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景顺增长: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年10月25日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17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 年 10 月 25 日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260104 交易代码 2601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6 月 2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9,230,894.93 份 本基金通过优先投资于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 投资目标 业,分享中国经济和行业的快速增长带来的最大收 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可持续的稳定增值。 股票投资部分以“内需拉动型”行业的优势企业为主, 以成长、价值及稳定收入为基础,在合适的价位买入 投资策略 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股票,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价值 型股票,以及能提供稳定收入的收益型股票。债券投 资部分着重本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 种,依据本基金投资组合管理方法的特征对投资组合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进行控制,力争使本基金的平均单位风险收益值 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平均单位风险收益值。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7 年 7 月 1 日 - 2017 年 9 月 30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9,658,678.01 2.本期利润 83,283,659.0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867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70,625,198.4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5.11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8.27% 0.81% 4.28% 0.46% 3.99% 0.35% 第 3 页 共 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投资的比例为 70%-95%;投资于债券投资的最大比例为 30%。本基金优先投资于和经济增长最为密切的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对这些行业的投资 占股票投资的比重不低于 8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建仓期为自 2004 年 6 月 25 日合同生效日起 3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自 2017 年 9 月 15 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综合指数总市值加权指数×80%+中国债券总 指数×20%”变更为“中证 800 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3.3 其他指标 无。 第 4 页 共 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姓名 职务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经济学硕士。曾任职 于融通基金研究策划 部,担任宏观研究员、 债券研究员和货币基 本基金的 2010 年 8 月 杨鹏 - 13 年 金基金经理助理职 基金经理 21 日 务。2008 年 3 月加入 本公司,担任研究员 等职务;自 2010 年 8 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 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 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第 5 页 共 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 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24 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 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 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银行间债券交易虽然存在临 近交易日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 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 年 3 季度,A 股市场两极分化的情况有所改善,在估值逐步回归的前提下,市场主要表 现为部分基本面回暖的成长股补涨行情和周期股行情;受到相对估值变化、打新收益回落和金融 去杠杆等监管变化因素影响,上半年表现强势的“大盘 50”相对滞胀。行业方面,我们在基金半 年报中指出的沪深 300 上市公司 ROE 回升主要体现在煤炭、钢铁、建材、有色等周期性行业,而 受追捧的部分消费行业受 PPI 高企影响 ROE 提升并不明显、与行情表现背离的问题也有所修复, 消费股表现也据此分化,3 季度家电等行业相对落后而白酒等 ROE 持续改善的消费板块则维持强 势。主题方面,电动车、5G、AI、租售同权等在 3 季度表现突出。 本基金坚持成长风格,3 季度受益市场风格和选股贡献,表现超越基准:本基金长期坚持的 创新药行业,随着国家医改政策更加倾向创新,相关公司价值逐步得到市场认可,部分公司领涨 医药行业,3 季度本基金低位布局的如全面屏、电动车轻量化、清洁能源等方面的机会也带来正 贡献,季末一些基本面回暖、估值回归合理的具备平台价值的传媒公司也开始受到市场重视,另 外基于相对低估值和基本面改善,投资了个别银行和租赁服务公司,亦贡献了超额收益。 展望 2017 年 4 季度和 2018 年,随着业绩成长和估值回归,在 3 季度已经有所表现的优质成 长股有望进一步受到市场重视。更长远的看,那些已经取得了技术和市场优势、树立了竞争壁垒、 发展了具备强大执行力的管理层队伍、并能不断复制和升华自己竞争优势的公司,将依靠持续的 研发和创新,实现业绩的成长。我们将持续研究、投资此类高成长的优质公司,在高度关注成长 斜率的同时,更加关注贴现价值线与交易价格差值,投资有价值的成长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 年 3 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8.2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28%。 第 6 页 共 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961,183,900.44 89.40 其中:股票 961,183,900.44 89.4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9,905,000.00 6.50 其中:债券 69,905,000.00 6.5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6,849,977.75 3.43 8 其他资产 7,181,427.08 0.67 9 合计 1,075,120,305.27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39,793.60 0.00 C 制造业 633,558,498.16 59.1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D 31,093.44 0.00 业 E 建筑业 38,646,977.28 3.61 F 批发和零售业 64,302,094.54 6.0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571.91 0.00 第 7 页 共 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5,702,978.88 3.33 J 金融业 52,383,794.43 4.89 K 房地产业 33,168,135.57 3.1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871,707.74 0.4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205,550.99 0.95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8,247,703.90 8.24 S 综合 - - 合计 961,183,900.44 89.78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比例(%) 1 300122 智飞生物 2,261,327 60,580,950.33 5.66 2 300009 安科生物 3,278,895 58,233,175.20 5.44 3 300251 光线传媒 5,242,710 57,355,247.40 5.36 4 000050 深天马A 2,528,499 56,916,512.49 5.32 5 002773 康弘药业 1,033,524 53,732,912.76 5.02 6 000001 平安银行 4,715,013 52,383,794.43 4.89 7 600998 九州通 2,446,607 50,449,036.34 4.71 8 600867 通化东宝 2,603,446 50,246,507.80 4.69 9 002202 金风科技 3,309,990 43,228,469.40 4.04 10 002081 金 螳 螂 3,500,632 38,646,977.28 3.61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9,905,000.00 6.5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9,905,000.00 6.53 4 企业债券 - - 第 8 页 共 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9,905,000.00 6.53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例(%) 1 170203 17 国开 03 500,000 49,945,000.00 4.67 2 170204 17 国开 04 200,000 19,960,000.00 1.86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第 9 页 共 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40,656.7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170,006.3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463,357.91 5 应收申购款 307,406.1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181,427.08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第 10 页 共 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20,961,245.65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050,022.79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6,780,373.51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9,230,894.93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第 11 页 共 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以市场更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 现,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决定自 2017 年 9 月 15 日起对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进行调整,并对该基金的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业绩比较 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25 日 第 12 页 共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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