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信息
|
首次申购\认购下限 |
\
|
认购费率 |
|
|
追加申购\认购额 |
\
|
申购费率 |
|
|
最低赎回份额 |
|
赎回费率 |
|
|
托管费率 |
0.25% |
管理费率 |
1.5% |
投资组合
基金公告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盈利预期稳定增长,在各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大盘蓝筹型股票,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稳健的分红收益及长期资本利得,实现基金资产长期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标的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85%-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固定收益类证券和现金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1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国内A股市场上具有盈利持续稳定增长,价值低估,且在各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大盘蓝筹股票.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对中国A股市场的股票按总市值自大到小进行排序,总市值在A股市场排名在前30%的股票归入大盘股.基金因所持有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等原因而导致大盘股投资比例低于上述规定的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最长不超过3个月.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具体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的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上述限定范围.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比例做适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