 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 73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 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 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5、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 总 额持有人赎回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 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种。本基金的 A 类基金 6、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种。本基 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申购费,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赎回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74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 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 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的比 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但延 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 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 75 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 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 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 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 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限制;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 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 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 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76 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2)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 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 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10)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除上述第(2)、(8)、(10)、(11)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77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78 15.《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 (一)订立《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 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无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79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 详见招募说明书。 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详见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需缴纳赎回费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 3、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需缴纳赎回费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 过赎回总额(含赎回费用)的 5%。两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费率情况由基金管 回总额(含赎回费用)的 5%,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两类基金份额的具 体费率情况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 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 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接受全部赎回”或“(2)部分 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 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将被撤销。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80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无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全部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 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4)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将本基金暂停申购的情况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全部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 (4)、(7)、(8)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将本基金暂停申购的 情况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 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壹亿六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注册资金:470 亿元 注册资金:810.31 亿元 十二、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81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以及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八)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八)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1)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11)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券; 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九)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九)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合同的约定。除上述第(八)款第 2 项中的(7)、(11)、(13)、(14)外,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82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三)定期报告 (三)定期报告 …… …… 无 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7、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 (五)临时报告与公告 (五)临时报告与公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83 16.《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他有关法律法规。 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84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 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 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续费。 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暂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投资者的 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发生上述第 1、2、3、5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时……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85 施。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 (2)部分延期赎回:……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制。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 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 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 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 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86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对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对于受益于全面市 于受益于全面市场化改革相关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场化改革相关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 产的 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内的政府债券;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 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 87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2)、(6)、(14)、(16)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2、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88 17.《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关法律法规。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89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 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公告。……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时……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的措施。 90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赎回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 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 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 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 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 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 1.65 亿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投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投资于中小盘股 资于中小盘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债券、货币市 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 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银行定期存款以及法律法 券、股指期货、银行定期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91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 融工具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 5%-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的 5%-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政府债券; 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 除上述第(2)、(12)、(19)、(20)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92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93 18.《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七、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94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 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 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人决定暂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投资者的申购申 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时…… 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者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95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 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 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96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 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 5%-100%。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 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5%-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 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 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6)、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14)、(16)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 规定时,从其规定。 97 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 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 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98 19.《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和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八、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99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 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 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 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100 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 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 对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 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 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101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权益 资产的 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资产净值的 5%。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6)、 14)、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16)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 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时,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102 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 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03 20.《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104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 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 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 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无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 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时…… 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105 …… ……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 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 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 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 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 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 5%-100%。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 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5%-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106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除上述第(2)、(12)、(19)、(20)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107 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无 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 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08 21.《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109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 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 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 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 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 施。 付;…… …… 110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 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 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 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 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 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 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4301-4316房) 注册资本:人民币7,621,087,664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5,919,291,464.00 元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111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 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 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 工具占基 金资产的 资产的5%-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 5%-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2)、(13)、(20)、(21)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112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 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无 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 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13 22.《长信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 他有关法律法规。 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114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 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 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 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者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115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 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 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 1)全额赎回”或 “(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 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 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 5%-100%。本基 5%-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 116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6)、(14)、(16)项外,基金管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117 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无 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 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18 23.《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有关法律法规。 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119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 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 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 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 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 …… 支付;……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 足额支付;…… 120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 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 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 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 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4301-4316 房) 注册资本:人民币 762108.766400万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5,919,291,464.00 元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 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银 行 存 款以 及法 律 法规 或 中国 证 监会 允许 基 金投 资 的其 他 金融 工具 占 基金 资 产 的 121 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 工具占基金 资产的 5%-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5%-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 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30%; ……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12)、(19)、(20)项以外,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22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无 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 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23 24.《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124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 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续费。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者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 措施。 125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 管理人有权 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 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 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 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95%;除 的 80%-95%;除股票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20%。本 股票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 126 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 政府债券;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比例的,除上述第(2)、(6)、(14)、(16)项外,基 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127 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28 25.《长信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129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 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 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 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决定暂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投资者的 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发生上述第1、2、3、5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 施。 付;…… ……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130 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理人应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 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 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 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131 基 金 的投 资组 合比 例为 :股 票资 产占 基金 资产 的比 例 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医疗保健行 0%-95%;投资于医疗保健行业的证券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业的证券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 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 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资;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其规定。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 除上述第(2)、(12)、(19)、(20)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 132 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无 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4)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33 26.《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7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八部分 长信一带一路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134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 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 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 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 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施。 …… 135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 应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包 括长信一带一路A份额、长信一带一路B份额和长信一带一路份额,下同)20%以上的 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 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 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 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 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田丹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住所:广 州 市天河 区天河 北路183-187号大 都会广 场43楼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4301-4316房) 注册资本:人民币7,621,087,664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5,919,291,464.00 元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 136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 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其中投资 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标 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 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券。 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资;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其规定。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2)、(10)、(16)、(17)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137 第十八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无 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无 32、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38 27.《长信富民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53、C 类基金份额、C 类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修订 54、C 类基金份额、C 类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139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 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 金份额。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 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 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 A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 额单位为元。本基金各类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赎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回费。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 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金财产承担。 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 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140 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基金投资 者的申购申请时 ,基金管理 人应当根据有 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 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 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 ……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 141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 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 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相 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 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 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 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 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 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比例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 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2)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 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 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 (11)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值的 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142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的,从其规定。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2)、(8)、(11)、(12)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 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 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143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44 28.《长信富海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有关法律法规。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55、C类基金份额、C类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C类基金份额、C类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145 …… ……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 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 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 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 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赎回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 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 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持 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 费。 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146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 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 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无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 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 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 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 147 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而被延 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 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 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限制;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 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 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 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2)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 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 比例的限制; 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11)本基金在开放期内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净值的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从其规定。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148 ……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第(2)、(8)、(11)、(12)项外,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无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49 29.《长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 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150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 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 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 …… 付;……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 151 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 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 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 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 “(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 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 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 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152 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6)、(14)、(20)项外,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153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 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4、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54 30.《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55、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 基金份额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155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 取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 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 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 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人赎回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 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 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 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156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 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 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全额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 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 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 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 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 157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 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 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 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 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 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 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158 (14)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除上述第(2)、(8)、(14)、(15)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无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 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 159 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60 31.《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161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 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7、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 1、2、3、5、6、8、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人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 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回申请的措施。 162 ……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 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 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 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柒拾陆亿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871,393.38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163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的90%,其中,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 其中,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券;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 限资产的投资; 规定。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 除上述第(2)、(10)、(16)、(17)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 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64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无 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无 28、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65 32.《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53、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出的修订 54、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 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166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 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十、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 说明书》,本基金 A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 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赎回金额为按实 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 额持有人赎回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必要的手续费。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167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 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2)…… (2)……。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 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 168 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 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 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而被 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 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 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 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 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 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 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169 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 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 受该比例的限制; 制; (6)本基金在开放期内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除上述第(2)、(6)、(9)、(15)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170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71 33.《长信富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有关法律法规。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55、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做出的修订 56、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 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172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 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 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 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 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十一、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额持有人赎回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 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的手续费。 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173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 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 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 可以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 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 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 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174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 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 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 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 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 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 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 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 限制; 限制; 175 (6)本基金在开放期内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除上述第(2)、(6)、(9)、(14)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176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5、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77 34.《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178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 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 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续费。 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 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时……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施。 179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 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 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 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 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债券、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 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 5%-100%。本基金持有全部 资产的 5%-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 180 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内的政府债券;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 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除上述第(2)、(13)、(20)、(21)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 规定时,从其规定。 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181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无 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82 35.《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办法》”)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 动性风险规定》”)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 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 “《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 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有 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5、《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6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83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 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 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续费。 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8、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 1、2、3、4、6、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人决定暂停或拒绝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4、6、7、9、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或拒绝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184 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 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 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 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 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 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而被 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 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两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两个 在每次开放期前两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两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 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 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 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85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 (2)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 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2)本基金在开放期内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7、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7、除上述第 1 条的第(2)、(12)、(13)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 从其规定。 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186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无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9、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87 36.《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和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188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 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 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 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 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 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 付;…… 189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 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 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 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 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 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注册资本:5,123,350,416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7,170,411,366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 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基金资产净值的5%。 190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11)、(17)、(18)项以外,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191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无 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 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 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92 37.《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193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 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 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续费。 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无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 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施。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94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 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 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6.5347 亿元 注册资本:216.18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久存续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 资产的 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现金 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195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的 5%。 产净值的 5%。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第(11) 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 资; 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第(2)、(11)、(18)、(19)项外,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196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无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4、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97 38.《长信富泰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55、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务费的基金份额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198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 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为 C 类基金份额。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有人赎回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 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 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199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 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 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 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额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前 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 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 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 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 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 200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柒拾陆亿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捌拾柒亿壹仟叄佰玖拾叁万叁仟捌佰元人民币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 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 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 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 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 限制。 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 该比例的限制; (14)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201 资产净值的 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除上述第(2)、(8)、(14)、(15)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 的,从其规定。 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无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 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 202 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03 39.《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律法规。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 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 204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 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 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 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205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 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投资于电子信息行业的证券 0%-95%;投资于电子信息行业的证券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 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政府债券。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06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 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6)、(14)、(17)项外,基金管理人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207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无 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08 40.《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法律法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 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 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 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09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无 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 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 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无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 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延缓支 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无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210 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 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如 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 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而 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 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注册资本:伍拾壹亿贰仟叁百叁拾伍万零肆佰壹拾陆元 注册资本:1142489.478700 万元整 整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 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 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 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 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 211 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不包括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 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 (14)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比例的限制; 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除上述第(2)、(8)、(14)、(15)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定。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 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212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无 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 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 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13 41.《长信先利半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关法律法规。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 做出的修订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十二、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本基金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214 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 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215 请的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 况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2)…… (2)……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 请可以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 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 请,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0%。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0%。本基金持有 216 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在开放期内, 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国债期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2)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每个交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 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 倍的现金; 金一倍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9)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217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除上述第(2)、(12)、(19)、(20)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 从其规定。 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218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19 42.《长信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十三、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20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 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 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要的手续费。 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 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221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 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 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 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 “(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投资于创新驱 其中投资于创新驱动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动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 的 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 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 222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 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 定执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 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除上述第(2)、(6)、(14)、(16)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比例的,基金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223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 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 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24 43.《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关法律法规。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25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 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 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 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 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26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 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现金 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 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227 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 (2)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 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5)、(9)、(10)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例的,除上述第(7)条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 无 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 228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29 44.《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十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230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 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人的赎回申请时……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 231 回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2)部分延期赎回:……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 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 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 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债券、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债券、债券回购、货币 232 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 5%-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 基金资产的 5%-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 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债券; 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6)、(14)、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 (16)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 其规定。 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33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34 45.《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 235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于基金份额持续 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 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 施。 ……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 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236 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 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 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 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 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 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237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 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 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以及到期日在1年 ……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 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其规定。 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 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 (8)、(14)、(15)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238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无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 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39 46.《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关法律法规。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240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 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但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出资认 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购本基金超过 50%的,其不受本款限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 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241 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予以公告,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 回申请的措施。 人应足额支付;…… ……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及时予以公告,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 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 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柒拾陆亿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捌拾柒亿壹仟叄佰玖拾叁万叁仟捌佰元人民币 24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 为90%-95%,其中投资于上证港股通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 其中投资于上证港股通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90%。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90%。本基金投资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府债券; 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 限资产的投资; 规定。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 除上述第(2)、(10)、(15)、(16)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 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243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无 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9、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44 47.《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54、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用,在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且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55、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 出的修订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55、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而不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 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245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八、基金的份额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不收取赎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回费,且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 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亦不收取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 说明书》。本基金 A 类份额、C 类份额均不收取赎回费用。赎回金额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金额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 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 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246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停或拒绝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 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 措施。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 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部分延期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 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 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 的,开放期相应延长 ,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 247 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 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个 80%,但在每个开放期前 3 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后 3 个工作日 开放期前 3 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后 3 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 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 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 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 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1)……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应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 限制; (14)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248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除上述第(2)、(8)、(14)、(15)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无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249 无 28、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50 48.《长信国防军工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51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 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 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措施。 理人应足额支付;…… …… 252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 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 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叶烨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65 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 资组合 比例为 :股 票资产 占基金 资产的 比例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国防军工行 253 0%-95%;投资于国防军工行业的证券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业的证券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 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 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 资;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2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 除上述第(2)、(12)、(20)、(21)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254 除外。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无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55 49.《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关法律法规。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十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256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 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7、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发生上述第 1、2、3、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6、8、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资人的赎回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者暂停接受基金赎回 257 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 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 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 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 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 80%,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持有的全部 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 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 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58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 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5%;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4)、(13)、(19) (11)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 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259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60 50.《长信稳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 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 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61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 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 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告。……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 …… 付;……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262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 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 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 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 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 “(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 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应收申购款等。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63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以 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7)条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从其规定。 ……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8)、(16)、(17)条外,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险分析等。 264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 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65 51.《长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 266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 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发生上述第1、2、3、5、6、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 发生上述第1、2、3、5、6、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情形第1、2、3、5、6、7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267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 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 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 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不低于80%。 比例为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 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 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68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 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例的,除上述第(10)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 资产的投资;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15%,但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部分不受此限制;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但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部分不受 此限制; ……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10)、(16)、(17) 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269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20%的情形,基 性风险分析等。 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 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70 52.《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 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 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 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 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其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6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71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置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 4、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置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 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 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中列明。 关公告中列明。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 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在满足相 1、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为确保基金平稳运行,避免诱 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 发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可对以下情形征收强制赎回费用: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 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 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 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 (2)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的,且投资 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 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 的情形除外。 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本基金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 基金总份额的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 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 除外。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发生上述第 1、2、3、6、7、8、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272 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6、7、8、9、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 购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一)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一)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项: …… ……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发生上述第 1、2、3、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者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1、2、3、6、7、8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 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有 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 行延期办理;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 “(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273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7)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2)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5%; 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8)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 (3)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集中度,对上述第(1)、(2)项投资组合实施如下 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调整: 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投资组 (9)本基金持有的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 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 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 超过 30%; 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 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9)本基金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5%;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 得超过 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 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274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 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因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等基金管理人之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第(1)、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第(1)、(9)、(12)、(13)、 (7)及(12)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16)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形除外。 3、禁止行为 3、禁止行为及特殊交易行为 无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经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重大 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金季度报告 …… …… 本基金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 有人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报告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险分析等。 275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 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无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8、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时;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76 53.《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关法律法规。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12、《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 277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 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发生上述第 1、2、3、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 发生上述第 1、2、3、6、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者暂停接受基金赎回 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278 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 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场外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场外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 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 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 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柒拾陆亿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871,393.38 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权证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权证投资占基金 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279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 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第(12)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12)、(20)、 (21)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280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形,基 动性风险分析等。 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中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 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五)临时报告 (五)临时报告 无 27、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无 3、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时;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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