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购\认购下限 | \ | 认购费率 | |
---|---|---|---|
追加申购\认购额 | \ | 申购费率 | |
最低赎回份额 | 赎回费率 | ||
托管费率 | 0.2% | 管理费率 | 1.2%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2003年4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于2003年5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金1.5亿元人民币,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组成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在经营管理层下设内部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特定客户资产投资决策委员会三个非常设委员会,以及金融工程部、国际业务部、专户理财部、投资管理部、研究发展部、固定收益部、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市场开发部、信息技术部、监察稽核部、综合行政部、产品开发部等十三个职能部门,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设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武汉办事处。
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