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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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购\认购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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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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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申购\认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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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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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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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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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率 |
0.15% |
管理费率 |
0.8% |
投资组合
基金公告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满足养老资金理财需求,通过大类资产配置,随着目标日期临近逐渐降低权益资产的比重,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目标日期后,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标的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QDII,香港互认基金),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资产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公募基金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的8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含当日),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