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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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购\认购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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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申购\认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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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率 |
0.2% |
管理费率 |
1% |
投资组合
基金公告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合理配置大类资产和精选投资标的,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投资者提供稳健的长期投资工具。
投资标的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投资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参与投资,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