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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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购\认购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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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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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申购\认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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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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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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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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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率 |
0.1% |
管理费率 |
0.3% |
投资组合
基金公告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投资标的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