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作公告
关于调整部分产品预期收益率的公告(5月25日)
2015年05月21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市场及投资运作情况,按照产品说明书相关约定“产品开放期及收益率发生变动时,在中国农业银行网站和中国农业银行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中国农业银行对“本利丰·34天”、“本利丰·62天”、“本利丰·90天”、“本利丰·181天”和“本利丰·36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进行收益率调整,具体调整方案见表1。 
表1:收益率调整情况

产品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4.00% 

3.70% 

“本利丰·62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4.10% 

3.80% 

“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4.20% 

3.90% 

“本利丰·181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4.25% 

3.90% 

“本利丰·36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4.35% 

3.90% 

  调整说明:
  新收益率于2015年5月25日(含)生效,即5月25日及以后的申购均采用新收益率,5月25日以前的申购不涉及调整,将维持原收益率至相应到期日。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热销产品
产品浏览记录